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云南省寻甸县成品粮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会公告第53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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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云南省寻甸县成品粮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会公告第530场

2024年6月5日云南省寻甸县

成品粮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会公告

(第530场)

受寻 (略) 委托,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将于2024 年6月5日举办寻甸县县级储备粮包干轮换竞价交易会。拟购875吨,同时销售875吨(以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云南轮换专场(以采竞销)。

本次交易会采取竞价销售加包干采购的交易方式(即:以采竞销),包括销售场次(竞价)和包干采购场次(不竞价,以固定价格成交)两部分,先销售后采购。

销售场次标的与对应的采购场次标的为一个标的组合,同一标的组合由同一竞价人成交并同时负责销售加包干采购工作。

销售场次(竞价方式):参加交易的会员 登录“国家粮食云南 (略) 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寻甸县成品粮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销售粮食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进行报价。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6月5日下午15:00时开始。

采购场次(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于公告发布时公布。销售场次结束后,若未成交,则取消采购场次;若成交,成交的竞价人须在当天销售竞价成交后,登录“国家粮食云南 (略) 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寻甸县成品粮包干轮换(采购)交易专场”点击成交采购交易,采购场次按公布的固定价格成交对应的销售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合同签订:成交双方须同时签订该标的组合项下《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否则按该标的组合违约处理。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标的物详情

1、采购详情:

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粳米,数量875吨,等级一级,生产年限2024年,原粮产地:黑龙江或吉林;入库地点:寻甸县城关粮库。

一、质量要求:质量指标:性状:普通圆粒。加工精度:精碾;碎米总量≤7%;小碎米≤1.0%;水分≤14.0%、黄粒米:1.0%;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2㎎/㎏ 、汞≤0.02㎎/㎏、无机砷≤0.2㎎/㎏、磷化铝≤0.05㎎/㎏、黄曲霉毒素B1≤10.0ug/㎏。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

二、包装要求:包装,25公斤/袋。

三、入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在入库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入买方指定账户。

四、入库条件:每天可入库60吨。

五、其他要求: 堆码整齐规范。

2、销售详情:

本次成交销售合同品种为粳米,数量875吨,等级一级,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昆明;存放地点:寻甸县城关粮库。质量详情见附件清单。

本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已由承储库提供质检报告,但竞买人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交易中心开具看样单,于公告交易日期前上班时间,与承储企业联系后到仓库看样及提取样品,同时实地查看出库环境,本次竞价销售以竞买人所看仓库大样为准。竞买人如报名参与竞价交易,不论是否看过仓库大样,均视同对标的物质量无异议。质量详情见附件:

一、包装规格:25公斤/袋。

二、出库费:买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货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卖方根据买方需要以散装出库、或负责装不定额包、缝包、上车及过磅,并向买方收取30元/吨的装卸费;原包装上车的17元/吨。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方仓库内进行检斤检质。如买方未安排人员进行检斤检质的,视同认可卖方出库数量及质量。

买方在出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出库费打入卖方指定账户。

三、出库条件:每天可出库 60 吨。

联系人: 马清富 联系电话: *

三、轮换方式:同时出入库(边出边入),且保证承储方任意时间节点库存不低于90%的库存量。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 7月15日。

(三)本次采购价格(固定价)为412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

(四)结算方式:

(1)销售:

数量: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存粮点仓库内(袋装)交货价格。提货数量以卖方承储库内点件为准,每件净重按25公斤计算。

付款结算方式:自成交之日起3天内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同时开具出库通知单,按出库通知单发货,出库完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通过交易系统填写电子《验收确认单》并盖章。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注:本场交易不执行水杂减量。

(2)采购:

粮食入库时,卖方需提供加工原粮进货凭证(合同、发票、发货单、原粮质检报告)。粮食入库完毕,由买方委托第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出具质检报告达到公告约定质量标准后,买方一次性支付货款,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验收确认,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若检验未达到公告约定质量标准,买方做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竞价成交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

(七)买方必须提供2023-2024年的稻谷作为加工原料,并且提供进货凭证,包括合同、发票、发货单、原粮检验报告等。

(八)本合同双方验收确认并结清货款,合同即履约完成。一年内有效,卖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轮换,或一次性轮换。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12: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6月5日下午15: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认同本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六、报名须知

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到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或各省区所在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七、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参与竞价方须向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交销售及采购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粳米13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成交方收取。

标的号

保证金

数量(吨)

保证金(元)

预交手续费(元)

合计(元)

A*

采购保证金

875

*

*

*

销售保证金

875

*

合 计

*元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4年6月5日中午12:00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写明汇款用途为“ 保证金、货款”。3.汇款请用对公账户,请勿使用私人账户。

公司名称:云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 (略) 昆 (略) 支行

3、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3‰交纳交易手续费。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违约及争议解决

1、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2、合同履行需同时执行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如其中任意合同违约,另一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3、合同双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在守约方或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的要求下,过错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4、竞价成交方未在规定(出)入库期限内完成(出)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出)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竞价成交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须向委托交易方提交书面申请,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方可顺延合同期限,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作违约处理。

如延期后违约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被违约方。

6、交易中心在任何条件下,对合同双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7、合同双方出现违约行为的,经查实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本交易公告规定,扣划该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

8、合同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 (略) 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交易公告》、《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云南 (略) 站。

十、联系方式

交易信息部:0871-*。 传真:0871-*

财务部:0871-*传真:0871-*

财务QQ:*

委托方联系电话:

*师:*


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6月5日云南省寻甸县

成品粮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会公告

(第530场)

受寻 (略) 委托,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将于2024 年6月5日举办寻甸县县级储备粮包干轮换竞价交易会。拟购875吨,同时销售875吨(以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云南轮换专场(以采竞销)。

本次交易会采取竞价销售加包干采购的交易方式(即:以采竞销),包括销售场次(竞价)和包干采购场次(不竞价,以固定价格成交)两部分,先销售后采购。

销售场次标的与对应的采购场次标的为一个标的组合,同一标的组合由同一竞价人成交并同时负责销售加包干采购工作。

销售场次(竞价方式):参加交易的会员 登录“国家粮食云南 (略) 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寻甸县成品粮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销售粮食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进行报价。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6月5日下午15:00时开始。

采购场次(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于公告发布时公布。销售场次结束后,若未成交,则取消采购场次;若成交,成交的竞价人须在当天销售竞价成交后,登录“国家粮食云南 (略) 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寻甸县成品粮包干轮换(采购)交易专场”点击成交采购交易,采购场次按公布的固定价格成交对应的销售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合同签订:成交双方须同时签订该标的组合项下《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否则按该标的组合违约处理。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标的物详情

1、采购详情:

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粳米,数量875吨,等级一级,生产年限2024年,原粮产地:黑龙江或吉林;入库地点:寻甸县城关粮库。

一、质量要求:质量指标:性状:普通圆粒。加工精度:精碾;碎米总量≤7%;小碎米≤1.0%;水分≤14.0%、黄粒米:1.0%;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2㎎/㎏ 、汞≤0.02㎎/㎏、无机砷≤0.2㎎/㎏、磷化铝≤0.05㎎/㎏、黄曲霉毒素B1≤10.0ug/㎏。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

二、包装要求:包装,25公斤/袋。

三、入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在入库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入买方指定账户。

四、入库条件:每天可入库60吨。

五、其他要求: 堆码整齐规范。

2、销售详情:

本次成交销售合同品种为粳米,数量875吨,等级一级,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昆明;存放地点:寻甸县城关粮库。质量详情见附件清单。

本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已由承储库提供质检报告,但竞买人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交易中心开具看样单,于公告交易日期前上班时间,与承储企业联系后到仓库看样及提取样品,同时实地查看出库环境,本次竞价销售以竞买人所看仓库大样为准。竞买人如报名参与竞价交易,不论是否看过仓库大样,均视同对标的物质量无异议。质量详情见附件:

一、包装规格:25公斤/袋。

二、出库费:买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货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卖方根据买方需要以散装出库、或负责装不定额包、缝包、上车及过磅,并向买方收取30元/吨的装卸费;原包装上车的17元/吨。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方仓库内进行检斤检质。如买方未安排人员进行检斤检质的,视同认可卖方出库数量及质量。

买方在出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出库费打入卖方指定账户。

三、出库条件:每天可出库 60 吨。

联系人: 马清富 联系电话: *

三、轮换方式:同时出入库(边出边入),且保证承储方任意时间节点库存不低于90%的库存量。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 7月15日。

(三)本次采购价格(固定价)为412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8月15日。

(四)结算方式:

(1)销售:

数量: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存粮点仓库内(袋装)交货价格。提货数量以卖方承储库内点件为准,每件净重按25公斤计算。

付款结算方式:自成交之日起3天内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同时开具出库通知单,按出库通知单发货,出库完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通过交易系统填写电子《验收确认单》并盖章。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注:本场交易不执行水杂减量。

(2)采购:

粮食入库时,卖方需提供加工原粮进货凭证(合同、发票、发货单、原粮质检报告)。粮食入库完毕,由买方委托第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出具质检报告达到公告约定质量标准后,买方一次性支付货款,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验收确认,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若检验未达到公告约定质量标准,买方做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竞价成交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

(七)买方必须提供2023-2024年的稻谷作为加工原料,并且提供进货凭证,包括合同、发票、发货单、原粮检验报告等。

(八)本合同双方验收确认并结清货款,合同即履约完成。一年内有效,卖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轮换,或一次性轮换。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12: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6月5日下午15: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认同本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六、报名须知

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到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或各省区所在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七、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参与竞价方须向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交销售及采购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粳米13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成交方收取。

标的号

保证金

数量(吨)

保证金(元)

预交手续费(元)

合计(元)

A*

采购保证金

875

*

*

*

销售保证金

875

*

合 计

*元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4年6月5日中午12:00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写明汇款用途为“ 保证金、货款”。3.汇款请用对公账户,请勿使用私人账户。

公司名称:云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 (略) 昆 (略) 支行

3、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3‰交纳交易手续费。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违约及争议解决

1、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2、合同履行需同时执行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如其中任意合同违约,另一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3、合同双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在守约方或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的要求下,过错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4、竞价成交方未在规定(出)入库期限内完成(出)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出)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竞价成交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须向委托交易方提交书面申请,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方可顺延合同期限,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作违约处理。

如延期后违约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被违约方。

6、交易中心在任何条件下,对合同双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7、合同双方出现违约行为的,经查实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本交易公告规定,扣划该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

8、合同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 (略) 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交易公告》、《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云南 (略) 站。

十、联系方式

交易信息部:0871-*。 传真:0871-*

财务部:0871-*传真:0871-*

财务QQ:*

委托方联系电话: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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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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