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万武汉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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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万武汉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7-04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肖敏 联系电话:010-*-743 | 业务负责人:许永亮 联系电话:010-*-743、*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2023-04-04
注册地(地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1写字楼八楼807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略) 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吕松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CD0QDX4L
职工人数(人)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批准日期 2023-11-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转让方名称 建融安居(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
批准日期 2023-11-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9.99
2 建融安居(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0.01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311.*
利润总额 -125.* 净利润 -125.*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3-31 营业收入 138.*
利润总额 33.* 净利润 33.*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的资格。 3、意向受让方具备公募REITs业务经验,已成功发行2单及以上公募REITs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022 (略) 评级在AA级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意向受让方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本项目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同步公告的上海 (略) 100%股权、上海 (略) 100%股权、杭州正盛 (略) 100%股权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竞价起始价为四个项目转让底价之和,成交价格的溢价部分按照各项目挂牌金额占四宗项目挂牌总金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附件1-承诺函.pdf
, (略) ,武汉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7-04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肖敏 联系电话:010-*-743 | 业务负责人:许永亮 联系电话:010-*-743、*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2023-04-04
注册地(地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1写字楼八楼807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略) 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吕松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CD0QDX4L
职工人数(人)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批准日期 2023-11-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转让方名称 建融安居(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
批准日期 2023-11-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建万(北京)住房租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9.99
2 建融安居(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0.01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311.*
利润总额 -125.* 净利润 -125.*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3-31 营业收入 138.*
利润总额 33.* 净利润 33.*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的资格。 3、意向受让方具备公募REITs业务经验,已成功发行2单及以上公募REITs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022 (略) 评级在AA级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意向受让方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本项目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同步公告的上海 (略) 100%股权、上海 (略) 100%股权、杭州正盛 (略) 100%股权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竞价起始价为四个项目转让底价之和,成交价格的溢价部分按照各项目挂牌金额占四宗项目挂牌总金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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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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