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贵宾楼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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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贵宾楼房屋租赁


(略) (略) 贵宾楼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贵宾楼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FFCJ*

委托方

(略)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4年5月31日9:00始至2024年6月19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5月31日9:00始至2024年6月2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略) (略) 贵宾楼

第1-4层

钢混

2499

6

165

16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略) 125号。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大证未分割),有房地产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业服务,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仅限于经营办公、住宿、餐饮、酒店配套服务业态项目;不得从事月子会所、医疗美容、殡葬服务、生产制造等易产生污染的业态项目;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的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化工品。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3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均为成交价,自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2.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150天,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六个月成交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标的以证载面积出租并按房屋现状交付,以建筑投影线为边界,且不含贯穿标的房屋 (略) (略) (略) 。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其中水电 (略) 现行收费政策收取,若后续水电费收费政策发生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以实际抄表数字结算,由承租人按月支付给委托方;物业费以证载面积2499㎡为基数计算,现阶段按照*/㎡/月收取,租赁期内如物业费调整的,承租人需按新标准交纳,免租金装修期内免收物业费;委托方提供不超过20个免费停车位,承租人应服从委托方的车辆停放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按委托方收费标准有偿使用其他车位。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装修改造及消防验收材料等相关图纸均需交由委托方备案。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房屋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交还租赁房屋前,双方现场验收并签订《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合同附件),如发现承租人存在蓄意破坏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的,委托方有权追究承租人责任。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合同附件)。合同签订日即为房屋交接日,合同生效后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特别说明:

(1) 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递交已签章的《承诺函》(合同附件)。

(2) 标的房屋北侧附属建筑物不在出租范围内,标的房屋北侧分隔墙须由承租人自行砌筑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3) 装修过程中,承租人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向雨花塘或其他非指定区域倾倒废物垃圾、排污。施工完成后,承租人须及时清运完毕并承担全部费用,确保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和公共环境卫生整洁。

(4) 装修期内,承租人须与委托方协调对接燃气、强电、消防喷淋、 (略) 、给水点位等事宜,委托方仅预留上述点位的接驳口或接驳主线(燃气接驳口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接驳口或接驳主线至租赁房屋室内区域须由承租人自行接驳入室并承担一切费用。

(5) 承租人使用房屋如需获得消防、 (略) 场监管等部门许可的,须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 委托方正在对标的资产所在园区进行整体施工改造,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自本项目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委托方施工等原因导致承租人停业时间连续超过3日的,承租人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委托方书面提交租期延期申请,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以实际停业天数顺延租期。

(7) 租赁期内,承租人如需 (略) 等,需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8) 租赁期内,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统一管理,并积极配合委托方各项工作。以下事项在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须由承租人自行运营维护:①修整租赁房屋外立面及周边环境;②日常维护租赁房屋周边卫生、绿化、秩序;③及时清运泔水、垃圾,并保证整体环境的卫生整洁;④委托方统一管理的其他事项。

(9) 未经委托方许可,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外及楼顶架设和悬挂任何招牌、商标字号和发光标识物,应服从并按委托方许 (略) 招牌(字号或标识)。

(10) 未经委托方许可,承租人员工不得进入委托方宾客区域或使用委托方公共设施。

(11) 租赁合同届满,承租人与委托方应及时办理清结。若承租人满足续租要求并具有续租意愿,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委托方,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因承租人原因提前退租或承租人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续租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履行租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房屋公开招租流程等),否则将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承租人不续租或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后续租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委托方及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租赁房屋等)。

(12) 承租人须与委托方另外签署与租赁合同有关的安全生产协议。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 (略) 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 (略) 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具体流程参见 (略) 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略) 支行

账号:*12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产权交易 (略) 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潘经理,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转5-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0551-*、*( (略)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产权交易中心。

*.jpg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jpg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人(以下简称“*方”): (略) (略)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于 (略) (略) 125号 间 数

建筑面积(证载面积) 2499 m2 租赁用途

标的以证载面积出租并按房屋现状交付,*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6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方。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不足的,*方应在5日内及时补足。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元)。递增情况: 。

(二)*方将租金交至*方指定的账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方交纳首期租金,计: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方收到*方履约保证金后,在合同签订日当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方。*方拖延或不收房的,自*方向*方邮寄交接清单之日起即视为已交付租赁房屋。*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方自行承担;

2、*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方。

2、*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房屋不存在任何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租赁期内*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对于该房屋内*方未经*方同意遗留的物品,*方有权自行处置。

4、**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方同意,并向*方提交装修图纸。*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不得实施任何影响房屋安全性的装修行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方承担;*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方承担,*方对*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按期向*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方应为*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方。

6、*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3、*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因*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方承担。

5、*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方须书面告之*方。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方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方应对*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方对于*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方所得:

1、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交各项费用达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否则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9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并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20 %

4、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租赁期间,若*方发现*方存在将租赁房屋分租或转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另行交纳。

第十三条:*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方重大违约行为,*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方须无条件服从*方统一管理,并积极配合*方各项工作。以下事项在征得*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须由*方自行运营维护:

(1) 修整该租赁房屋外立面及周边环境;

(2) 日常维护该租赁房屋周边卫生、绿化、秩序;

(3) 及时清运泔水、垃圾,并保证整体环境的卫生整洁;

(4) *方统一管理的其他事项。

2、未经*方许可,*方不得在该房屋外及楼顶架设和悬挂任何招牌、商标字号和发光标识物,应服从并按*方许 (略) 招牌(字号或标识)。

3、*方应服从*方的车辆停放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按*方收费标准有偿使用车位。

4、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以实际抄表数字结算,由*方按月支付给*方。

5、未经*方许可,*方员工不得进入*方宾客区域或使用*方公共设施。

6、本租赁合同届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若*方满足续租要求并具有续租意愿,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因*方原因提前退租或*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方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方续租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履行租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房屋公开招租流程等),否则将视为*方放弃优先承租权。*方不续租或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应积极配合*方的后续租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方及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本租赁房屋等)。

7、自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方施工等原因导致*方连续停业时间超过3日的,*方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方书面提交租期延期申请,经*方审核同意后,以实际停业天数顺延租期。

8、与本租赁合同有关的安全生产协议须由**双方另外签署。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方执 份,*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贵宾楼出租事项免租金装修期、顺延租期

安排及风险提示清单

一、免租金装修期、顺延租期安排

(一)免租金装修期安排

鉴于梅山饭店当前在进行南楼重建(预计完工时间为2025年10月7日)、 (略) 及梅 (略) (略) 改造施工(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对贵宾楼正常经营存在影响,为确保贵宾楼承租人的经营利益,梅山饭店决定给贵宾楼承租人提供150天免租金装修期(含在租期内),免租金装修期内免收物业费。

(二)顺延租期安排

梅山饭店正在对贵宾楼所在园区进行整体施工改造。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梅山饭店施工等原因导致承租人停业时间连续超过3日的,承租人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梅山饭店书面提交租期延期申请,经梅山饭店审核同意后,以实际停业天数顺延租期。

二、风险提示清单

(一)道路使用承诺

(略) (略) ,贯穿贵宾楼房屋东侧连廊,不涵盖在此次出租范围内。贵宾楼承租人需承诺,在租赁期间需 (略) 的正常通行,不得进行任何可 (略) 通行的行为。

(二)装修规范与限制

承租人在进行贵宾楼装修时,应自行承担贵宾楼北侧分隔墙砌筑费用,并严格遵守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严禁破坏原结构梁、柱等重要部位的结构安全。任何可能影响贵宾楼建筑稳定性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环境保护要求

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严禁将垃圾倾倒至雨花塘内或其他非指定区域。承租人施工完成后,需将贵宾楼室外部分恢复原状,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环境整洁。

(四)燃气、强电、 (略) 、消防喷淋及给水安排

承租人在装修期间,须与梅山饭店协调对接燃气、强电、 (略) 、消防喷淋及给水点位,梅山饭店仅预留上述点位的接驳口或接驳主线,接驳口或接驳主线至贵宾楼室内区域需由承租人自行接驳入室。梅山饭店目前可提供强电、 (略) 、消防喷淋及给水点位的接驳口或接驳主线,燃气接驳口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


合同附件二:

承诺函

(略) (略) :

作为梅山饭店贵宾楼房屋承租人,现对以下事项进行确认并作出承诺:

一、贵宾楼现状认可

我方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所租赁房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面积、结构、装修状况、内部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我方对房屋现状有清晰的认识,并承诺不会因房屋现有状况向梅山饭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二、梅山饭店建筑布局与人车动线认可

我方已知晓租赁房屋所在的梅山饭店区域在进行整体施工改造,对梅山饭店改造完成后的建筑布局以及人车动线设计表示充分的认可,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梅山饭店相关规定,确保不影响梅山饭店整体运营秩序。

三、 (略) (略) 畅通承诺

我方已 (略) (略) (略) ,贯穿贵宾楼房屋东侧连廊,不涵盖在此次出租范围内。我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将积极配合梅山饭店及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因我方任何行为或房屋使用问 (略) 道路通行造成任何影响, (略) (略) (略) 的畅通无阻。

四、合法合规使用与保护

我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出租人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和保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我方确保不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用途,不损坏房屋及其设施,不实施任何可能导致房屋安全性的行为,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状态。

五、真实有效承诺

我方确认以上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确认并承诺。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合同附件三:

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

出租人:

承租人:

双方就 房屋进行交接,具体如下:

一、租赁房屋坐落于:

二、租赁房屋交接范围:

三、租赁房屋装修情况:

四、租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情况:

五、租赁房屋当前各项表数:

六、其他交接情况补充说明:

七、附件照片

八、以上为本次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的详细内容,双方已核对无误并签章确认。

承租人: (盖章)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负责人:(签章) 出租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略) (略) 贵宾楼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贵宾楼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FFCJ*

委托方

(略)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4年5月31日9:00始至2024年6月19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5月31日9:00始至2024年6月2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略) (略) 贵宾楼

第1-4层

钢混

2499

6

165

16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略) 125号。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大证未分割),有房地产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业服务,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仅限于经营办公、住宿、餐饮、酒店配套服务业态项目;不得从事月子会所、医疗美容、殡葬服务、生产制造等易产生污染的业态项目;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的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化工品。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3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均为成交价,自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2.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150天,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六个月成交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标的以证载面积出租并按房屋现状交付,以建筑投影线为边界,且不含贯穿标的房屋 (略) (略) (略) 。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其中水电 (略) 现行收费政策收取,若后续水电费收费政策发生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以实际抄表数字结算,由承租人按月支付给委托方;物业费以证载面积2499㎡为基数计算,现阶段按照*/㎡/月收取,租赁期内如物业费调整的,承租人需按新标准交纳,免租金装修期内免收物业费;委托方提供不超过20个免费停车位,承租人应服从委托方的车辆停放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按委托方收费标准有偿使用其他车位。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装修改造及消防验收材料等相关图纸均需交由委托方备案。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房屋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交还租赁房屋前,双方现场验收并签订《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合同附件),如发现承租人存在蓄意破坏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的,委托方有权追究承租人责任。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合同附件)。合同签订日即为房屋交接日,合同生效后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特别说明:

(1) 承租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递交已签章的《承诺函》(合同附件)。

(2) 标的房屋北侧附属建筑物不在出租范围内,标的房屋北侧分隔墙须由承租人自行砌筑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3) 装修过程中,承租人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向雨花塘或其他非指定区域倾倒废物垃圾、排污。施工完成后,承租人须及时清运完毕并承担全部费用,确保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和公共环境卫生整洁。

(4) 装修期内,承租人须与委托方协调对接燃气、强电、消防喷淋、 (略) 、给水点位等事宜,委托方仅预留上述点位的接驳口或接驳主线(燃气接驳口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接驳口或接驳主线至租赁房屋室内区域须由承租人自行接驳入室并承担一切费用。

(5) 承租人使用房屋如需获得消防、 (略) 场监管等部门许可的,须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 委托方正在对标的资产所在园区进行整体施工改造,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自本项目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委托方施工等原因导致承租人停业时间连续超过3日的,承租人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委托方书面提交租期延期申请,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以实际停业天数顺延租期。

(7) 租赁期内,承租人如需 (略) 等,需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8) 租赁期内,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统一管理,并积极配合委托方各项工作。以下事项在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须由承租人自行运营维护:①修整租赁房屋外立面及周边环境;②日常维护租赁房屋周边卫生、绿化、秩序;③及时清运泔水、垃圾,并保证整体环境的卫生整洁;④委托方统一管理的其他事项。

(9) 未经委托方许可,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外及楼顶架设和悬挂任何招牌、商标字号和发光标识物,应服从并按委托方许 (略) 招牌(字号或标识)。

(10) 未经委托方许可,承租人员工不得进入委托方宾客区域或使用委托方公共设施。

(11) 租赁合同届满,承租人与委托方应及时办理清结。若承租人满足续租要求并具有续租意愿,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委托方,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因承租人原因提前退租或承租人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续租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履行租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房屋公开招租流程等),否则将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承租人不续租或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后续租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委托方及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租赁房屋等)。

(12) 承租人须与委托方另外签署与租赁合同有关的安全生产协议。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 (略) 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 (略) 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具体流程参见 (略) 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略) 支行

账号:*12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产权交易 (略) 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潘经理,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转5-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0551-*、*( (略)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产权交易中心。

*.jpg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jpg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人(以下简称“*方”): (略) (略)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于 (略) (略) 125号 间 数

建筑面积(证载面积) 2499 m2 租赁用途

标的以证载面积出租并按房屋现状交付,*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6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方。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不足的,*方应在5日内及时补足。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元)。递增情况: 。

(二)*方将租金交至*方指定的账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方交纳首期租金,计: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方收到*方履约保证金后,在合同签订日当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方。*方拖延或不收房的,自*方向*方邮寄交接清单之日起即视为已交付租赁房屋。*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方自行承担;

2、*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方。

2、*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房屋不存在任何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租赁期内*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对于该房屋内*方未经*方同意遗留的物品,*方有权自行处置。

4、**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方同意,并向*方提交装修图纸。*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不得实施任何影响房屋安全性的装修行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方承担;*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方承担,*方对*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按期向*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方应为*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方。

6、*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3、*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因*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方承担。

5、*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方须书面告之*方。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方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方应对*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方对于*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方所得:

1、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交各项费用达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否则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9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并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20 %

4、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租赁期间,若*方发现*方存在将租赁房屋分租或转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另行交纳。

第十三条:*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方重大违约行为,*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方须无条件服从*方统一管理,并积极配合*方各项工作。以下事项在征得*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须由*方自行运营维护:

(1) 修整该租赁房屋外立面及周边环境;

(2) 日常维护该租赁房屋周边卫生、绿化、秩序;

(3) 及时清运泔水、垃圾,并保证整体环境的卫生整洁;

(4) *方统一管理的其他事项。

2、未经*方许可,*方不得在该房屋外及楼顶架设和悬挂任何招牌、商标字号和发光标识物,应服从并按*方许 (略) 招牌(字号或标识)。

3、*方应服从*方的车辆停放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按*方收费标准有偿使用车位。

4、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以实际抄表数字结算,由*方按月支付给*方。

5、未经*方许可,*方员工不得进入*方宾客区域或使用*方公共设施。

6、本租赁合同届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若*方满足续租要求并具有续租意愿,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因*方原因提前退租或*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方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方续租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履行租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房屋公开招租流程等),否则将视为*方放弃优先承租权。*方不续租或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应积极配合*方的后续租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方及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本租赁房屋等)。

7、自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方施工等原因导致*方连续停业时间超过3日的,*方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方书面提交租期延期申请,经*方审核同意后,以实际停业天数顺延租期。

8、与本租赁合同有关的安全生产协议须由**双方另外签署。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方执 份,*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贵宾楼出租事项免租金装修期、顺延租期

安排及风险提示清单

一、免租金装修期、顺延租期安排

(一)免租金装修期安排

鉴于梅山饭店当前在进行南楼重建(预计完工时间为2025年10月7日)、 (略) 及梅 (略) (略) 改造施工(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对贵宾楼正常经营存在影响,为确保贵宾楼承租人的经营利益,梅山饭店决定给贵宾楼承租人提供150天免租金装修期(含在租期内),免租金装修期内免收物业费。

(二)顺延租期安排

梅山饭店正在对贵宾楼所在园区进行整体施工改造。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梅山饭店施工等原因导致承租人停业时间连续超过3日的,承租人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向梅山饭店书面提交租期延期申请,经梅山饭店审核同意后,以实际停业天数顺延租期。

二、风险提示清单

(一)道路使用承诺

(略) (略) ,贯穿贵宾楼房屋东侧连廊,不涵盖在此次出租范围内。贵宾楼承租人需承诺,在租赁期间需 (略) 的正常通行,不得进行任何可 (略) 通行的行为。

(二)装修规范与限制

承租人在进行贵宾楼装修时,应自行承担贵宾楼北侧分隔墙砌筑费用,并严格遵守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严禁破坏原结构梁、柱等重要部位的结构安全。任何可能影响贵宾楼建筑稳定性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环境保护要求

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严禁将垃圾倾倒至雨花塘内或其他非指定区域。承租人施工完成后,需将贵宾楼室外部分恢复原状,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环境整洁。

(四)燃气、强电、 (略) 、消防喷淋及给水安排

承租人在装修期间,须与梅山饭店协调对接燃气、强电、 (略) 、消防喷淋及给水点位,梅山饭店仅预留上述点位的接驳口或接驳主线,接驳口或接驳主线至贵宾楼室内区域需由承租人自行接驳入室。梅山饭店目前可提供强电、 (略) 、消防喷淋及给水点位的接驳口或接驳主线,燃气接驳口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


合同附件二:

承诺函

(略) (略) :

作为梅山饭店贵宾楼房屋承租人,现对以下事项进行确认并作出承诺:

一、贵宾楼现状认可

我方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所租赁房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面积、结构、装修状况、内部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我方对房屋现状有清晰的认识,并承诺不会因房屋现有状况向梅山饭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二、梅山饭店建筑布局与人车动线认可

我方已知晓租赁房屋所在的梅山饭店区域在进行整体施工改造,对梅山饭店改造完成后的建筑布局以及人车动线设计表示充分的认可,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梅山饭店相关规定,确保不影响梅山饭店整体运营秩序。

三、 (略) (略) 畅通承诺

我方已 (略) (略) (略) ,贯穿贵宾楼房屋东侧连廊,不涵盖在此次出租范围内。我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将积极配合梅山饭店及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因我方任何行为或房屋使用问 (略) 道路通行造成任何影响, (略) (略) (略) 的畅通无阻。

四、合法合规使用与保护

我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出租人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和保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我方确保不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用途,不损坏房屋及其设施,不实施任何可能导致房屋安全性的行为,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状态。

五、真实有效承诺

我方确认以上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确认并承诺。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合同附件三:

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

出租人:

承租人:

双方就 房屋进行交接,具体如下:

一、租赁房屋坐落于:

二、租赁房屋交接范围:

三、租赁房屋装修情况:

四、租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情况:

五、租赁房屋当前各项表数:

六、其他交接情况补充说明:

七、附件照片

八、以上为本次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的详细内容,双方已核对无误并签章确认。

承租人: (盖章)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负责人:(签章) 出租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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