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河北省市储粮竞价交易公告第一百四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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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河北省市储粮竞价交易公告第一百四十场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于2024年6月7日组织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10:15)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 (略) 进行交易,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选择“ (略) 级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二、交易安排

1、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河北石家庄国家 (略) 采购2024年产二等以上(含二等)硬质白小麦*吨。

注:结算价格以成交价为准,不以质论价。

2、交易价格: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6月7日河北省(市)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四十场)》以下简称《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本场报价递减幅度:5元/次。

3、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等信息以交易日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三、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并注册 (略) 会员(年审有效期内)的企业,均可参与本次交易。

四、保证金及手续费

1、保证金: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

卖方须在交易前向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 (略) 场查询,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 (略) 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不能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 (略) 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 (略) 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2、手续费: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四、履约结算

本次交易委托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线上统一结算。

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期内(详见《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同保证金账户)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并开具《入库通知单》。买卖双方对已入库(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并开具发票的,应在交割期内(详见《交易清单》)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五、其他事项

1、请拟参加交易的会员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参与交易的会员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当期《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4、手续费发票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5、《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略) :http://**)。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

QQ业务群:*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

交易手续费发票

电话:0311-*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

*.jpg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6月4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于2024年6月7日组织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10:15)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 (略) 进行交易,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选择“ (略) 级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二、交易安排

1、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河北石家庄国家 (略) 采购2024年产二等以上(含二等)硬质白小麦*吨。

注:结算价格以成交价为准,不以质论价。

2、交易价格: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6月7日河北省(市)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四十场)》以下简称《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本场报价递减幅度:5元/次。

3、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等信息以交易日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三、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并注册 (略) 会员(年审有效期内)的企业,均可参与本次交易。

四、保证金及手续费

1、保证金: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

卖方须在交易前向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 (略) 场查询,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 (略) 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不能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 (略) 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 (略) 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2、手续费: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四、履约结算

本次交易委托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线上统一结算。

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期内(详见《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同保证金账户)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并开具《入库通知单》。买卖双方对已入库(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并开具发票的,应在交割期内(详见《交易清单》)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五、其他事项

1、请拟参加交易的会员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参与交易的会员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当期《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4、手续费发票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5、《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略) :http://**)。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

QQ业务群:*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

交易手续费发票

电话:0311-*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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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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