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空港新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陕西融创智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5%股权交易公告
陕西空港新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陕西融创智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5%股权交易公告
陕西空港 (略) 持有
陕西融创 (略)
25%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持有陕西融创 (略) 25%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 挂牌价 | 206.*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6日 17时00分 |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9时00分 | |||||||
所在地区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 所属行业 | 服务业 | |||||||
交易中心 |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9-* | |||||||||
咨询报名 | 项目咨询:魏先生*; 报名咨询:张工、李工(交易中心) 029-*; | |||||||||
一、转让方承诺 | ||||||||||
1.本转让方转让的股权权属关系明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本《转让申请书》《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涉及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力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信息披露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并同意交易中心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截止标的评估基准日,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之外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申报的抵押、担保、诉讼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已知悉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同意按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组织实施交易。 7.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给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规则,本转让方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融创 (略)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自贸大道1号自贸大都汇五层52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吕俊泓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666.*元 | 实收资本 | 666.*元 | |||||||
经济性质 | 民营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716U9J8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小作;招投标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及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土地划拨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西咸新区鸿远天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 | |||||||||
陕西空港 (略) | 2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1.*元 | -58.*元 | -58.*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3.*元 | 173.*元 | 399.*元 | ||||||||
审计机构 | 北深圳中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4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元 | -1.*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4.*元 | 175.*元 | 399.*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
总资产 | 572.*元 | 总负债 | 173.*元 | |||||||
净资产 | 398.*元 | 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 | 99.*元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 ||||||||
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卢迪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1号自贸大都汇519室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拟转让产(股) 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XN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支委会会议纪要 | |||||||||
决策文件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2024年第2次支委会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月24日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
决议文件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略) 2024 年第 3 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
四、交易条件和竞买保证金设置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陕西融创 (略) 25%股权 | ||||||||
交易方式 | 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 | 206.*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2、本次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截止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因标的企业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经营性损益,不影响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凡参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披露信息和《竞买须知》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信息和《竞买须知》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参加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受让方需经转让方资格审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本股权转让公告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4、获取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 (略) 络竞价的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 |||||||||
竞买保证金设置 | 缴纳金额 | * | ||||||||
缴纳时间 |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法 | 1、竞价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发布股权转让成交公告;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经转让方申请后,由新区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交纳途径无息退还交款人账户; 2、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双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并发布股权转让成交公告后,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向新区交易中心申请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由新区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保证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 2、确保受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 | |||||||||
五、信息批露 |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六、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起,通过新区 (略) , (略) 络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及受让方。 | |||||||||
竞价设置 | (略) 络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加价幅度*元。自由报价周期为120分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无新的有效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后则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周期(网络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
附件:
1、竞买须知
2、股权交易合同(模版)
3、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试行)
陕西空港 (略) 持有
陕西融创 (略)
25%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持有陕西融创 (略) 25%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 挂牌价 | 206.*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6日 17时00分 |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9时00分 | |||||||
所在地区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 所属行业 | 服务业 | |||||||
交易中心 |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9-* | |||||||||
咨询报名 | 项目咨询:魏先生*; 报名咨询:张工、李工(交易中心) 029-*; | |||||||||
一、转让方承诺 | ||||||||||
1.本转让方转让的股权权属关系明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本《转让申请书》《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涉及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力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信息披露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并同意交易中心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截止标的评估基准日,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之外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申报的抵押、担保、诉讼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已知悉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同意按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组织实施交易。 7.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给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规则,本转让方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融创 (略)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自贸大道1号自贸大都汇五层52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吕俊泓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666.*元 | 实收资本 | 666.*元 | |||||||
经济性质 | 民营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716U9J8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小作;招投标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及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土地划拨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西咸新区鸿远天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 | |||||||||
陕西空港 (略) | 2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1.*元 | -58.*元 | -58.*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3.*元 | 173.*元 | 399.*元 | ||||||||
审计机构 | 北深圳中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4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元 | -1.*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4.*元 | 175.*元 | 399.*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 |||||||
总资产 | 572.*元 | 总负债 | 173.*元 | |||||||
净资产 | 398.*元 | 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 | 99.*元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 ||||||||
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卢迪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1号自贸大都汇519室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拟转让产(股) 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金融部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XN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支委会会议纪要 | |||||||||
决策文件名称 | 陕西空港 (略) 2024年第2次支委会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月24日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
决议文件名称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略) 2024 年第 3 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
四、交易条件和竞买保证金设置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陕西融创 (略) 25%股权 | ||||||||
交易方式 | 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 | 206.*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成交价款; 2、本次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截止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因标的企业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经营性损益,不影响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凡参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披露信息和《竞买须知》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信息和《竞买须知》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参加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受让方需经转让方资格审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本股权转让公告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4、获取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 (略) 络竞价的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 |||||||||
竞买保证金设置 | 缴纳金额 | * | ||||||||
缴纳时间 |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法 | 1、竞价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发布股权转让成交公告;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经转让方申请后,由新区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交纳途径无息退还交款人账户; 2、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双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并发布股权转让成交公告后,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向新区交易中心申请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由新区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保证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 2、确保受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 | |||||||||
五、信息批露 |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六、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起,通过新区 (略) , (略) 络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及受让方。 | |||||||||
竞价设置 | (略) 络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加价幅度*元。自由报价周期为120分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无新的有效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后则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周期(网络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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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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