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查干乡巴彦他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道口到二道口集体林地3.94亩30年经营权出租
巴彦查干乡巴彦他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道口到二道口集体林地3.94亩30年经营权出租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联系人 | 黄太林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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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太林 | 法人电话 | |
支付方式 | 线下支付 |
所有权人类型 | 村集体 | 采伐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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棵数 | 单位 | 亩 | |
林权证编号 | 树种 | ||
面积 | 3.94 | 直径 |
标的类型 | 林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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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3152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 (略) 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巴彦查干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租方签订为准。 9、合同期内不得改变用途,合同期满后,发包方收回承包经营权。 10、竞价成功后,出租方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 农厅规〔2022〕12号)只提供租赁费的往来结算票据。 11、同等价格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以身份证为准)。 12、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缴纳交易价款,如果中标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最终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按巴彦查干乡产权交易中心要求将此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备齐报送至巴彦查干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后方可退回,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5-10个 (略) 退还。 1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二)、所有林地应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1、承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林地完成拔根整地,达到待栽植状态,并全面清除灌木、杂草、竹类以及采伐迹地上的枝丫、梢头、站杆、倒木、伐根等采伐剩余物(堆放地点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发包期限为30年(一个采伐期),具体发包起止日期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中标者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 根据现行《黑龙江省生态林管理办法》,林地承包时限为30年,如国家或黑龙江省调整相关政策要依据最新政策执行,承包期限到期后如符合采伐条件林权人未采伐的要按照当年承包标准收取相应承包费,如在合同期内符合采伐条件并采伐的,本合同立即终止,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屇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重新对外发包。 3、林地熟化七个月,只能种植矮株农作物或矮株经济作物,不允许间作玉米、葵花、高粱等一切高棵作物禁止间作。违背此款约定的,*方有权收回林地,另行发包。 4、未成林地抚育及间作,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只能种植矮株农作物或矮株经济作物,不得种植玉米、高粱等高秆农作物或高秆经济作物,间作期间不得损伤树苗。 5、所有林地,严格按林业主管部门时限和造林技术规程完成栽植。应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林地栽植(树种杨树),栽植林地按届时林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所有费用由林地承包人承担。要求造林覆盖率达到100%,3年内完成85%以上成活率,并经林业主管部门和村级双方验收,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的,收回林地,并将全额承包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林地被依法征用,承包方须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权获得相应的临时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永征地归发包方所有。具体要求按林业部门要求为准。 7、付款方式:中标后3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价款。成交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需向出让方单独缴纳抠根整地保证金每亩300元,枢根整地达到要求验收合格后并完成耕种,抠根整地保证金一次性退还受让方。 | ||
受让方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以身份证为准) 3、不能在标的内做违法行为 4、凡有意参加的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9点至2024年6月3日17点止,将竞价保证金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登录黑 (略) (http://**) (略) 上报名,如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略) 上报名,导致意向承包方不具备竞价资格,责任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5、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6月3日16:30:00分前查看报名状态,如未显示“报名成功”请及时与交易机构联系,因意向方未及时查看报名状态导致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责任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报名时需上传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原件(摘要备注机打的项目编号0544,无项目编号或手写无效)。 7、意向受让方竞价 (略) 络畅通,因网络延时导致的竞价结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8、竞价结束后,意向方点击→基本信息查看中标通知书是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联系办理缴纳剩余交易价款,公示期结束后与发包方联系签订合同等事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 |
服务费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7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阶梯价 | 5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5-2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03 17: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6-04 09: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6-04 10:0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和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 |||
账 号:*06 | |||
备注 |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9-*;联系人:*先生 电话:*. 保证金回执单摘要备注:0544项目竞价保证金(项目编号需机打,无项目编号或手写无效);报名审批人选择“周晓红”;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意向受让方规定时 (略) 上报名)。 报名附件上传的相关附件: 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本人名下银行卡、缴纳保证金凭证;单位报名上传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等。 资源四至: (略) ,GPS坐标点*.771、*.321; (略) ,GPS坐标点*.367、*.939;西至喇嘛寺泡,GPS坐标点*.469、*.520; (略) ,GPS坐标点*.844、*.403。 | ||
报名须知 |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 (略) 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 (略) 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 (略) 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黑龙江农村产权 (略) 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 (略) 场价格、出 (略) 场价格等非正 (略) 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十)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一)农交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 (略) 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 (略) 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略) 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 (略) 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联系人 | 黄太林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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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太林 | 法人电话 | |
支付方式 | 线下支付 |
所有权人类型 | 村集体 | 采伐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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棵数 | 单位 | 亩 | |
林权证编号 | 树种 | ||
面积 | 3.94 | 直径 |
标的类型 | 林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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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3152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 (略) 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巴彦查干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租方签订为准。 9、合同期内不得改变用途,合同期满后,发包方收回承包经营权。 10、竞价成功后,出租方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 农厅规〔2022〕12号)只提供租赁费的往来结算票据。 11、同等价格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以身份证为准)。 12、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缴纳交易价款,如果中标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最终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按巴彦查干乡产权交易中心要求将此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备齐报送至巴彦查干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后方可退回,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5-10个 (略) 退还。 1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二)、所有林地应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1、承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林地完成拔根整地,达到待栽植状态,并全面清除灌木、杂草、竹类以及采伐迹地上的枝丫、梢头、站杆、倒木、伐根等采伐剩余物(堆放地点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发包期限为30年(一个采伐期),具体发包起止日期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中标者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 根据现行《黑龙江省生态林管理办法》,林地承包时限为30年,如国家或黑龙江省调整相关政策要依据最新政策执行,承包期限到期后如符合采伐条件林权人未采伐的要按照当年承包标准收取相应承包费,如在合同期内符合采伐条件并采伐的,本合同立即终止,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屇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重新对外发包。 3、林地熟化七个月,只能种植矮株农作物或矮株经济作物,不允许间作玉米、葵花、高粱等一切高棵作物禁止间作。违背此款约定的,*方有权收回林地,另行发包。 4、未成林地抚育及间作,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只能种植矮株农作物或矮株经济作物,不得种植玉米、高粱等高秆农作物或高秆经济作物,间作期间不得损伤树苗。 5、所有林地,严格按林业主管部门时限和造林技术规程完成栽植。应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林地栽植(树种杨树),栽植林地按届时林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所有费用由林地承包人承担。要求造林覆盖率达到100%,3年内完成85%以上成活率,并经林业主管部门和村级双方验收,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的,收回林地,并将全额承包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林地被依法征用,承包方须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权获得相应的临时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永征地归发包方所有。具体要求按林业部门要求为准。 7、付款方式:中标后3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价款。成交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需向出让方单独缴纳抠根整地保证金每亩300元,枢根整地达到要求验收合格后并完成耕种,抠根整地保证金一次性退还受让方。 | ||
受让方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以身份证为准) 3、不能在标的内做违法行为 4、凡有意参加的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9点至2024年6月3日17点止,将竞价保证金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登录黑 (略) (http://**) (略) 上报名,如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略) 上报名,导致意向承包方不具备竞价资格,责任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5、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6月3日16:30:00分前查看报名状态,如未显示“报名成功”请及时与交易机构联系,因意向方未及时查看报名状态导致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责任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报名时需上传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原件(摘要备注机打的项目编号0544,无项目编号或手写无效)。 7、意向受让方竞价 (略) 络畅通,因网络延时导致的竞价结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8、竞价结束后,意向方点击→基本信息查看中标通知书是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联系办理缴纳剩余交易价款,公示期结束后与发包方联系签订合同等事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 |
服务费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7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阶梯价 | 5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5-2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03 17: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6-04 09: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6-04 10:0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和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 |||
账 号:*06 | |||
备注 |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9-*;联系人:*先生 电话:*. 保证金回执单摘要备注:0544项目竞价保证金(项目编号需机打,无项目编号或手写无效);报名审批人选择“周晓红”;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意向受让方规定时 (略) 上报名)。 报名附件上传的相关附件: 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本人名下银行卡、缴纳保证金凭证;单位报名上传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等。 资源四至: (略) ,GPS坐标点*.771、*.321; (略) ,GPS坐标点*.367、*.939;西至喇嘛寺泡,GPS坐标点*.469、*.520; (略) ,GPS坐标点*.844、*.403。 | ||
报名须知 |
一、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现金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意向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 (略) 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 (略) 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以转出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区(县、市)、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报名。 2.线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 (略) 上电子竞价的项目 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黑龙江农村产权 (略) 站),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电子竞价”,在竞价项目中找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 六、受让方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利用本标的。 七、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中心损失的;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 (略) 场价格、出 (略) 场价格等非正 (略) 场交易行为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八)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签订合同的; (九)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十)农交中心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农交中心或经纪会员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九、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免责声明 (一)农交中心对出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农交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本中心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 (略) 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 (略) 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 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农交中心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退回或取消资格;报名成功后务必注意登*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略) 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意向受让方 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报名须知》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 (略) 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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