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洛自然资告字〔2023〕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01-16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目的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具体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4日期间,到山南洛扎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可于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到洛扎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8月26日12:30时(资金划入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于2023年9月14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单位名义参与竞买的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
(二)以个人名义参与竞买的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三)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4日为止(除节假日和非工作日外)。挂牌地点:洛扎县人民政府报价地点:洛扎县人民政府
其他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踏勘。(三)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各地块的《洛扎县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说明。(四)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不退履约保证金。(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任何以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的报名。(六)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洛扎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人:蔡朕龙
联系电话:0893-*
财政机关:洛扎县财政局
预算级次:县级
收款单位:西藏洛扎县财政局(西藏洛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管资金户收款账号:**
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为准。洛扎县人民政府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另需说明该出让的土地地上有附着物竞得者自行协商或者解决补偿事宜。特此公告!
洛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洛自然资告字〔2023〕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01-16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目的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具体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4日期间,到山南洛扎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可于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到洛扎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8月26日12:30时(资金划入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于2023年9月14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单位名义参与竞买的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
(二)以个人名义参与竞买的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三)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4日为止(除节假日和非工作日外)。挂牌地点:洛扎县人民政府报价地点:洛扎县人民政府
其他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踏勘。(三)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各地块的《洛扎县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说明。(四)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不退履约保证金。(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任何以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的报名。(六)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洛扎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人:蔡朕龙
联系电话:0893-*
财政机关:洛扎县财政局
预算级次:县级
收款单位:西藏洛扎县财政局(西藏洛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管资金户收款账号:**
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为准。洛扎县人民政府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另需说明该出让的土地地上有附着物竞得者自行协商或者解决补偿事宜。特此公告!
洛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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