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报废LED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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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报废LED屏转让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郴州高科 (略) 1组报废LED屏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5月1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5月22日

标的

概况

挂牌底价

9000

交易保证金

5000

评估价

9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9月8日

评估机构

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为1组LED屏,共167块P20型模组,2011年购进,使用时间久,不能正常使用。存放于高新区馨园小区15号门面内,其他情况详见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湘同元咨字(2023)第02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郴州高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申请报告

特别告知

1、本次资产转让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可点数。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称“郴州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缴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6、请意向受让方在 (略) 站(http://**)自行办理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并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郴州产 (略) 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500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 (略) 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搬移、运输,转让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装车、拆卸、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运输。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进场查看标的,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由专人带领才可进入标的存放场所。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 9:00——2024年5月22日17:00止。

报名手续

评估明细表.PNG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2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价幅度

1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2024年5月16日9:00时至2024年5月23日9:30 时。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交易服务费

1、郴州产权交易所按下述标准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5000元、不超过*元的,按8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15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2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3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的,按标的成交价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收取。

2、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黄经理073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苏仙区城投大厦1楼

踏勘

时间:踏勘时间双方约定(限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振青 * 9528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略) 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高科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郴州高科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5月16日
,湖南, (略) ,苏仙区,郴州,0735-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郴州高科 (略) 1组报废LED屏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5月1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5月22日

标的

概况

挂牌底价

9000

交易保证金

5000

评估价

9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9月8日

评估机构

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

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为1组LED屏,共167块P20型模组,2011年购进,使用时间久,不能正常使用。存放于高新区馨园小区15号门面内,其他情况详见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湘同元咨字(2023)第02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郴州高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申请报告

特别告知

1、本次资产转让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可点数。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称“郴州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缴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6、请意向受让方在 (略) 站(http://**)自行办理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并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郴州产 (略) 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500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 (略) 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搬移、运输,转让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装车、拆卸、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运输。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进场查看标的,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由专人带领才可进入标的存放场所。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 9:00——2024年5月22日17:00止。

报名手续

评估明细表.PNG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2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价幅度

1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2024年5月16日9:00时至2024年5月23日9:30 时。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交易服务费

1、郴州产权交易所按下述标准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5000元、不超过*元的,按8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15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2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3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的,按标的成交价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收取。

2、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黄经理073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苏仙区城投大厦1楼

踏勘

时间:踏勘时间双方约定(限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振青 * 9528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略) 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高科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郴州高科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5月16日
,湖南, (略) ,苏仙区,郴州,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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