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自然资规公告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自然资规公告号

出让公告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自然资规公告[2024]5号)
长自然资规公告[2024]5号 2024年05月31日
经长丰县人民政府批准,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CF* 宗地总面积: *.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东至凤麟大道,南 (略) ,西 (略) ,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78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宗地编号: CF* 宗地总面积: *.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东至凤麟大道, (略) ,西 (略) ,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1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0
起始价: 5746.*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宗地编号: CF* 宗地总面积: *.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东至凤麟大道, (略) ,西 (略) ,北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7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CF*起始价为*元/亩,居住最高限价为*元/亩。 CF*起始价为*元/亩,居住最高限价为*元/亩。 CF*起始价为*元/亩,居住最高限价为*元/亩。 备注:1.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2.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人民币。 (略) 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 (略) 、 (略) 或其母 (略) 、或其母 (略) (略) 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县自然资源和 (略) 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 (略) 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居住用地竞买人须达到“五没有”条件,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保交楼”任务、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没有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略) 被投诉较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下午16:00(以实际到帐为准)。 账户名称: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1、账号:** 开户行:安徽长丰农村 (略) 2、账号:** 开户行:安徽长丰科源 (略) 水湖支行 3、账号:*654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丰支行 五、竞买须知 1、挂牌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3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4年7月3日下午16时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挂牌地点: (略) 。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4、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 到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 到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F*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3日 16时00分;
CF*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3日 16时00分;
CF*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3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申请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地块中的商品住宅,须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调整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2〕150号)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 4、CF*号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配建一所18班幼儿园(含6班托幼)。其建筑成本不得低于4500元/平方米(含装修,装修标准及规范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落实)。幼儿园须验收合格后,在住宅交付时同步交付县教体局。 5、CF*号、CF*号、CF*号宗地为安置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将用于下塘镇已征迁居民回迁安置。竞买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须向下塘镇政府充分了解地块建设的相关要求,并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已充分了解,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的书面材料。下塘镇政府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确认函。意向竞买人办理竞买申请时须提交该确认函。 6、企业参与土地竞拍,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购地资金《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竞得人须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由下塘镇政府会同县住建局负责监督落实。 8、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金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可在一年内缴清。 9、竞得人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后7个工作日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住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竞得人资金来源违反规定的,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商住用地开发资质和购地资金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1〕250号)要求进行处理,经批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禁止其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一年 (略) 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10、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12、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13、地块规划要求——①出让土地面积超过50亩,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 (略) 。②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 (略) (略) 段绿线内的绿化。③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 (略) 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14、开工竣工要求——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CF*号、CF*号地块一年内竣工,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CF*号地块2年内竣工。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 (略) 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略) 不 (略) 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15、项目建设要求——①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17)号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②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③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④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⑤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有关要求。⑥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16、商品住宅销售要求:①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具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②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③经营性住宅用地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竞得人须严格执行《 (略) 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合自然资规发〔2022〕309号)相关规定。 17、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长丰县 (略) 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 (略) 交口北部综合楼,联系人:王工、耿工、程工,联系电话:0551-*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详情请登 (略) 场网及长丰县 (略) 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 (略) 和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
联 系 人:王工、耿工、程工
联系电话:0551-*
开户单位: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丰县
出让公告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自然资规公告[2024]5号)
长自然资规公告[2024]5号 2024年05月31日
经长丰县人民政府批准,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CF* 宗地总面积: *.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东至凤麟大道,南 (略) ,西 (略) ,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78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宗地编号: CF* 宗地总面积: *.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东至凤麟大道, (略) ,西 (略) ,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1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0
起始价: 5746.*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宗地编号: CF* 宗地总面积: *.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下塘镇东至凤麟大道, (略) ,西 (略) ,北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7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CF*起始价为*元/亩,居住最高限价为*元/亩。 CF*起始价为*元/亩,居住最高限价为*元/亩。 CF*起始价为*元/亩,居住最高限价为*元/亩。 备注:1.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2.土地成交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人民币。 (略) 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 (略) 、 (略) 或其母 (略) 、或其母 (略) (略) 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县自然资源和 (略) 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 (略) 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居住用地竞买人须达到“五没有”条件,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保交楼”任务、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没有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略) 被投诉较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下午16:00(以实际到帐为准)。 账户名称: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1、账号:** 开户行:安徽长丰农村 (略) 2、账号:** 开户行:安徽长丰科源 (略) 水湖支行 3、账号:*654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丰支行 五、竞买须知 1、挂牌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3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4年7月3日下午16时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挂牌地点: (略) 。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4、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 到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 到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F*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3日 16时00分;
CF*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3日 16时00分;
CF*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3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申请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地块中的商品住宅,须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调整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2〕150号)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 4、CF*号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配建一所18班幼儿园(含6班托幼)。其建筑成本不得低于4500元/平方米(含装修,装修标准及规范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落实)。幼儿园须验收合格后,在住宅交付时同步交付县教体局。 5、CF*号、CF*号、CF*号宗地为安置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将用于下塘镇已征迁居民回迁安置。竞买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须向下塘镇政府充分了解地块建设的相关要求,并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已充分了解,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的书面材料。下塘镇政府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确认函。意向竞买人办理竞买申请时须提交该确认函。 6、企业参与土地竞拍,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购地资金《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7、竞得人须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由下塘镇政府会同县住建局负责监督落实。 8、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金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可在一年内缴清。 9、竞得人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后7个工作日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住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竞得人资金来源违反规定的,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商住用地开发资质和购地资金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1〕250号)要求进行处理,经批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禁止其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一年 (略) 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10、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12、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13、地块规划要求——①出让土地面积超过50亩,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 (略) 。②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 (略) (略) 段绿线内的绿化。③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 (略) 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14、开工竣工要求——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CF*号、CF*号地块一年内竣工,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CF*号地块2年内竣工。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 (略) 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略) 不 (略) 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15、项目建设要求——①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17)号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②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③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④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⑤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有关要求。⑥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16、商品住宅销售要求:①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具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②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③经营性住宅用地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竞得人须严格执行《 (略) 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合自然资规发〔2022〕309号)相关规定。 17、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长丰县 (略) 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 (略) 交口北部综合楼,联系人:王工、耿工、程工,联系电话:0551-*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详情请登 (略) 场网及长丰县 (略) 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 (略) 和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
联 系 人:王工、耿工、程工
联系电话:0551-*
开户单位: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丰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