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管局一批报废灯头拍卖
固原市城管局一批报废灯头拍卖
拍卖地点:
(略)
拍卖时间:
2024-06-06 10:00
预展地点:
(略) 原州区
预展时间:
2024年5月28日、29日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城管局一批报废灯头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4-3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5.22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6.5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一批报废灯头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管理局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原州区经济开 (略) | |||||||
法人代表 | 靳华斌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管理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一批报废灯头,参考价:60元/个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以实际移交数量结算,拍卖成交价不以标的物在移交时大小、重量、质量等改变而改变。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陕西天任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5日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18元/个、19元/个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参考价60元/个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一、本拍卖手册对标的的数量、质量及权属的说明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 二、该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三、竞拍人必需是持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元冲抵拍卖成交款, 拉货过程中,按清运数量×拍卖成交价结算成交款,达到*元时,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中止拉货,买受人需续交*元成交款后方可继续拉货,以此类推,待所有标的拉完后结算金额为准,多退少补,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相关费用及税金(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出具成交价款的发票),如不能按时交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则视为违约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履约保证金。 四、尚有部分灯头未拆卸完毕,竞买人需自行查看,若不到现场对标的进行踏勘而竞买成交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买受人必需在2024年7月15日17:00前将标的物清运、清渣、场地平整并将垃圾清理到委托方指定地点,标的移交时产生的清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确保清运时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六、在标的移交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将解除买卖合同,买受人所交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还将追究由此给委托方、拍卖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 |||||||
竞买条件 | 1、竞拍人必需是持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6月5日17:00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固原分公司 | |||||||
开户行 | (略) 固原分行 | |||||||
交纳账号 | *13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5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由拍卖人组织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6月5日17:00前交纳*元保证金后,持 (略) 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29日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 | |||||||
拍卖时间 | 2024年6月6日10:00 | |||||||
拍卖地址 | (略)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翟琪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4-* | |||||||
重要提示 | 1、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 (略) 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招标详情内容及联系方式,请登录注册( (略) 要求注册方可咨询投标) (略) 查看:http://**_=1E23A6B3F*F136EE*
拍卖地点:
(略)
拍卖时间:
2024-06-06 10:00
预展地点:
(略) 原州区
预展时间:
2024年5月28日、29日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城管局一批报废灯头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4-3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5.22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6.5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一批报废灯头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管理局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原州区经济开 (略) | |||||||
法人代表 | 靳华斌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管理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一批报废灯头,参考价:60元/个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以实际移交数量结算,拍卖成交价不以标的物在移交时大小、重量、质量等改变而改变。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陕西天任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5日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18元/个、19元/个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参考价60元/个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一、本拍卖手册对标的的数量、质量及权属的说明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 二、该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三、竞拍人必需是持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元冲抵拍卖成交款, 拉货过程中,按清运数量×拍卖成交价结算成交款,达到*元时,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中止拉货,买受人需续交*元成交款后方可继续拉货,以此类推,待所有标的拉完后结算金额为准,多退少补,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相关费用及税金(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出具成交价款的发票),如不能按时交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则视为违约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履约保证金。 四、尚有部分灯头未拆卸完毕,竞买人需自行查看,若不到现场对标的进行踏勘而竞买成交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买受人必需在2024年7月15日17:00前将标的物清运、清渣、场地平整并将垃圾清理到委托方指定地点,标的移交时产生的清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确保清运时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六、在标的移交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将解除买卖合同,买受人所交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还将追究由此给委托方、拍卖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 |||||||
竞买条件 | 1、竞拍人必需是持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6月5日17:00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固原分公司 | |||||||
开户行 | (略) 固原分行 | |||||||
交纳账号 | *13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5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由拍卖人组织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6月5日17:00前交纳*元保证金后,持 (略) 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29日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 | |||||||
拍卖时间 | 2024年6月6日10:00 | |||||||
拍卖地址 | (略)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翟琪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4-* | |||||||
重要提示 | 1、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 (略) 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招标详情内容及联系方式,请登录注册( (略) 要求注册方可咨询投标) (略) 查看:http://**_=1E23A6B3F*F136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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