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 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 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他条件 |
(略) 挂2024-1 | 灵山县*屋镇三街东江宾馆旁(原灵山县*屋镇建设管理所)地块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40年 | 461.74平方米(折合约0.69亩) | 193 | 193 | 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2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23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2 | 灵山县武利镇长岗村委A地块 | 城镇住宅、商服(零售商业、 (略) 场、商务金融)用地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5371.10平方米(折合约8.06亩) | 605 | 605 | 1<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商业建筑面积≥6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77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3 | 灵山县荔香大 (略) 段A地块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年 | 3000.38平方米(折合约4.5亩) | 405 | 405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31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4 | 灵山县檀圩镇塘坡村委钦 (略) 边A地块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年 | 2972.72平方米(折合约4.46亩) | 357 | 357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32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5 | 灵山县佛子镇城 (略) 沿线 | 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年 | 1764.12平方米(折合约2.65亩) | 220 | 220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48号核定为准。 |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有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 (略) 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 (略)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11日;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设在灵山县自然 (略) 、灵山县自然 (略)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广西政法报》、 (略) 场网和灵山电视台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五、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 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 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他条件 |
(略) 挂2024-1 | 灵山县*屋镇三街东江宾馆旁(原灵山县*屋镇建设管理所)地块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40年 | 461.74平方米(折合约0.69亩) | 193 | 193 | 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2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23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2 | 灵山县武利镇长岗村委A地块 | 城镇住宅、商服(零售商业、 (略) 场、商务金融)用地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5371.10平方米(折合约8.06亩) | 605 | 605 | 1<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商业建筑面积≥6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77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3 | 灵山县荔香大 (略) 段A地块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年 | 3000.38平方米(折合约4.5亩) | 405 | 405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31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4 | 灵山县檀圩镇塘坡村委钦 (略) 边A地块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年 | 2972.72平方米(折合约4.46亩) | 357 | 357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2G〕32号核定为准。 |
(略) 挂2024-5 | 灵山县佛子镇城 (略) 沿线 | 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年 | 1764.12平方米(折合约2.65亩) | 220 | 220 | 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48号核定为准。 |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有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在宗地出让期间内,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起始价以上、含起始价的存款证明)。
三、 (略) 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 (略)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11日;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设在灵山县自然 (略) 、灵山县自然 (略)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广西政法报》、 (略) 场网和灵山电视台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五、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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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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