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西藏自治区新设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西藏自治区新设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处置新设矿业权,按照《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 (略)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需要对拟出让的矿业权招拍挂底价(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本次新设矿业权处置共涉及两个批次,其中涵盖有矿泉水、地热、盐湖、金属矿等类型。此次拟处置的矿业权应做好评估和保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出让权益,待所有拟处置矿业权评估工作结束后再进行招拍挂流程。
为保证新设矿业权顺利处置,我中心拟从我厅备案十四家矿业权评估机构中选取工作能力强、有丰富项目工作经验、有良好信誉度的机构承担本次招拍挂底价(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报名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评分细则标、响应文件装订及时间要求见附件:
附件1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附件3响应文件评分细则表
附件4响应文件装订及时间要求
备注:
①此公告为西藏自治区新设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第一轮机构竞选。选取后的五家机构,再行进入第二轮竞标。
②响应人应在北京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10:00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1-报名要求.docx
附件3-评分细则表.docx
附件2 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4-报名响应时间及装订要求.docx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处置新设矿业权,按照《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 (略)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需要对拟出让的矿业权招拍挂底价(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本次新设矿业权处置共涉及两个批次,其中涵盖有矿泉水、地热、盐湖、金属矿等类型。此次拟处置的矿业权应做好评估和保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出让权益,待所有拟处置矿业权评估工作结束后再进行招拍挂流程。
为保证新设矿业权顺利处置,我中心拟从我厅备案十四家矿业权评估机构中选取工作能力强、有丰富项目工作经验、有良好信誉度的机构承担本次招拍挂底价(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报名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评分细则标、响应文件装订及时间要求见附件:
附件1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附件3响应文件评分细则表
附件4响应文件装订及时间要求
备注:
①此公告为西藏自治区新设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第一轮机构竞选。选取后的五家机构,再行进入第二轮竞标。
②响应人应在北京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10:00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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