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高新园区职工之家一楼及负一楼配套设施整体招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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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高新园区职工之家一楼及负一楼配套设施整体招租5年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安义县高新园区职工之家一楼及负一楼配套设施整体招租(5年)
标的名称: 安义县高新园区职工之家一楼及负一楼配套设施整体招租(5年)(出租底价:105.*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03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11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招租标的位于安义县高新园区锦绣大道以南, (略) 、西至空地、北至锦绣大道,南至龙安苑的“职工之家”一层及负一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招租面积共计7366.25㎡。其中,一层建筑面积3665.87㎡,负一层建筑面积3700.38㎡。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权】不涉及。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租赁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目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规定计收标准的70%计收。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交付日前所欠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日之后(含起租日当日)的水、电、冬季取暖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起租日】出租标的预计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全面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实际竣工验收之日即为起租日,承租方自起租日起支付租金。起租日开始前,在现场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承租方可开始相关装修工作,装修施工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不再另行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 8.【禁止验收前经营】出租标的全面竣工验收之前,承租方不得正式对外经营,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支付租金的时间应当追溯至正式对外经营之日。 9.【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10.【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安义县高新园区职工之家一楼及负一楼配套设施整体招租(5年)
标的名称: 安义县高新园区职工之家一楼及负一楼配套设施整体招租(5年)(出租底价:105.*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03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11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招租标的位于安义县高新园区锦绣大道以南, (略) 、西至空地、北至锦绣大道,南至龙安苑的“职工之家”一层及负一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招租面积共计7366.25㎡。其中,一层建筑面积3665.87㎡,负一层建筑面积3700.38㎡。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权】不涉及。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租赁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目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规定计收标准的70%计收。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交付日前所欠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日之后(含起租日当日)的水、电、冬季取暖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起租日】出租标的预计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全面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实际竣工验收之日即为起租日,承租方自起租日起支付租金。起租日开始前,在现场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承租方可开始相关装修工作,装修施工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不再另行给予承租方装修免租期。 8.【禁止验收前经营】出租标的全面竣工验收之前,承租方不得正式对外经营,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支付租金的时间应当追溯至正式对外经营之日。 9.【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10.【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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