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3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 (略) 东侧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 | *.85 | 琼(2020)琼中县不动产权第*号 | 旅馆、商务金融、零售商业 | 5395 | 60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土地,项目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 (略) 东侧,其所在项目四至为东至牛古湾,南至三月三大道,西 (略) ,北至 (略) ,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现状为待开发建设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5㎡(其中旅馆用地5422.39㎡,商务金融用地*.16㎡、零售商业用地*.3平方米),土地已经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编号为琼(2020)琼中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59年7月10日,其它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标的物面积以产权证或相关部门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受让方需严格按照经过政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3、由于土地评估基准日至今已有一段时间,现场正常施工已经有新的进展,受让方认可转让方在办理预登记之日前的投资额,并同意在第三方评估确认投资额的基础上,在土地交易价款之外,按照确认的金额,支付相应款项。 4、受让方需要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以及产业扶持或导入方面的有关政策。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5394.861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交(琼中) 五指山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RDD1T0H 注册地: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 (略) 2号 法定代表人:武疆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交海投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付清交易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项目成交且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至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土地在项目投资达到总投资额25%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手续,办理土地过户登记过程中涉及土地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项目所有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均采用人民币结算。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琼中县营根 (略) 东侧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5月30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转让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约定办理,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 | 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 | 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3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 (略) 东侧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 | *.85 | 琼(2020)琼中县不动产权第*号 | 旅馆、商务金融、零售商业 | 5395 | 60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土地,项目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 (略) 东侧,其所在项目四至为东至牛古湾,南至三月三大道,西 (略) ,北至 (略) ,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现状为待开发建设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5㎡(其中旅馆用地5422.39㎡,商务金融用地*.16㎡、零售商业用地*.3平方米),土地已经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编号为琼(2020)琼中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59年7月10日,其它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标的物面积以产权证或相关部门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受让方需严格按照经过政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3、由于土地评估基准日至今已有一段时间,现场正常施工已经有新的进展,受让方认可转让方在办理预登记之日前的投资额,并同意在第三方评估确认投资额的基础上,在土地交易价款之外,按照确认的金额,支付相应款项。 4、受让方需要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以及产业扶持或导入方面的有关政策。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5394.861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交(琼中) 五指山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RDD1T0H 注册地: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 (略) 2号 法定代表人:武疆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交海投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付清交易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项目成交且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至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土地在项目投资达到总投资额25%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手续,办理土地过户登记过程中涉及土地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项目所有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均采用人民币结算。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琼中县营根 (略) 东侧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5月30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转让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约定办理,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中县中交?云尚荟项目约81.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 | 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 | 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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