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303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白音华4号矿末煤24000吨转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2303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白音华4号矿末煤24000吨转让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LN* 项目名称: (2024)2303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白音华4号矿末煤24000吨转让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 (略)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价格单位: 万元
转让方代码: *MA0YA6QD0J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16.*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6-11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http://**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转让煤末以现场展示为准,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资产状况或通过视频勘察无法反应现场实际状况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本次转让的价格按照当期《内蒙古 (略) 煤炭价格表》执行,卖 (略) 场变化随时进行价格调整,当价格调整时,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确认后合同继续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不一致,此合同终止,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次转让的煤末转让单价为含税价340元/吨,预估重量*吨,交易底价为*元。本公告中*吨重量,为受让方的计划采购重量,转让方在充分考虑受让方意见的基础上,由转让方根据矿方实际生产量确定发运重量和发运时间。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在转让方指定地点白音华4#矿的指定位置进行称重及装车。 5、 (略) 货物运单计费重量为标准结算。 6、运输 (略) 运输,铁路 (略) 杂费由受让方负担。(转让方代收转缴)。 7、付款与结算按以下方式:1、受让方须预付全额煤款、铁路 (略) 杂费(付款方式:银行电汇)。2、受让方出具结算单,转让方确认无异议后开具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3、铁路 (略) 杂费 (略) 相关部门开具。 8、质量确认:质量标准按所附价格表中质量标准执行,煤炭发热量等质量指标以卖方出矿采样化验结果为准结算。 9、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运输中断、安全生产事故、政策变化等因素,转让方不能生产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转让方及沈交所免责。 10、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1、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不认同转让方核重等为由拒绝以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12、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 5 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 13、受让方实施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清运,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若因清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清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14、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5、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LN* 项目名称: (2024)2303内蒙古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白音华4号矿末煤24000吨转让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 (略)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价格单位: 万元
转让方代码: *MA0YA6QD0J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16.*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6-11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http://**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转让煤末以现场展示为准,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资产状况或通过视频勘察无法反应现场实际状况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本次转让的价格按照当期《内蒙古 (略) 煤炭价格表》执行,卖 (略) 场变化随时进行价格调整,当价格调整时,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确认后合同继续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不一致,此合同终止,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次转让的煤末转让单价为含税价340元/吨,预估重量*吨,交易底价为*元。本公告中*吨重量,为受让方的计划采购重量,转让方在充分考虑受让方意见的基础上,由转让方根据矿方实际生产量确定发运重量和发运时间。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在转让方指定地点白音华4#矿的指定位置进行称重及装车。 5、 (略) 货物运单计费重量为标准结算。 6、运输 (略) 运输,铁路 (略) 杂费由受让方负担。(转让方代收转缴)。 7、付款与结算按以下方式:1、受让方须预付全额煤款、铁路 (略) 杂费(付款方式:银行电汇)。2、受让方出具结算单,转让方确认无异议后开具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3、铁路 (略) 杂费 (略) 相关部门开具。 8、质量确认:质量标准按所附价格表中质量标准执行,煤炭发热量等质量指标以卖方出矿采样化验结果为准结算。 9、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运输中断、安全生产事故、政策变化等因素,转让方不能生产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转让方及沈交所免责。 10、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1、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不认同转让方核重等为由拒绝以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12、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 5 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 13、受让方实施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清运,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若因清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清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14、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5、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