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域铁路S1线龙腾路南侧地块停车场、苗木种植地两年租赁权第二次
温州市域铁路S1线龙腾路南侧地块停车场、苗木种植地两年租赁权第二次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定于2024年6月7日下午3时30分, (略) (略) 拍卖厅, (略) (略) S (略) 南侧地块停车场、苗木种植地两年租赁权(第二次)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坐落地址 | 面积约(㎡)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略) (略) S (略) 南侧地块停车场 | *.64 | 停车场 | 2.934 | 67.* | 2 | 15 | 无 | 无 | 无 | 10个工作日 |
(略) (略) S (略) 南侧地块苗木种植地 | 4150.12 | 苗木种植 | 0.153 |
注:原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从首次移交日起计算。
3、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租金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标的物上一轮分割为两处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
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
5、该租赁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
6、该标的物所处地块原租赁合同面积为*.04㎡,现评估测量后面积为*.76㎡,以此次评估测量的面积为准。该标的物上一轮分割为两处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现出租标的物移交需根据原承租合同到期时间及本次招租情况,分批移交,第一次(2024年7月31日后)先移交*.03㎡(*.91㎡作为停车场使用,4150.12㎡作为苗木种植使用),第二次(2024年10月31日后)再移交5833.73㎡作为停车场使用(5833.73㎡包含2024年7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收回的部分和2024年10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的2929.62㎡)。租金自首次移交起计算,租期从首次移交日起计算。
7、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8、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或项目未成交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1579号方正组团1 (略) (略) 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
铁投集团业务举报:0577-*
铁投集团纪检举报:057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略) 轨道交通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略)
2024年5月24日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定于2024年6月7日下午3时30分, (略) (略) 拍卖厅, (略) (略) S (略) 南侧地块停车场、苗木种植地两年租赁权(第二次)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坐落地址 | 面积约(㎡)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略) (略) S (略) 南侧地块停车场 | *.64 | 停车场 | 2.934 | 67.* | 2 | 15 | 无 | 无 | 无 | 10个工作日 |
(略) (略) S (略) 南侧地块苗木种植地 | 4150.12 | 苗木种植 | 0.153 |
注:原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从首次移交日起计算。
3、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租金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标的物上一轮分割为两处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
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
5、该租赁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
6、该标的物所处地块原租赁合同面积为*.04㎡,现评估测量后面积为*.76㎡,以此次评估测量的面积为准。该标的物上一轮分割为两处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现出租标的物移交需根据原承租合同到期时间及本次招租情况,分批移交,第一次(2024年7月31日后)先移交*.03㎡(*.91㎡作为停车场使用,4150.12㎡作为苗木种植使用),第二次(2024年10月31日后)再移交5833.73㎡作为停车场使用(5833.73㎡包含2024年7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收回的部分和2024年10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的2929.62㎡)。租金自首次移交起计算,租期从首次移交日起计算。
7、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8、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或项目未成交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1579号方正组团1 (略) (略) 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
铁投集团业务举报:0577-*
铁投集团纪检举报:057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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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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