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虹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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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虹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权

项目名称中国虹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权项目编号G*BJ*
转让底价1333.*元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2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06-20
所在地区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北京国泰 (略)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陈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郭经理 / 联系电话:010-*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国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东城区(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7层704)
法定代表人李大灿成立日期1991-07-24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95.*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4B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略) 51.09
陕 (略) 25.33
虹桥 (略) 23.5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9807.72-34.36-35.2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9*.083263.21
审计机构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7.46-45.99-45.99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1*.093217.21
其他披露的内容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5095.*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204.*元,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51.09%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3.“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东城区( (略)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号)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马鑫成立日期1988-03-15
注册资本(万元)6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84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1.0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批准日期2019-03-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中国侨联关于同意所属企业改革方案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国虹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权
转让底价1333.*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99.*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99.*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项目名称中国虹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权项目编号G*BJ*
转让底价1333.*元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2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06-20
所在地区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北京国泰 (略)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陈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郭经理 / 联系电话:010-*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国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东城区(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7层704)
法定代表人李大灿成立日期1991-07-24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95.*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4B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略) 51.09
陕 (略) 25.33
虹桥 (略) 23.5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9807.72-34.36-35.2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9*.083263.21
审计机构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7.46-45.99-45.99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1*.093217.21
其他披露的内容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5095.*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204.*元,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51.09%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3.“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东城区( (略)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号)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马鑫成立日期1988-03-15
注册资本(万元)600.*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84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1.0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批准日期2019-03-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中国侨联关于同意所属企业改革方案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国虹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权
转让底价1333.*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99.*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99.*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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