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新安江街道叶家路223号
位于新安江街道叶家路223号
(新安江 (略) 223号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安江 (略) 223号租赁权 | ||
产权类型 | 房屋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新安江街道叶家路223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2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3年 | 租赁面积 | 34.3平方米 |
起始价 | 5800元/年 | 加价规则 | 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 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标的成交后,在7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成交款,同时交纳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 | ||
租赁涨幅 | 无 | ||
经营业态定位 | 非住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注意事项 | ①房屋装修方案须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和主体结构。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产权单位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出租时原样,竞得人拒绝复原的由产权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复原,复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②租赁期间不得转让租赁权,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以与他人合作、联营等为名转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主体须与竞得人一致。承租人拍得后不足一年退租或违约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等同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③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关 (略) 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23〕38号》执行。 ④标的成交后,装修、消防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等营业前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各类审批原因为由提出其他诉求。产权单位仅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租赁使用权和配合办理水、电立户,不承担有关装修设计审批、经营审批等义务。 ⑤承租人在经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的水电费、物业费及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⑥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产权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房屋(包括房屋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按现状移交 ⑦如遇租赁房屋自然损坏,工程保修期内由产权方通知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外,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房屋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管道渗漏、门窗破损,玻璃破损等),如竞得人要求产权方维修的需支付维修费用。 ⑧成交后买受人有以下行为的按违约处理:1.逾期签订合同2.逾期支付相关价款3.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因不符合条件竞得的,产权人有权将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5月2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1500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万居经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先生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女士: 0571-* |
(新安江 (略) 223号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安江 (略) 223号租赁权 | ||
产权类型 | 房屋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新安江街道叶家路223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2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3年 | 租赁面积 | 34.3平方米 |
起始价 | 5800元/年 | 加价规则 | 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 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标的成交后,在7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成交款,同时交纳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 | ||
租赁涨幅 | 无 | ||
经营业态定位 | 非住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注意事项 | ①房屋装修方案须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和主体结构。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产权单位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出租时原样,竞得人拒绝复原的由产权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复原,复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②租赁期间不得转让租赁权,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以与他人合作、联营等为名转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主体须与竞得人一致。承租人拍得后不足一年退租或违约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等同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③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关 (略) 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23〕38号》执行。 ④标的成交后,装修、消防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等营业前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各类审批原因为由提出其他诉求。产权单位仅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租赁使用权和配合办理水、电立户,不承担有关装修设计审批、经营审批等义务。 ⑤承租人在经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的水电费、物业费及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⑥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产权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房屋(包括房屋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按现状移交 ⑦如遇租赁房屋自然损坏,工程保修期内由产权方通知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外,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房屋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管道渗漏、门窗破损,玻璃破损等),如竞得人要求产权方维修的需支付维修费用。 ⑧成交后买受人有以下行为的按违约处理:1.逾期签订合同2.逾期支付相关价款3.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因不符合条件竞得的,产权人有权将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5月2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1500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万居经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先生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女士: 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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