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3处房屋招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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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3处房屋招租5年

项目编号: JX2024RP*
项目名称: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3处房屋招租(5年)
标的名称: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8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2.*元/年);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7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3.*元/年);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1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30.*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5-3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06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8号房屋招租(5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恒方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赣恒方[2023](评)字第AFD*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广告装潢:场地承租到期后所有公共区域的广告承租方须清除,承租方承租后,承租场地门牌依据经营项目需求按照出租方管理要求批准格式、标准和型号去设计装修,营造良好的内外经营环境。 4.场地装修: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装修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入场施工,同时场地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有关规范及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整体结构与安全,若不按照审核同意的图纸进行装修,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有权责令承租方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同时学校管理部门将停止供电,情况严重的,出租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的违约金,直至收回其场地。 5.租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6.出租方负责将电接到各店面现有的总闸处,并负责闸外维修、维护。出租房屋的水电维修与维护则由承租方负责。其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营期间的用水、用电均按学校商业用水、用电的规定价格单独计量缴费)。当房屋出现水电紧急故障时,出租方将派水电工协助抢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产权属于江西农业大学,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8.意向承租方前往现场勘察的须服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联系人:黎先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须提供的材料: 一、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须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并签字捺印。2.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捺印或加盖公章。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须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4.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从事经营期间,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其它重大责任事故等各方面的不良记录,严格禁止借用、购买公司资质的借壳、套牌行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本信息披露公告未尽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可自行征询出租方,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五年租赁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按五年租赁总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项目编号: JX2024RP*
项目名称: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3处房屋招租(5年)
标的名称: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8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2.*元/年);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7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3.*元/年);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1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30.*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5-3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06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东区食堂一楼8号房屋招租(5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恒方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赣恒方[2023](评)字第AFD*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广告装潢:场地承租到期后所有公共区域的广告承租方须清除,承租方承租后,承租场地门牌依据经营项目需求按照出租方管理要求批准格式、标准和型号去设计装修,营造良好的内外经营环境。 4.场地装修: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装修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入场施工,同时场地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有关规范及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整体结构与安全,若不按照审核同意的图纸进行装修,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有权责令承租方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同时学校管理部门将停止供电,情况严重的,出租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的违约金,直至收回其场地。 5.租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6.出租方负责将电接到各店面现有的总闸处,并负责闸外维修、维护。出租房屋的水电维修与维护则由承租方负责。其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营期间的用水、用电均按学校商业用水、用电的规定价格单独计量缴费)。当房屋出现水电紧急故障时,出租方将派水电工协助抢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产权属于江西农业大学,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8.意向承租方前往现场勘察的须服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联系人:黎先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须提供的材料: 一、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须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并签字捺印。2.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捺印或加盖公章。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须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4.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从事经营期间,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其它重大责任事故等各方面的不良记录,严格禁止借用、购买公司资质的借壳、套牌行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本信息披露公告未尽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可自行征询出租方,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五年租赁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按五年租赁总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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