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9号铺面分别挂牌招租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9号铺面分别挂牌招租
项目名称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9号铺面分别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2067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东侧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评估价格 (元/月)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号铺面招租 | 1层/1层 | 12.42 | 2161.08 | 2161.08 | * | ||
2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9号铺面招租 | 1层/1层 | 12.88 | 2241.12 | 2241.12 | * | ||
租赁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租金支付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每个标的*元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 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商铺现状 | 该商铺地处海甸岛片区,海甸岛商圈,周边社区底商及沿街商铺较多,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好,商铺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须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 (略) 吧、卡拉OK、售卖与宠物有关项目、明火经营等服务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商铺物业收费标准为:按学校水电费收取标准收取用电、用水费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目前收费标准为:电*/度,水*/吨,随市水电部门的价格作相应调整) 2、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商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前往现场查勘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 5、交付后因安全隐患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或赔偿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海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兴华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2M 机构地址: (略) 人民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商铺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商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大学后勤保障部(总务后勤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大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参与竞租。 2、同一承租方只允许承租同一校区的一间商铺,已有承租海南大学海甸 (略) 点的承租方不得参与竞租。 3、报名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元,保证金须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招租方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招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招租,承租方应承担给招租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不能按时签约为招租方的责任除外。 4、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5、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略) 美兰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东侧 |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4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6月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承诺函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每间铺面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号铺面招租 | 5月22日9:00 | 6月5日09:00 | 20 | 120秒 | |
2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9号铺面招租 | 5月22日9:00 | 6月5日09:10 | 2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
项目名称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9号铺面分别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2067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东侧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评估价格 (元/月)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号铺面招租 | 1层/1层 | 12.42 | 2161.08 | 2161.08 | * | ||
2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9号铺面招租 | 1层/1层 | 12.88 | 2241.12 | 2241.12 | * | ||
租赁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租金支付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每个标的*元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 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商铺现状 | 该商铺地处海甸岛片区,海甸岛商圈,周边社区底商及沿街商铺较多,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好,商铺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须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 (略) 吧、卡拉OK、售卖与宠物有关项目、明火经营等服务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商铺物业收费标准为:按学校水电费收取标准收取用电、用水费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目前收费标准为:电*/度,水*/吨,随市水电部门的价格作相应调整) 2、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商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前往现场查勘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 5、交付后因安全隐患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或赔偿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海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兴华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2M 机构地址: (略) 人民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商铺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商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大学后勤保障部(总务后勤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大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参与竞租。 2、同一承租方只允许承租同一校区的一间商铺,已有承租海南大学海甸 (略) 点的承租方不得参与竞租。 3、报名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元,保证金须在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招租方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招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招租,承租方应承担给招租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不能按时签约为招租方的责任除外。 4、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5、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略) 美兰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东侧 |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4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6月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承诺函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每间铺面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7号铺面招租 | 5月22日9:00 | 6月5日09:00 | 20 | 120秒 | |
2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南门外东侧9号铺面招租 | 5月22日9:00 | 6月5日09:10 | 2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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