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报废车辆1134辆处置
广州报废车辆1134辆处置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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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Z2024FG* | 监测编号 | TR2024GD* |
标的名称 | 报废车辆1134辆 | 转让底价 | 28.675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5-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31 |
资产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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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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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报废车辆1134辆 | 计量单位 | 辆 |
规格型号 | 暂无 | 数量 | 1134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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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22 |
挂牌公告期 | 8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委托方和广 (略) 、 (略) (略) 不保证拍卖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质量、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3、意向买受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查看拍卖标的,清楚上述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竞买人如要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拍卖标的的文件资料,委托方、广 (略) 、 (略) (略) 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接收拍卖标的后期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方提出任何要求。4、竞买人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5、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委托方签署《涉案车辆拆解回收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的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拆解。禁止买受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售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买受人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的处置应当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6、竞买人应具有固定的、合法的处置场所,标的成交后负责做好拆解、处置车辆的详细记录资料,并出具对应的处置报告。委托方有权对拍卖标的拆解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7、车辆拆解完成后的有关资料、影像等整理归档备查,有关车辆拆解情况、处置报告于拆解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委托方。8、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项、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外还需向广东洋诚 (略) 支付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用1,410元。 (略) 向买受人开具《评估收费函》,买受人在收到《评估收费函》的三 (略) 支付评估费用,评估公司再向其开具发票。9、买受人不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项、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和评估费用的,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广 (略) 征得委托方的同意,有权将标的再行组织竞价。再行竞价,原买受人应支付本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其差额由原买受人补足。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广东洋诚 (略) 出具的粤洋评字【2024】J033号显示:拍卖标的物为报废车辆一批,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客车、货车等,详情请自行查阅附件报废车辆明细表。2、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28、29日(现场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24年6月3日。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10时先进入(),由拍卖师宣读竞买须知后再进入()进行竞拍,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10时15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机构: (略) (略) 。3、买受人应在拍卖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和拍卖佣金,费用合计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将费用付清至本所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见《成交确认书》)。4、买受人付清费用(含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和标的的评估费用1,410元后,由广 (略) 协助委托方向买受人办理交付(转移)手续,运输、搬运等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在办理交付(转移)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转移完毕。在超期存放期间,委托方和广 (略) 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损失责任。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买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竞买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保证金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保证金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方式说明 | 保证金不能代付 |
保证金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保证内容 | (1)竞买人须遵守公告、《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根据上述文件的约定与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涉案车辆拆解回收合同》。 (2)该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和拍卖佣金等义务。 |
处置方法 | (1)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
委托方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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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委托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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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竞买须知 | 下载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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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明细表 | 下载附件信息 |
标的图片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 (略) ;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扫描件或照片):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3)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本人承诺:1、已亲临展示现场,对意向拍卖标的(或成交标的)进行了实物看样,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真伪、瑕疵及买受风险等实际情况;2、若参与竞价不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标的物移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因标的现状、瑕疵及买受风险等实际情况向委托方、广 (略) 、 (略) (略) 主张权利; 3、已阅读并知悉公告内容及附件信息的《竞买须知》,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的有关规定。
招标详情内容及联系方式,请登录注册( (略) 要求注册方可咨询投标) (略) 查看: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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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Z2024FG* | 监测编号 | TR2024GD* |
标的名称 | 报废车辆1134辆 | 转让底价 | 28.675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5-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31 |
资产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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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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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报废车辆1134辆 | 计量单位 | 辆 |
规格型号 | 暂无 | 数量 | 1134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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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22 |
挂牌公告期 | 8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委托方和广 (略) 、 (略) (略) 不保证拍卖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质量、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3、意向买受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查看拍卖标的,清楚上述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竞买人如要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拍卖标的的文件资料,委托方、广 (略) 、 (略) (略) 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接收拍卖标的后期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方提出任何要求。4、竞买人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5、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委托方签署《涉案车辆拆解回收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的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拆解。禁止买受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售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买受人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的处置应当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6、竞买人应具有固定的、合法的处置场所,标的成交后负责做好拆解、处置车辆的详细记录资料,并出具对应的处置报告。委托方有权对拍卖标的拆解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7、车辆拆解完成后的有关资料、影像等整理归档备查,有关车辆拆解情况、处置报告于拆解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委托方。8、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项、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外还需向广东洋诚 (略) 支付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用1,410元。 (略) 向买受人开具《评估收费函》,买受人在收到《评估收费函》的三 (略) 支付评估费用,评估公司再向其开具发票。9、买受人不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项、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和评估费用的,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广 (略) 征得委托方的同意,有权将标的再行组织竞价。再行竞价,原买受人应支付本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其差额由原买受人补足。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广东洋诚 (略) 出具的粤洋评字【2024】J033号显示:拍卖标的物为报废车辆一批,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客车、货车等,详情请自行查阅附件报废车辆明细表。2、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28、29日(现场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24年6月3日。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10时先进入(),由拍卖师宣读竞买须知后再进入()进行竞拍,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10时15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机构: (略) (略) 。3、买受人应在拍卖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和拍卖佣金,费用合计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将费用付清至本所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见《成交确认书》)。4、买受人付清费用(含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和标的的评估费用1,410元后,由广 (略) 协助委托方向买受人办理交付(转移)手续,运输、搬运等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在办理交付(转移)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转移完毕。在超期存放期间,委托方和广 (略) 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损失责任。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买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竞买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保证金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保证金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方式说明 | 保证金不能代付 |
保证金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保证内容 | (1)竞买人须遵守公告、《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根据上述文件的约定与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涉案车辆拆解回收合同》。 (2)该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和拍卖佣金等义务。 |
处置方法 | (1)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退回。 |
委托方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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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委托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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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竞买须知 | 下载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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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明细表 | 下载附件信息 |
标的图片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 (略) ;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扫描件或照片):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3)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本人承诺:1、已亲临展示现场,对意向拍卖标的(或成交标的)进行了实物看样,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真伪、瑕疵及买受风险等实际情况;2、若参与竞价不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标的物移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因标的现状、瑕疵及买受风险等实际情况向委托方、广 (略) 、 (略) (略) 主张权利; 3、已阅读并知悉公告内容及附件信息的《竞买须知》,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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