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炎陵国土公告号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炎陵国土公告号
宗地编号: | 炎陵县2024-07号地块(原水口交管站) | 宗地总面积: | 173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口镇集镇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42.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560.15 | ||||||
其他商服用地 | 173.3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4年4月17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4)07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二)交易情况说明:经现场踏勘,规划蓝线范围内有建筑物5栋,建筑评估价格40.*元。地面建筑物价值40.*元须由最高报价人自确认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炎陵县税务局申报缴纳入库,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三)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四)若出让宗地内建筑物需拆除重建或改建,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建设并组织竣工验收; (五)成交后4个月内由县交通局妥善解决相关租赁关系,并按现状交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到 湖南省( (略) )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湖南省( (略) )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炎陵县2024-07号地块(原水口交管站)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炎陵县霞阳 (略)
联 系 人:何劲松 段莎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炎陵县2024-07号地块(原水口交管站) | 宗地总面积: | 173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口镇集镇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42.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560.15 | ||||||
其他商服用地 | 173.3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4年4月17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4)07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二)交易情况说明:经现场踏勘,规划蓝线范围内有建筑物5栋,建筑评估价格40.*元。地面建筑物价值40.*元须由最高报价人自确认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炎陵县税务局申报缴纳入库,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三)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四)若出让宗地内建筑物需拆除重建或改建,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建设并组织竣工验收; (五)成交后4个月内由县交通局妥善解决相关租赁关系,并按现状交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到 湖南省( (略) )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湖南省( (略) )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炎陵县2024-07号地块(原水口交管站)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炎陵县霞阳 (略)
联 系 人:何劲松 段莎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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