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
项目名称 |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 | 项目编号 | G*BJ* | |
---|---|---|---|---|
转让底价 | 898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1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08 | |
所在地区 | (略) | 所属行业 | 卫生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殷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陈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略) 雁峰 (略) 1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沛山 | 成立日期 | 2018-12-20 |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卫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4Q6Q431Q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医疗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预包装食品、医药辅料销售;大数据、技术开发、质子治疗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房地产、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材、环保设备、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
(略) | 45 | |||
(略) (略) | 40 | |||
湖南南华 (略) | 15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5 | 6316.88 | 4987.1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 | *.27 | *.53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 | -569.95 | -1043.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 | *.51 | *.29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转让方已缴齐全部认缴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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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略) 西城 (略) 3A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韩泳江 | 成立日期 | 1988-01-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XH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3N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03-26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2024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 | ||
---|---|---|---|---|
转让底价 | 898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北交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北交所造成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违反承诺事项的。 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书面承诺:①本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转让标的企业一切内容,自行了解并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②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④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承继;⑤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⑥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再继续使用“中核”字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国有产权受让手续可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会员办理交易服务会员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 | 项目编号 | G*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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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898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1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08 | |
所在地区 | (略) | 所属行业 | 卫生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殷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陈经理 / 联系电话:010-*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 (略) 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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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略) 雁峰 (略) 1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沛山 | 成立日期 | 2018-12-20 |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卫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4Q6Q431Q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医疗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预包装食品、医药辅料销售;大数据、技术开发、质子治疗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房地产、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材、环保设备、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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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45 | |||
(略) (略) | 40 | |||
湖南南华 (略) | 15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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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5 | 6316.88 | 4987.1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 | *.27 | *.53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 | -569.95 | -1043.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 | *.51 | *.29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转让方已缴齐全部认缴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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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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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略) ( (略) 西城 (略) 3A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韩泳江 | 成立日期 | 1988-01-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XH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3N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日期 | 2024-03-26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2024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6%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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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898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北交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北交所造成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违反承诺事项的。 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书面承诺:①本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转让标的企业一切内容,自行了解并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②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④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承继;⑤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⑥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再继续使用“中核”字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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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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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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