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融水告字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融水告字号
宗地编号: | 511-35-161等13宗 | 宗地总面积: | 5211.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杆洞乡达言村、花孖村、中讲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并且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并且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5211.9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备注: 1.以上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511-20-191宗地升压站1宗,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55%,≥35%;绿地率≤20%,≥15%,建筑层数3层,建筑上界限高24米。风电机位16宗,容积率≤1.0≥0.5;建筑密度≤100%,≥50%。3.宗地用地内的树木、道路、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
宗地编号: | 401-20-191 | 宗地总面积: | *.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融水县康田工业园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55.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并且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92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备注: 1.以上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511-20-191宗地升压站1宗,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55%,≥35%;绿地率≤20%,≥15%,建筑层数3层,建筑上界限高24米。风电机位16宗,容积率≤1.0≥0.5;建筑密度≤100%,≥50%。3.宗地用地内的树木、道路、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
宗地编号: | 511-20-191等17宗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杆洞乡达言村、高培村、花孖村,同练乡大坪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6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1.000≤ 并且 ≤74.000 | ||
绿化率(%): | 8.000≤ 并且 ≤11.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9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备注: 1.以上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511-20-191宗地升压站1宗,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55%,≥35%;绿地率≤20%,≥15%,建筑层数3层,建筑上界限高24米。风电机位16宗,容积率≤1.0≥0.5;建筑密度≤100%,≥50%。3.宗地用地内的树木、道路、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若竞买人 (略) ,竞得土地后必 (略) 或分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包含涉及土地的税、费)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到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到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11-35-161等13宗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401-20-191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511-20-191等17宗地块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401-20-191宗地是康田工业园区用地,竞买人须取得融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符合入园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企业入园联合审查和企业推出制度》规定,地块在符合园区规划的前提下,项目投资强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竹木产业*元/亩,农产品深加工*元/亩、新兴产业*元/亩。 (三)本次出让地块涉及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由竞买人按照规定自行负责并承担所产生费用。 (四)本次出让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由竞得人按规定对接相关部门完成修复治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五)本次出让地块若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林地使用报批手续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六)以上宗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整(¥*.0元)或其整数倍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融水 (略)
联 系 人:贾先生 曹女士
联系电话:0772-*
开户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918
宗地编号: | 511-35-161等13宗 | 宗地总面积: | 5211.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杆洞乡达言村、花孖村、中讲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并且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并且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5211.9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备注: 1.以上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511-20-191宗地升压站1宗,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55%,≥35%;绿地率≤20%,≥15%,建筑层数3层,建筑上界限高24米。风电机位16宗,容积率≤1.0≥0.5;建筑密度≤100%,≥50%。3.宗地用地内的树木、道路、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
宗地编号: | 401-20-191 | 宗地总面积: | *.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融水县康田工业园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55.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并且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92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备注: 1.以上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511-20-191宗地升压站1宗,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55%,≥35%;绿地率≤20%,≥15%,建筑层数3层,建筑上界限高24米。风电机位16宗,容积率≤1.0≥0.5;建筑密度≤100%,≥50%。3.宗地用地内的树木、道路、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
宗地编号: | 511-20-191等17宗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杆洞乡达言村、高培村、花孖村,同练乡大坪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6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1.000≤ 并且 ≤74.000 | ||
绿化率(%): | 8.000≤ 并且 ≤11.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9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备注: 1.以上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2.511-20-191宗地升压站1宗,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55%,≥35%;绿地率≤20%,≥15%,建筑层数3层,建筑上界限高24米。风电机位16宗,容积率≤1.0≥0.5;建筑密度≤100%,≥50%。3.宗地用地内的树木、道路、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若竞买人 (略) ,竞得土地后必 (略) 或分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包含涉及土地的税、费)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到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到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11-35-161等13宗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401-20-191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511-20-191等17宗地块 号地块: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401-20-191宗地是康田工业园区用地,竞买人须取得融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符合入园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企业入园联合审查和企业推出制度》规定,地块在符合园区规划的前提下,项目投资强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竹木产业*元/亩,农产品深加工*元/亩、新兴产业*元/亩。 (三)本次出让地块涉及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由竞买人按照规定自行负责并承担所产生费用。 (四)本次出让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由竞得人按规定对接相关部门完成修复治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五)本次出让地块若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林地使用报批手续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六)以上宗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整(¥*.0元)或其整数倍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融水 (略)
联 系 人:贾先生 曹女士
联系电话:0772-*
开户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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