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汇众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2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一:基于车货匹配的智能推荐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合肥汇众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2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一:基于车货匹配的智能推荐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项目编号 | TR2024AH*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项目名称 | 合肥汇众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2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一:基于车货匹配的智能推荐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
转让底价(万元) | 16.5 |
挂牌日期 | 2024-05-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30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合肥汇众 (略) 所有的2项专利权: 标的一:专利号:*.8;专利名称:基于车货匹配的智能推荐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标的二:专利号:*.0;专利名称: (略) 络学术报告的关键字段自动提取方法 2.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专利价值评估技术规范》(DB34/T 3582),结合当前专利的技术成熟度情况,选取工程机价格作为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 3.本次转让的标的均为合肥工业大学“五链匹配”(“五链匹配”从技术链、人才链、产业链、供需链和资本链五个维度对专利进行大数据分析,对专利当前的转移转化价值以及落地转化后的投融资价值进行了评估,意向受让人可登录微信小程序“九翼专服”,在地方高价值专利库中输入专利名称即可查看具体专利的五链匹配报告)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根据产权所有方与合肥工业大学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专利包的发明人团队承诺将为专利的落地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方式和费用根据具体落地需求另行商议; 4.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了解标的情况,联系人:刘海涵、陈瑷,联系电话:400-8080-426、*、* |
其他资产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2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3.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涉及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办理标的专利交割期间的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再使用标的专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 (1)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撮合双方达成交易; (2)公告期内,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撮合交易。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6.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汇众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7E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 1614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
项目编号 | TR2024AH*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项目名称 | 合肥汇众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2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一:基于车货匹配的智能推荐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
转让底价(万元) | 16.5 |
挂牌日期 | 2024-05-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30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合肥汇众 (略) 所有的2项专利权: 标的一:专利号:*.8;专利名称:基于车货匹配的智能推荐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标的二:专利号:*.0;专利名称: (略) 络学术报告的关键字段自动提取方法 2.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专利价值评估技术规范》(DB34/T 3582),结合当前专利的技术成熟度情况,选取工程机价格作为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 3.本次转让的标的均为合肥工业大学“五链匹配”(“五链匹配”从技术链、人才链、产业链、供需链和资本链五个维度对专利进行大数据分析,对专利当前的转移转化价值以及落地转化后的投融资价值进行了评估,意向受让人可登录微信小程序“九翼专服”,在地方高价值专利库中输入专利名称即可查看具体专利的五链匹配报告)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根据产权所有方与合肥工业大学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专利包的发明人团队承诺将为专利的落地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方式和费用根据具体落地需求另行商议; 4.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了解标的情况,联系人:刘海涵、陈瑷,联系电话:400-8080-426、*、* |
其他资产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2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3.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涉及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办理标的专利交割期间的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再使用标的专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 (1)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撮合双方达成交易; (2)公告期内,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撮合交易。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6.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汇众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7E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 1614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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