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盛工业大厦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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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盛工业大厦招租公告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怡盛工业大厦招租公告

怡盛工业大厦招租公告


一、 招租房产明细














































序号



招租地址



房间号



招租面积



每月招租底价



房屋现状



1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殿前社2531号-4店面(车棚旁)



30平



*/平



简装



2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办公楼



460平



30元/平



简装



3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厂房大楼西区二楼之三



172平



20元/平



简装



4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厂房大楼东区二楼之一



1769平



20元/平



简装



二、租赁期限:合同期限为2-5年。


三、租金及收缴方式:租金按季度缴交,保证金为两个月的租金(押二付三),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5天内交清,此后每期租金应于每季度起算的前10天内交清,先付后用;不接受现金交款,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缴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含当日)。


五、承租条件及要求:


1、资产现状出租,租赁用途为商业、工业。


2、承租人需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招租: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的,被列入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4、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其它日常经营费用。


5、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6、未经我司同意,不得在房屋外墙安装、竖挂标牌。


7、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非经我司许可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8、禁止使用液化气、电热器,不得在公共通道内使用明火。


联系人:李龙泽 联系电话:0592-*


厦门建发 (略)


2024年5月27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怡盛工业大厦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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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租房产明细














































序号



招租地址



房间号



招租面积



每月招租底价



房屋现状



1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殿前社2531号-4店面(车棚旁)



30平



*/平



简装



2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办公楼



460平



30元/平



简装



3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厂房大楼西区二楼之三



172平



20元/平



简装



4



厦门湖里区殿前社2531号怡盛工业大厦



厂房大楼东区二楼之一



1769平



20元/平



简装



二、租赁期限:合同期限为2-5年。


三、租金及收缴方式:租金按季度缴交,保证金为两个月的租金(押二付三),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5天内交清,此后每期租金应于每季度起算的前10天内交清,先付后用;不接受现金交款,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缴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含当日)。


五、承租条件及要求:


1、资产现状出租,租赁用途为商业、工业。


2、承租人需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招租: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的,被列入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4、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其它日常经营费用。


5、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6、未经我司同意,不得在房屋外墙安装、竖挂标牌。


7、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非经我司许可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8、禁止使用液化气、电热器,不得在公共通道内使用明火。


联系人:李龙泽 联系电话:0592-*


厦门建发 (略)


2024年5月27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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