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众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1处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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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众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1处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

接受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 (略) 委托,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十时,对位 (略) 境内21处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明细:

序号

抵债资产名称及地理位置

面积(㎡)

类型

管理

情况

起拍价格

(万元)

1

玉 (略) 公 (略) 场3号楼

*.61

商业

闲置

6628

2

回民 (略) 61号新亚太商厦9层、10层

1587.22

商业

闲置

1204

3

(略) 新城区北二环以北、 (略) 以西,项目名称为红树湾的3、4号商业楼

4122.65

商业

出租

4512

4

呼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南侧富邦商务中心一至五层

*.22

商业

出租

*

5

(略) 玉泉区小北街内蒙古北苑房 (略) 综合楼1层东、1层西、1层北、2层东、2层西、2层北、3层东、3层西、3层北、4层东、4层西、5层东

*.63

商业

出租

4328

6

东库街24号家俱装饰展厅,东库街78号万 (略) 场

6836.39

商业

闲置

3398

7

新城区 (略) 名都枫景24号商业楼2层201号

806.49

商业

出租

880

8

新城 (略) 名都和景3号商业楼4层402号

728.02

商业

闲置

756

9

(略) 玉泉区大南街玉泉池康乐中心1至3层1号

2865.08

商业

出租

2033

10

呼市新城 (略) 润宇家居中心F号楼2201.203-205.207-2012.2015.2019-2020.2026

1199.15

商业

出租

1091

11

玉泉区五塔寺东 (略) 1号商业楼1层A厅、1层D厅

1488.69

商业

出租

1876

12

玉泉区五塔寺东 (略) 1号商业楼

1008.9

商业

出租

1139

13

新城 (略) 5号内蒙古 (略) 商业楼2层1号

3821.23

商业

闲置

2236

14

赛罕区 (略) 中星花园小区
荣胜大厦综合楼2层201和3层301

3466.7

商业

出租

5277

15

呼市回民区东寺巷心月家园商业楼14号

2516.15

商业

闲置

2537

16

赛罕区 (略) 中星花园小区荣胜大厦综合楼4楼401

1679.44

商业

闲置

1057

17

赛罕 (略) 沙梁村亚辰大厦A号楼2层1021号

1337.97

商业

出租

1219

18

赛罕区诺和木勒大街80号(货栈分理处南、 (略) 北、东瓦窑货栈西门对面)A.B座综合楼(天旭广场)1层B单元6011,2层B单元3021号,3层B单元5031-5036.6031-6037

2023.48

商业

闲置

836

19

新城区新华大街49号经贸海关大厦办公楼1-3层

3361.15

商业

出租

2277

20

回民 (略) 对面富邦商厦4层(共356套)

7484.7

商业

出租

2818

21

恒茂海西大厦地下1层至4层及附属楼

*.98,其中附属楼1604.69㎡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商业

出租

*

二、拍卖说明:

1、办理过户手续相关事宜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行配合出具手续。买受人对标的房屋对应土地情况自行了解,如土地为划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2、出售房屋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由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并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出售房屋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我行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3、对于成交的和我行签订租赁协议的标的物,我行协助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我行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我行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4、买受人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我行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我行按标的房屋的实际状态交付;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6、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我行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公告展示内容仅供参考,按委托人及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所拍卖标的的名称、面积、品质及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委托人及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委托人及拍卖人的责任。

8、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单价仅供参考,房屋按现状整体确定拍卖价格。

9、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买受人在竞买前需对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等自行进行核实确认,如对标的物面积需重新测绘的,需竞买人自行委托测绘。竞买成功后以标的物实际面积现状交付,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仅作为参考,如实际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划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对面积差额部分(不论差额大小)委托人和拍卖人一概不承担补偿或者退还价款的责任。

11、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2、报名截至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下午四时止。

13、展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

三、参拍须知:

1、竞买人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2、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开户行:内蒙古 (略) 支行
账户名称:内蒙古 (略)
账号:8615 1310 1421 0018 62

行号:3131 9100 0450

拍卖方式采用价高者得,保证金为起拍价格10%,加价幅度为本次起拍价格的0.1%,不足1000元的最低为1000元。

四、拍卖方式:

1、线下拍卖:共计二十一项标的物。

五、咨询热线:0471—* * *

六、微信公众号:(众汇拍卖)ZHPM 抖音账号:zhpm*

七、报名地址: (略) (略) 那日斯西侧办公楼501室。

八、拍卖会地址: (略) (略) 那日斯巷西侧办公楼6层拍卖厅。

内蒙古 (略)

2024年5月28日

,内蒙古, (略) ,呼和浩特,内蒙

接受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 (略) 委托,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十时,对位 (略) 境内21处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明细:

序号

抵债资产名称及地理位置

面积(㎡)

类型

管理

情况

起拍价格

(万元)

1

玉 (略) 公 (略) 场3号楼

*.61

商业

闲置

6628

2

回民 (略) 61号新亚太商厦9层、10层

1587.22

商业

闲置

1204

3

(略) 新城区北二环以北、 (略) 以西,项目名称为红树湾的3、4号商业楼

4122.65

商业

出租

4512

4

呼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南侧富邦商务中心一至五层

*.22

商业

出租

*

5

(略) 玉泉区小北街内蒙古北苑房 (略) 综合楼1层东、1层西、1层北、2层东、2层西、2层北、3层东、3层西、3层北、4层东、4层西、5层东

*.63

商业

出租

4328

6

东库街24号家俱装饰展厅,东库街78号万 (略) 场

6836.39

商业

闲置

3398

7

新城区 (略) 名都枫景24号商业楼2层201号

806.49

商业

出租

880

8

新城 (略) 名都和景3号商业楼4层402号

728.02

商业

闲置

756

9

(略) 玉泉区大南街玉泉池康乐中心1至3层1号

2865.08

商业

出租

2033

10

呼市新城 (略) 润宇家居中心F号楼2201.203-205.207-2012.2015.2019-2020.2026

1199.15

商业

出租

1091

11

玉泉区五塔寺东 (略) 1号商业楼1层A厅、1层D厅

1488.69

商业

出租

1876

12

玉泉区五塔寺东 (略) 1号商业楼

1008.9

商业

出租

1139

13

新城 (略) 5号内蒙古 (略) 商业楼2层1号

3821.23

商业

闲置

2236

14

赛罕区 (略) 中星花园小区
荣胜大厦综合楼2层201和3层301

3466.7

商业

出租

5277

15

呼市回民区东寺巷心月家园商业楼14号

2516.15

商业

闲置

2537

16

赛罕区 (略) 中星花园小区荣胜大厦综合楼4楼401

1679.44

商业

闲置

1057

17

赛罕 (略) 沙梁村亚辰大厦A号楼2层1021号

1337.97

商业

出租

1219

18

赛罕区诺和木勒大街80号(货栈分理处南、 (略) 北、东瓦窑货栈西门对面)A.B座综合楼(天旭广场)1层B单元6011,2层B单元3021号,3层B单元5031-5036.6031-6037

2023.48

商业

闲置

836

19

新城区新华大街49号经贸海关大厦办公楼1-3层

3361.15

商业

出租

2277

20

回民 (略) 对面富邦商厦4层(共356套)

7484.7

商业

出租

2818

21

恒茂海西大厦地下1层至4层及附属楼

*.98,其中附属楼1604.69㎡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商业

出租

*

二、拍卖说明:

1、办理过户手续相关事宜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行配合出具手续。买受人对标的房屋对应土地情况自行了解,如土地为划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2、出售房屋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由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并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出售房屋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我行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3、对于成交的和我行签订租赁协议的标的物,我行协助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我行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我行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4、买受人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我行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我行按标的房屋的实际状态交付;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6、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我行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公告展示内容仅供参考,按委托人及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所拍卖标的的名称、面积、品质及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委托人及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委托人及拍卖人的责任。

8、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单价仅供参考,房屋按现状整体确定拍卖价格。

9、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买受人在竞买前需对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等自行进行核实确认,如对标的物面积需重新测绘的,需竞买人自行委托测绘。竞买成功后以标的物实际面积现状交付,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仅作为参考,如实际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划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对面积差额部分(不论差额大小)委托人和拍卖人一概不承担补偿或者退还价款的责任。

11、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2、报名截至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下午四时止。

13、展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

三、参拍须知:

1、竞买人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2、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开户行:内蒙古 (略) 支行
账户名称:内蒙古 (略)
账号:8615 1310 1421 0018 62

行号:3131 9100 0450

拍卖方式采用价高者得,保证金为起拍价格10%,加价幅度为本次起拍价格的0.1%,不足1000元的最低为1000元。

四、拍卖方式:

1、线下拍卖:共计二十一项标的物。

五、咨询热线:0471—* * *

六、微信公众号:(众汇拍卖)ZHPM 抖音账号:zhpm*

七、报名地址: (略) (略) 那日斯西侧办公楼501室。

八、拍卖会地址: (略) (略) 那日斯巷西侧办公楼6层拍卖厅。

内蒙古 (略)

2024年5月28日

,内蒙古, (略) ,呼和浩特,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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