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
周五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
20240607(周五)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项目
项目名称 | 20240607(周五)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项目 |
项目编号 | YXX_LQ_2024_R_0024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 ■竞价时间: 2024年6月7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造林及抚育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造林及抚育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造林及抚育标的,对造林及抚育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苗木由采购方指定三代苗,由供应方统一购买,其费用包含造林抚育费用。造林标准应按林业站现有的标准进行种植,木荷与杉木各占百分之五十。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以上标的林地造林及抚育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不符。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到现场踏看造林及抚育标的,对造林及抚育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请注意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 (略) 站公告及我村的《梅营村杨梅坪芦苇岬2024年砍伐山场造林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梅营村杨梅坪芦苇岬2024年砍伐山场造林协议》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含个体工商户),且有对公账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意向供应方在2024年6月6日15:00时前将下属材料提交到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 | |||||||||||||||||||||||||
联系人 | 江先生*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6月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607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项目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 账号:** 开户行:尤溪县梅仙信用社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熊小姐(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梅营村杨梅坪芦苇岬2024年砍伐山场造林协议》(范本) |
20240607(周五)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项目
项目名称 | 20240607(周五)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项目 |
项目编号 | YXX_LQ_2024_R_0024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 ■竞价时间: 2024年6月7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造林及抚育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造林及抚育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造林及抚育标的,对造林及抚育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苗木由采购方指定三代苗,由供应方统一购买,其费用包含造林抚育费用。造林标准应按林业站现有的标准进行种植,木荷与杉木各占百分之五十。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以上标的林地造林及抚育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不符。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到现场踏看造林及抚育标的,对造林及抚育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请注意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 (略) 站公告及我村的《梅营村杨梅坪芦苇岬2024年砍伐山场造林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梅营村杨梅坪芦苇岬2024年砍伐山场造林协议》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含个体工商户),且有对公账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意向供应方在2024年6月6日15:00时前将下属材料提交到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 | |||||||||||||||||||||||||
联系人 | 江先生*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6月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607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造林及抚育项目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民委员会 账号:** 开户行:尤溪县梅仙信用社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熊小姐(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梅营村杨梅坪芦苇岬2024年砍伐山场造林协议》(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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