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薛营村原机井房75平方米房屋及75平方米院落出租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薛营村原机井房75平方米房屋及75平方米院落出租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16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薛营村原机井房75平方米房屋及75平方米院落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略) 大兴区薛营村村委会西广场北侧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75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无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
拟出让用途: | 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06-0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06-1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标的房屋出租价格不低于每年2250元,且每五年递增10%。 2、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注 (略) 大兴区范围内的企业或户 (略) 大兴区的个人。 2.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接受联合报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为准,租赁期限截止日不得超过2033年9月30日。项目资产位于薛营村村委会西广场北侧。项目占地面积150平方米,房屋面积75平方米,院落面积75平方米。 2. 该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 本项目岀租的房屋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4. 本项目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5.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16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薛营村原机井房75平方米房屋及75平方米院落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略) 大兴区薛营村村委会西广场北侧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75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无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
拟出让用途: | 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06-0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06-1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标的房屋出租价格不低于每年2250元,且每五年递增10%。 2、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注 (略) 大兴区范围内的企业或户 (略) 大兴区的个人。 2.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接受联合报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为准,租赁期限截止日不得超过2033年9月30日。项目资产位于薛营村村委会西广场北侧。项目占地面积150平方米,房屋面积75平方米,院落面积75平方米。 2. 该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 本项目岀租的房屋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4. 本项目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5.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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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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