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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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名称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BJ*
融资方所在地区 (略) 融资方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6-0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4-07-05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低于7%不超过17%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杜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张经理 / 联系电话:010-*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投资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投资。

一、承诺书

    本融资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BJ*
项目名称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略) 融资方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原股东增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低于7%不超过17%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择优确定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83%,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7%。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增资款项将用于支持云镝的研发投入和能力构建、方案交付和标杆客户的建设、市场推广和数字化转型运营等方面的发展。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略)
基本情况住所 (略)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 (略) 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601
法定代表人周粤
成立日期2019-09-17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 (略) 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管理; (略) 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通信和信息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 (略) 数据服务; (略) 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略) 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
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
联通 (略) 45
深圳 (略) 45
深圳云镝匠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资产总计8415.235347.33052.99
负债总计7521.995458.262231.93
所有者权益893.25-110.96821.07
营业收入9905.375581.993159.3
净利润1004.2-932.02-1602.23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日期2024-04-30
资产总计6769.85
负债总计5967.97
所有者权益801.88
营业收入1996.98
净利润-91.37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3、融资方注册资本为*元,实收资本为*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按实缴出资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本次增资融资方原股东拟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新增持股比例不超过23%,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拟不超过*万元。
5、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投资金额0.1%的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其他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项须意向投资方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4、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4、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本方同意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汇入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置保证金金额或比例*元
交纳时间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股东借款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未超过17%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遴选程序;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7%时,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 (略) 治理情况等;
(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的业务支持,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在主营业务发展等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
(4)合格意向投资方在 (略) 、智能制造、先进制造等领域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项目名称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BJ*
融资方所在地区 (略) 融资方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6-0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4-07-05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低于7%不超过17%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杜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张经理 / 联系电话:010-*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投资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投资。

一、承诺书

    本融资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BJ*
项目名称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略) 融资方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原股东增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低于7%不超过17%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择优确定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83%,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7%。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增资款项将用于支持云镝的研发投入和能力构建、方案交付和标杆客户的建设、市场推广和数字化转型运营等方面的发展。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略)
基本情况住所 (略)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 (略) 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601
法定代表人周粤
成立日期2019-09-17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 (略) 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管理; (略) 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通信和信息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 (略) 数据服务; (略) 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略) 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
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
联通 (略) 45
深圳 (略) 45
深圳云镝匠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资产总计8415.235347.33052.99
负债总计7521.995458.262231.93
所有者权益893.25-110.96821.07
营业收入9905.375581.993159.3
净利润1004.2-932.02-1602.23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日期2024-04-30
资产总计6769.85
负债总计5967.97
所有者权益801.88
营业收入1996.98
净利润-91.37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3、融资方注册资本为*元,实收资本为*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按实缴出资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本次增资融资方原股东拟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新增持股比例不超过23%,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拟不超过*万元。
5、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投资金额0.1%的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其他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项须意向投资方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4、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4、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本方同意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汇入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置保证金金额或比例*元
交纳时间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股东借款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未超过17%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遴选程序;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7%时,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 (略) 治理情况等;
(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的业务支持,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在主营业务发展等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
(4)合格意向投资方在 (略) 、智能制造、先进制造等领域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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