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老村委会出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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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老村委会出租公告

我村老村委会由于年久失修,闲置后不能创造收入,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招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厂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老村委会出租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厂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

3、标的物概况:老村委会南北约22米,东西21米,总面积约462平方米, (略) 里有房屋7间,占地面积约105平方米。详见附件一,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租赁期限:20年。

5、建设周期:12个月。(由于老村委会房屋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受让方享有12个月的免租金建设期,完成民宿建设。)

6、租赁底价:6000.00 元/年,20年合计*.00元。

7、标的物使用现状: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8、标的物用途要求:受让方承租后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详见竞租须知);

9、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前)付20年总租金的10%,第二年期满前30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因受让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受让方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因出让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相关损失。

10、受让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受让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受让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须知

1、标的物使用要求

标的物出租后,仅允许进行打造特色民宿,场地自行清理,不能从事养殖、开加工厂等业务,房屋破损处由受让方自己修补,如确需建造房屋应经出让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造,并且建造房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建造的房屋到期后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保证房屋、围墙、庭院、水、电、煤气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建造房屋如出现违规情形建筑拆除造成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2、不扰民、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由于标的物所在地毗邻街道、民居,不允许出现扰民、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现象。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受让方在承租期间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标的物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受让方需妥善处置。

4、合法经营

受让方应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产业准入规则,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受让方经营期间出让方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手续资料。

5、租赁房屋及周边地块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5.1受让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通讯费、维修费、维护费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

5.2租赁期内,受让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出让方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5.3受让方租赁期间,水、电、天然气、电器等设施导致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受让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5.4租赁期内,受让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5.5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出让方有权收回房屋,受让方投资的可动产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投资的不动产及地上所有建筑归出让方所有。

5.6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应无条件及时交还租赁地块。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土地及原有地上物补偿归出让方所有。如有受让方自行新建内容补偿款,新建内容补偿款的20%归受让方所有,新建内容补偿款的80%归出让方。出让方不负责受让方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7、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7.1租赁期间,受让方转租的,须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出让方同意私自转租的,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7.2受让方不得将标的物做抵押、贷款、抵债等行为,若出现上述情形,出让方不负责任何债务纠纷。

(三)竞租保证金

1、本次招租采取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方式,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316-*,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受让方需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竞租保证金。

2、保证金:*.00元

3、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4、账户信息

户名:大厂回族自治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大厂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李润芳 0316-*

5、有意向竞租的受让方应交纳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租报价环节。

6、保证金退还:受让方(含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受让方(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7、受让方应当于成交后及时对接出让方并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因出让方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或项目取消的,受让方有权就参与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索赔。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厂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大安街中国银行对面)。

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保证金回执单、意向承租方报名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现场填写)。

4、计划竞价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计划竞价时间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受让方保持电话畅通。

5、竞价方式:本次 (略) 络竞价,根据系统 (略) 上报价填写。

6、竞价规则:

6.1受让方的报价应在租赁总价的基础上报价,本次竞租加价为10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可多次出价,时间截止后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为项目竞得人。

6.2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竞价则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的,不得违反招租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租金、租期、押金等;两人以上参与需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价。

6.3具体竞价流程按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出让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

2、本次招租各潜在受让方须谨慎竞租,理性报价,受让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3、本项目招租服务费*,,由竞得人缴纳给廊坊合创信恒 (略) 。如未按时缴纳服务费,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租会开始前受让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让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租会开始后视为受让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让方有权不接受竞租会开始后受让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民委员会

招租公告

我村老村委会由于年久失修,闲置后不能创造收入,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招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厂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老村委会出租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厂县祁各庄镇陈家府村

3、标的物概况:老村委会南北约22米,东西21米,总面积约462平方米, (略) 里有房屋7间,占地面积约105平方米。详见附件一,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租赁期限:20年。

5、建设周期:12个月。(由于老村委会房屋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受让方享有12个月的免租金建设期,完成民宿建设。)

6、租赁底价:6000.00 元/年,20年合计*.00元。

7、标的物使用现状: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8、标的物用途要求:受让方承租后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详见竞租须知);

9、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前)付20年总租金的10%,第二年期满前30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因受让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受让方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因出让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相关损失。

10、受让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受让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受让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须知

1、标的物使用要求

标的物出租后,仅允许进行打造特色民宿,场地自行清理,不能从事养殖、开加工厂等业务,房屋破损处由受让方自己修补,如确需建造房屋应经出让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造,并且建造房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建造的房屋到期后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保证房屋、围墙、庭院、水、电、煤气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建造房屋如出现违规情形建筑拆除造成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2、不扰民、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由于标的物所在地毗邻街道、民居,不允许出现扰民、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现象。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受让方在承租期间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标的物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受让方需妥善处置。

4、合法经营

受让方应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产业准入规则,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受让方经营期间出让方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手续资料。

5、租赁房屋及周边地块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5.1受让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通讯费、维修费、维护费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

5.2租赁期内,受让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出让方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5.3受让方租赁期间,水、电、天然气、电器等设施导致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受让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5.4租赁期内,受让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5.5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出让方有权收回房屋,受让方投资的可动产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投资的不动产及地上所有建筑归出让方所有。

5.6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应无条件及时交还租赁地块。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土地及原有地上物补偿归出让方所有。如有受让方自行新建内容补偿款,新建内容补偿款的20%归受让方所有,新建内容补偿款的80%归出让方。出让方不负责受让方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7、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7.1租赁期间,受让方转租的,须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出让方同意私自转租的,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7.2受让方不得将标的物做抵押、贷款、抵债等行为,若出现上述情形,出让方不负责任何债务纠纷。

(三)竞租保证金

1、本次招租采取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方式,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316-*,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受让方需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竞租保证金。

2、保证金:*.00元

3、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4、账户信息

户名:大厂回族自治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大厂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李润芳 0316-*

5、有意向竞租的受让方应交纳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租报价环节。

6、保证金退还:受让方(含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受让方(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7、受让方应当于成交后及时对接出让方并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因出让方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或项目取消的,受让方有权就参与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索赔。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厂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大安街中国银行对面)。

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保证金回执单、意向承租方报名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现场填写)。

4、计划竞价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计划竞价时间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受让方保持电话畅通。

5、竞价方式:本次 (略) 络竞价,根据系统 (略) 上报价填写。

6、竞价规则:

6.1受让方的报价应在租赁总价的基础上报价,本次竞租加价为10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可多次出价,时间截止后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为项目竞得人。

6.2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竞价则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的,不得违反招租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租金、租期、押金等;两人以上参与需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价。

6.3具体竞价流程按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出让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

2、本次招租各潜在受让方须谨慎竞租,理性报价,受让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3、本项目招租服务费*,,由竞得人缴纳给廊坊合创信恒 (略) 。如未按时缴纳服务费,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租会开始前受让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让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租会开始后视为受让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让方有权不接受竞租会开始后受让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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