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商业用房经营权拍租公告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商业用房经营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9: (略) 以网络竞价的方 (略) 南湖 (略) 所属商业用房经营权: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赁年限 | 竞拍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报名费(元) | 备注 |
1 | 茶楼 | 240 | 3年 | * | * | * | 500 | |
2 | 南湖公园东码头房屋 | 324.09 | 5年 | * | * | * | 500 | 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 (略) 烈山区南湖湿地公园(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三、登记手续:
请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下午4:30时前持下列手续办理竞拍登记:
1、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委托他人竞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交纳竞拍保证金,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本公告(登记手续)截止时间前到账,竞拍不成功的,会后原账户无息原额退还。
3、 (略) 交纳对应标的的报名费(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退)。
账户名称: (略) 惠黎 (略)
账号:5742 5000 0018 0100 *
开户行:交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四、特别声明:
1、竞价规则: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拍租标的租金价格为含税价。
3、参与者为失信人或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有经济纠纷未完结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参与者参与资格。
4、拍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公示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标的成交租金。
5、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已报名的竞租人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对标的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标的设施设备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标的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7、拍租标的的管线及水电等按交付时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产生的物业(以实际现状为准)、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更不能将标的作为抵押物,如有违约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承租人经营中须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经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10、成交后承租人一次性交付第一期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拍租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租赁合同》签订和交付事宜,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拍卖人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内每期结束30日前支付下一期租金(详见《租赁合同》)。拍租成交后,佣金直接从竞拍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冲抵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11、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缴清成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委托人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2、若本次拍租活动有所变动,届时以最新拍租公告为准,请各位竞租人时刻关注本次拍租活动。
13、 (略) 一次性按承租人总租金成交额*1.5%收取拍租佣金。 (略) 软件使用费(年租金*1.5‰,包含系统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情形),由承租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参拍咨询:孙先生 * 0561-*
勘查现场联系人:徐先生 *
报名地址: (略) 相山 (略) 18号建投集团13楼1315室(原电厂大楼)
(略) 惠黎 (略)
2024年5月29日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9: (略) 以网络竞价的方 (略) 南湖 (略) 所属商业用房经营权: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赁年限 | 竞拍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报名费(元) | 备注 |
1 | 茶楼 | 240 | 3年 | * | * | * | 500 | |
2 | 南湖公园东码头房屋 | 324.09 | 5年 | * | * | * | 500 | 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 (略) 烈山区南湖湿地公园(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三、登记手续:
请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下午4:30时前持下列手续办理竞拍登记:
1、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委托他人竞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交纳竞拍保证金,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本公告(登记手续)截止时间前到账,竞拍不成功的,会后原账户无息原额退还。
3、 (略) 交纳对应标的的报名费(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退)。
账户名称: (略) 惠黎 (略)
账号:5742 5000 0018 0100 *
开户行:交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四、特别声明:
1、竞价规则: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拍租标的租金价格为含税价。
3、参与者为失信人或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有经济纠纷未完结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参与者参与资格。
4、拍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公示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标的成交租金。
5、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已报名的竞租人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对标的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标的设施设备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标的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7、拍租标的的管线及水电等按交付时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产生的物业(以实际现状为准)、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更不能将标的作为抵押物,如有违约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承租人经营中须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经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10、成交后承租人一次性交付第一期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拍租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租赁合同》签订和交付事宜,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拍卖人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内每期结束30日前支付下一期租金(详见《租赁合同》)。拍租成交后,佣金直接从竞拍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冲抵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11、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缴清成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委托人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2、若本次拍租活动有所变动,届时以最新拍租公告为准,请各位竞租人时刻关注本次拍租活动。
13、 (略) 一次性按承租人总租金成交额*1.5%收取拍租佣金。 (略) 软件使用费(年租金*1.5‰,包含系统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情形),由承租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参拍咨询:孙先生 * 0561-*
勘查现场联系人:徐先生 *
报名地址: (略) 相山 (略) 18号建投集团13楼1315室(原电厂大楼)
(略) 惠黎 (略)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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