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出租
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出租
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出租 | |||||||||||
项目编号 | 2024ADDCJ* | |||||||||||
委托方 | 肥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5月22日9:00始至2024年6月11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5月22日9:00始至2024年6月1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位置 | 面积(亩)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 | 肥东县古城镇江淮社区 | 约975 | 5 | 6 | 0.6 | |||||||
1.位置位于肥东县古城镇江淮社区洪桥水库; 2.本项目有优先权人。 | ||||||||||||
用途要求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用途为养殖。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五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后六个月租金之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3.承租人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外,还需无条件服从水面的放水调度,在承租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库灌溉放水、农业供水和防洪泄洪等经营管理活动,该水面不保证养殖水位; 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影响水库工程安全,无条件服从库区水利工程建设;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影响水库正常运行;水库为小一型水库,水质要求为III类,承租人养殖必须是无公害自然养殖, (略) 箱、围栏养殖、畜禽养殖,严禁投料喂养,不得投放药品、化肥、农家肥等,不得使用任何性质的药物,经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承租人有上述行为的,将口头或书面制止,承租人不服从管理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当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在水库水域内科学、合理开展养殖经营活动,养殖投放计划应提前10天上报并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实施;承租人不得进行其他与水面养殖无关的开发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当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在日常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做到在库区无任何围坝养殖,保持水库库区原貌。在承租期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委托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遇安全事故、偷盗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不承担责任;切实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生产必须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水性,下库人员必须穿救生衣,严禁任何人酒后下库。承租人要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检修,全面做好水上安全工作,对突发事件(龙卷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事件)要有应急措施和处理预案。承租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环保、水务、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水质的检测管理,配合镇村两级日常监管巡查、水库应急处置。须严格遵守水质保护工作要求,守住水库Ⅲ类水底线。县环保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水库原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达不到相关规定标准,承租人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如系承租人造成,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满水质仍然不达标,承租人应停止一切养殖活动,消除污染隐患,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承租人应禁止一切人员在水库游泳、戏水、垂钓等违法行为,同时承担由此违法行为引发的安全责任。发现鱼病、死鱼,应立即清理出库区并做安全处理,保证水质安全。承租人负责水库水面及滩涂的环境卫生,清理影响水质的水草、漂浮物等垃圾。承租人在库区内因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及时清运出库区; 9.每年大规模捕捞前应书面通知委托方捕捞时间,不得过量捕捞造成生物链失衡而影响水质。承租人的捕捞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质保护的要求,大规模捕捞时所有船只必须是 (略) (柴油机必须在船舱内),不能污染水质。发现一只处罚*万元,因泄漏造成水质污染后果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捕捞时如有电捕、毒、炸鱼等行为,委托方有权自动终止合同,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为保证水库水质的持续性,承租人最后一年的捕捞时 (略) 孔 (略) 具,水库库存水产品归委托方所有;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水库水面出租合同》。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1. 本 (略) 络连续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 (略) 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 (略) 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安 (略) 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点击左上角项目登记,查询所需登记标的,并点击操作按钮,确认系统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 2.页面跳转至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安徽合肥 (略) 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肥东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 (略) 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4.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肥东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东县 (略)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肥东县店 (略) 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肥东县 (略) 产权交易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 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东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由委托方依法处理。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水库水面出租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40日未完成合同公开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承租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 (略) 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肥东县 (略) 产权交易部,联系电话:0551-*。(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若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10%的标准一次性向肥东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东县 (略)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肥东县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东县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东县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东县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肥东县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东县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杨壮壮,联系电话:0551-*,*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张龙宇,联系电话: 0551-* | |||||||||||
技术支持 | *,0551-*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东县 (略) 。 |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 (略) 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 (略) 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肥东县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东县 (略) 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肥东县 (略) 有权中止项目。由 (略) 络报价结果,肥东县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肥东县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肥东县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肥东县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肥东县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肥东县 (略) 。
肥东县 (略)
附件2:
水库水面出租合同
出租人(*方):
承租人(*方):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年月 日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水面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水面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愿意将其出租的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组的 亩水面出租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水面用途:
禁止事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水面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水面交付*方。
第三条:价格与支付方式
1、价款为人民币 元
2、本合同签订 天内*方向*方一次性支付水面租金。
(一)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递增情况:。(按成交确认书)
(二)*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户名:肥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安徽肥东农村 (略) 古城支行,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方缴纳首期租金,计:个月成交租金(¥元)(按成交确认书),租金每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方支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向*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获得水面出租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方收回水库。
2、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水面,制止*方损坏租赁水面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出租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承租方在平时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水面,不得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原有水库梗,确保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承租期间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6、未经*方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水面。
7、租赁期满,及时向*方交还承租水面或者协商继续承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结
(一)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结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水面,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方有权收回该水面的经营权,*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需按照当时的水面出租政策与*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结: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水面的,本合同自动终结。
(四)*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水面经营权,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水面的;
2、搞非农建设的;
4、破坏、污染水面的;
5、逾期未交纳水面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水面或以水面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逾期支付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方逾期交付水面,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5、*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水面,改变水面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方有权要求*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且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 (略) (安徽省· (略) )依法公开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方执 份,*方执 份,相关部门留存 份。
* 方(章): *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出租 | |||||||||||
项目编号 | 2024ADDCJ* | |||||||||||
委托方 | 肥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5月22日9:00始至2024年6月11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5月22日9:00始至2024年6月1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位置 | 面积(亩)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肥东县洪桥水库水面 | 肥东县古城镇江淮社区 | 约975 | 5 | 6 | 0.6 | |||||||
1.位置位于肥东县古城镇江淮社区洪桥水库; 2.本项目有优先权人。 | ||||||||||||
用途要求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用途为养殖。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五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后六个月租金之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3.承租人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外,还需无条件服从水面的放水调度,在承租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库灌溉放水、农业供水和防洪泄洪等经营管理活动,该水面不保证养殖水位; 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影响水库工程安全,无条件服从库区水利工程建设;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影响水库正常运行;水库为小一型水库,水质要求为III类,承租人养殖必须是无公害自然养殖, (略) 箱、围栏养殖、畜禽养殖,严禁投料喂养,不得投放药品、化肥、农家肥等,不得使用任何性质的药物,经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承租人有上述行为的,将口头或书面制止,承租人不服从管理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当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在水库水域内科学、合理开展养殖经营活动,养殖投放计划应提前10天上报并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实施;承租人不得进行其他与水面养殖无关的开发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当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在日常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做到在库区无任何围坝养殖,保持水库库区原貌。在承租期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委托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遇安全事故、偷盗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不承担责任;切实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生产必须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水性,下库人员必须穿救生衣,严禁任何人酒后下库。承租人要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检修,全面做好水上安全工作,对突发事件(龙卷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事件)要有应急措施和处理预案。承租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环保、水务、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水质的检测管理,配合镇村两级日常监管巡查、水库应急处置。须严格遵守水质保护工作要求,守住水库Ⅲ类水底线。县环保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水库原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达不到相关规定标准,承租人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如系承租人造成,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满水质仍然不达标,承租人应停止一切养殖活动,消除污染隐患,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承租人应禁止一切人员在水库游泳、戏水、垂钓等违法行为,同时承担由此违法行为引发的安全责任。发现鱼病、死鱼,应立即清理出库区并做安全处理,保证水质安全。承租人负责水库水面及滩涂的环境卫生,清理影响水质的水草、漂浮物等垃圾。承租人在库区内因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及时清运出库区; 9.每年大规模捕捞前应书面通知委托方捕捞时间,不得过量捕捞造成生物链失衡而影响水质。承租人的捕捞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质保护的要求,大规模捕捞时所有船只必须是 (略) (柴油机必须在船舱内),不能污染水质。发现一只处罚*万元,因泄漏造成水质污染后果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捕捞时如有电捕、毒、炸鱼等行为,委托方有权自动终止合同,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为保证水库水质的持续性,承租人最后一年的捕捞时 (略) 孔 (略) 具,水库库存水产品归委托方所有;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水库水面出租合同》。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1. 本 (略) 络连续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企业库注册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 (略) 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 (略) 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安 (略) 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点击左上角项目登记,查询所需登记标的,并点击操作按钮,确认系统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 2.页面跳转至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安徽合肥 (略) 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肥东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 (略) 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4.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肥东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东县 (略)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肥东县店 (略) 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肥东县 (略) 产权交易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 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东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由委托方依法处理。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水库水面出租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40日未完成合同公开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承租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 (略) 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肥东县 (略) 产权交易部,联系电话:0551-*。(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若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10%的标准一次性向肥东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东县 (略)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肥东县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东县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东县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东县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肥东县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东县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杨壮壮,联系电话:0551-*,*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张龙宇,联系电话: 0551-* | |||||||||||
技术支持 | *,0551-*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东县 (略) 。 |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 (略) 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 (略) 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肥东县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东县 (略) 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肥东县 (略) 有权中止项目。由 (略) 络报价结果,肥东县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肥东县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肥东县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肥东县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肥东县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肥东县 (略) 。
肥东县 (略)
附件2:
水库水面出租合同
出租人(*方):
承租人(*方):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年月 日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水面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水面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愿意将其出租的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组的 亩水面出租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水面用途:
禁止事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水面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水面交付*方。
第三条:价格与支付方式
1、价款为人民币 元
2、本合同签订 天内*方向*方一次性支付水面租金。
(一)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递增情况:。(按成交确认书)
(二)*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户名:肥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安徽肥东农村 (略) 古城支行,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方缴纳首期租金,计:个月成交租金(¥元)(按成交确认书),租金每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方支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向*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获得水面出租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方收回水库。
2、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水面,制止*方损坏租赁水面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出租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承租方在平时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水面,不得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原有水库梗,确保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承租期间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6、未经*方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水面。
7、租赁期满,及时向*方交还承租水面或者协商继续承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结
(一)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结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水面,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方有权收回该水面的经营权,*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需按照当时的水面出租政策与*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结: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水面的,本合同自动终结。
(四)*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水面经营权,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水面的;
2、搞非农建设的;
4、破坏、污染水面的;
5、逾期未交纳水面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水面或以水面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逾期支付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方逾期交付水面,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5、*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水面,改变水面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方有权要求*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且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 (略) (安徽省· (略) )依法公开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方执 份,*方执 份,相关部门留存 份。
* 方(章): *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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