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2处房产分别出租交易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2处房产分别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2处房产分别出租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6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情况 | |||||
标的图片 | ||||||
出租要求 | 1、出租用途要求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成交后,不允许从事有噪音、粉尘、异味、扰民、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意向承租方需根据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以及自身经营目的自拟《经营方案》并提交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方可经营。 2、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未经审批在租赁房屋上设置广告、灯箱、条幅、电子显示屏、空调散热器等严重影响租赁房屋建筑外观的外部设施。禁止承租方改变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饰。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害的物品。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安装影响历史建筑使用寿命的设备。禁止承租方使用明火,禁止在租赁房屋建筑上刻划、张贴、涂污。禁止承租方进行危及租赁房屋建筑安全的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3、出租标的建筑属于保护建筑,禁止承租方进行一切危害、损毁租赁房屋建筑或者影响租赁房屋建筑风貌的行为。承租方如违反上述约定给租赁房屋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违反相关历史建筑保护规定导致所有(民事、行政、刑事)的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后可进行局部装修装饰,局部装修装饰工程应当符合合理、可逆性原则,新增隔墙或是隔断,应优先采用轻质材料,其色彩、材质应与建筑相协调,同时应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备案、审批或验收。期间,除建筑物档案外一切事宜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由于审批或消防问题不能投入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5、除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外,承租方牌匾、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大”、“哈工大”“HIT”等和哈工大相关的字样。 6、承租方经营项 (略) 络系统、网络设备支持的,承租方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7、出租标按现状进行出租,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国信泰资产评估房 (略) | |||||
租金底价(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专题会会议纪要(2024年4月16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特别 告知 | 1、 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 (略) 站进行承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出租标的明细表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供暖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 |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8:30至11:30,14:00至16:30 2、 材料提交地点: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工大新行政楼一楼(学士楼对面) 3、 联系人:侴老师,刘老师0451-* 4、 所需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根据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以及自身经营目的自拟的《经营方案》。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8:30至11:30,14:00至16:30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侴老师,刘老师0451-* 3、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4日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6月24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6月24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经营方案》 (5)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金额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25日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 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2处房产分别出租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6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情况 | |||||
标的图片 | ||||||
出租要求 | 1、出租用途要求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成交后,不允许从事有噪音、粉尘、异味、扰民、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意向承租方需根据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以及自身经营目的自拟《经营方案》并提交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方可经营。 2、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未经审批在租赁房屋上设置广告、灯箱、条幅、电子显示屏、空调散热器等严重影响租赁房屋建筑外观的外部设施。禁止承租方改变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饰。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害的物品。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内,安装影响历史建筑使用寿命的设备。禁止承租方使用明火,禁止在租赁房屋建筑上刻划、张贴、涂污。禁止承租方进行危及租赁房屋建筑安全的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3、出租标的建筑属于保护建筑,禁止承租方进行一切危害、损毁租赁房屋建筑或者影响租赁房屋建筑风貌的行为。承租方如违反上述约定给租赁房屋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违反相关历史建筑保护规定导致所有(民事、行政、刑事)的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后可进行局部装修装饰,局部装修装饰工程应当符合合理、可逆性原则,新增隔墙或是隔断,应优先采用轻质材料,其色彩、材质应与建筑相协调,同时应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备案、审批或验收。期间,除建筑物档案外一切事宜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由于审批或消防问题不能投入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5、除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外,承租方牌匾、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大”、“哈工大”“HIT”等和哈工大相关的字样。 6、承租方经营项 (略) 络系统、网络设备支持的,承租方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7、出租标按现状进行出租,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国信泰资产评估房 (略) | |||||
租金底价(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专题会会议纪要(2024年4月16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
特别 告知 | 1、 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 (略) 站进行承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出租标的明细表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供暖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 |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8:30至11:30,14:00至16:30 2、 材料提交地点: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工大新行政楼一楼(学士楼对面) 3、 联系人:侴老师,刘老师0451-* 4、 所需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根据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以及自身经营目的自拟的《经营方案》。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8:30至11:30,14:00至16:30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侴老师,刘老师0451-* 3、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4日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6月24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6月24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经营方案》 (5)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金额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25日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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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 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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