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千自然招牌挂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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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千自然招牌挂字号

出让公告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千自然招牌挂字[2024]01号)
千自然招牌挂字[2024]01号 2024年05月24日
经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段坊工业园创新大道以北、宝汉高速千阳出口北引线北端以西、G (略) 以南、年产*吨钛钢复合板生产线项目以东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2
起始价: 4850.*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到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到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 号地块:2024年06月13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土地为按照“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需要和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开发建设要求需要满足:容积率大于等于1.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元/亩;用地定额标准:2015年版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亩均税收大于*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小于等于1.3吨标煤/万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千阳县城关镇东大街14号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917-*
开户单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6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
,千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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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千自然招牌挂字[2024]01号)
千自然招牌挂字[2024]01号 2024年05月24日
经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段坊工业园创新大道以北、宝汉高速千阳出口北引线北端以西、G (略) 以南、年产*吨钛钢复合板生产线项目以东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2
起始价: 4850.*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到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到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 号地块:2024年06月13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土地为按照“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需要和千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开发建设要求需要满足:容积率大于等于1.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元/亩;用地定额标准:2015年版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亩均税收大于*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小于等于1.3吨标煤/万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千阳县城关镇东大街14号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917-*
开户单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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