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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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增资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郴州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

增资企业

所在地区

(略)

信息披露公告期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9日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元

一、增资企业承诺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称“郴州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经充分授权,办理完毕增资挂牌的全部前置手续且其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实施本次增资,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增资事项的内部决策、增资行为批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且我方自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

3、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郴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郴州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元

增资认购底价

人民币*元

拟募集资金

对应注册资本

人民币*元

拟募集资金

对应持股比例

27%

原股东是否

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是否改变增资企业主营业务

是否对增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拟征集投资方

数量

2名。其中新引进投资方1的拟募集资金对应注册资本*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4.6%,认购底价为*元;新引进投资方2的拟募集资金对应注册资本 850 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2.4%,认购底价为*元。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目前郴州 (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本次增资拟通过郴州产权交易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元,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引进2名投资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增资后郴州 (略) 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略) (略)

5000

100%

5000

73%

新引进投资1

--

--

1000

14.6%

新引进投资2

--

--

850

12.4%

合计

5000

100%

6850

100%

增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增资方董事会拟由5名董事组成,增资方提名3人(含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 (略) (略) (以下称“郴投集团”)委派,原则上其他各股东提名不超过1人。投资方提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及 (略) 章程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共同投资运营飞天山飞行营地,助力现有项目运营和其他新项目的开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投资方增资认购价款以1元/股计入公司股本,超过其认购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增资方郴州 (略) 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增资方认缴注册资本为*元,实缴注册资本为*元,本次增资成功后, (略) 运营需要定向调整其认缴注册资本,投资方应同意原股东该调整并依据调整后的认缴注册资本履行出资义务。

3、本次引进战略投资方后拟由新引 (略) 运营,为确保国有资产不存在流失风险,本次增资设定退出机制。如在新进投资方运营期间,增资企业财务报表净资产亏损达到50%,原则上由新进投资方一次性补偿股东郴投集团对应的实缴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将运营权交回至郴投集团。

其他需披露事项

1、其他信息详见久安审字【2024】第*号审计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3945号资产评估报告。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经过竞争性谈判产生2名接受增资条件的投资方,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2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股东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郴州 (略)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CUR39C7N

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成立日期

2023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机场运营;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测绘服务;飞行训练。

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 (略) 白露 (略) 有色金属产业园相山标准厂房3#栋401-A05室

企业类型

(略)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实收资本(万元)

0

法定代表人

郭庆锋

员工人数

12人

经营规模

小型

股东个数

1个

序号

前十名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略) (略)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四、增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资产总额

-

-

210.55

负债总额

-

-

299.85

所有者权益

-

-

-89.31

营业收入

-

-

18.35

利润总额

-

-

-89.31

净利润

-

-

-89.31

审计机构

-

-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报表日期2024/3/31,未审计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1.74

300.12

-168.38

0

-79.07

-79.07

五、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10.52

299.85

-89.33

六、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增资企业决策

文件类型

郴州 (略) 股东决定

批准文件类型

党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名称

(略)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七、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投资方须提供追溯至其最终出资人的股权穿透说明;

2、投资方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等情况;

3、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被强制执行等情况;

4、投资方拥有完备的管理体系,内部制度健全;

5、投资方及其股东不得存在代替持股或委托持股行为;投资方资金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以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契约型私募基金等参与本次增资;

6、本次增资不接受单一新进投资方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7、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充分了解增资企业情况,在增资公告挂牌截止日2024年7月9日17:30前向郴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意向投资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同时,通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与意向投资方必须一致。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增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3、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意向投资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在郴州产权交易所查阅相关资料文件。经与增资企业协商并经增资企业同意,可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4、郴州产权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

5、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

6、本次增资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投资方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本次增资投资方如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经增资企业股东审议同意,并由股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投资方承担),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将增资产权转移至增资企业并完成交付。

8、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与增资方在郴州行政区域内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参与本次增资不会对增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如增资、上市、并购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9、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所持有的增资企业的全部股权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委托、信托等影响股权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如前述确认事项与事实不符,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增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本次增资后的增资企业及增资后的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依法享有。

11、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增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增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意向 (略) 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郴州产权交易所仅就增资企业委托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除披露的债务外,增资企业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利等情形;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仲裁或诉讼案件以及潜在的纠纷案件;合作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13、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须向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14、意向投资方参与本次增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八、交易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元

交纳时间

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挂牌截止日17:30前,通过 (略) 站(http://**)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交易保证金*元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法

1、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次日起 5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若非增资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报名时交纳的*元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的;

(2)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增资人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活动的;

(4)在遴选程序中提交的书面报价低于增资方的认购底价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

(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

(7)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增资的。

(8)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九、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增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2、共征集到2名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单一新进投资方仅产生1名符合条件意向投资方时,由该意向投资方直接与增资方及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3、当单一新进投资方产生2名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增资企业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4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综合能力(20分)

①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

②行业地位:意向投资方在增资方所处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实力的优先,具备专业技术条件、运营经验、行业资源、市场份额、产业规模、市场影响力等;

③意向投资方具备三架以上飞行培训飞机。

④意向投资方具有在增资方所处业务领域有投资经验,并对所投企业的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拥有较好的历史纪录,提供过包括业务资源、资金渠道等实质性帮助的优先。

(2)协同能力(20分)

①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是否有价值链、产业链的关联;优先考虑通用航空产业实力优秀,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与公司战略发展具备协同性、互补性的意向投资方;

②意向投资方能与增资方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能与增资方在业务上形成互补推动作用,为增资方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战略支持的优先;

③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的企业文化、战略发展、经营理念、价值观的契合程度以及对增资方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的支持度高的优先;

④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未来通用航空、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等业务发展的资源支持。

(3)资本运营能力(20分)

①意向投资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

②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股权投资情况或项目管理经验;

③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本次增资的支付能力和风险承受的能力;

④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未来资本运作、通用航空业务提升方面提供支持的能力。

(4)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及出资额度(40分)

十、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满足拟新增投资方数量的),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2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要求的),在取得增资企业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协议。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2名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由郴州产权交易所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得增资企业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协议。

十一、交易服务费

1、郴州产权交易所按《竞投文件》约定的比例收取投资方交易服务费;

2、 (略) (略) 收取投资方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

联系人

李女士 0735-*、*、*

咨询

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

地址

(略) (略) 城投大厦一楼

踏勘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

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 (略) 联系电话:*

本次企业增资的增资方,按规定依法进行增资。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增资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增资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企业增资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0735-*

负责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增资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增资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6月12日


增资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郴州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

增资企业

所在地区

(略)

信息披露公告期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9日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元

一、增资企业承诺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称“郴州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经充分授权,办理完毕增资挂牌的全部前置手续且其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实施本次增资,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增资事项的内部决策、增资行为批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且我方自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

3、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郴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郴州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元

增资认购底价

人民币*元

拟募集资金

对应注册资本

人民币*元

拟募集资金

对应持股比例

27%

原股东是否

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是否改变增资企业主营业务

是否对增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拟征集投资方

数量

2名。其中新引进投资方1的拟募集资金对应注册资本*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4.6%,认购底价为*元;新引进投资方2的拟募集资金对应注册资本 850 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2.4%,认购底价为*元。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目前郴州 (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本次增资拟通过郴州产权交易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元,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引进2名投资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增资后郴州 (略) 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略) (略)

5000

100%

5000

73%

新引进投资1

--

--

1000

14.6%

新引进投资2

--

--

850

12.4%

合计

5000

100%

6850

100%

增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增资方董事会拟由5名董事组成,增资方提名3人(含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 (略) (略) (以下称“郴投集团”)委派,原则上其他各股东提名不超过1人。投资方提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及 (略) 章程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共同投资运营飞天山飞行营地,助力现有项目运营和其他新项目的开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投资方增资认购价款以1元/股计入公司股本,超过其认购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增资方郴州 (略) 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增资方认缴注册资本为*元,实缴注册资本为*元,本次增资成功后, (略) 运营需要定向调整其认缴注册资本,投资方应同意原股东该调整并依据调整后的认缴注册资本履行出资义务。

3、本次引进战略投资方后拟由新引 (略) 运营,为确保国有资产不存在流失风险,本次增资设定退出机制。如在新进投资方运营期间,增资企业财务报表净资产亏损达到50%,原则上由新进投资方一次性补偿股东郴投集团对应的实缴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将运营权交回至郴投集团。

其他需披露事项

1、其他信息详见久安审字【2024】第*号审计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3945号资产评估报告。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2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经过竞争性谈判产生2名接受增资条件的投资方,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2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股东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郴州 (略)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CUR39C7N

所属行业

航空运输业

成立日期

2023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机场运营;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测绘服务;飞行训练。

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 (略) 白露 (略) 有色金属产业园相山标准厂房3#栋401-A05室

企业类型

(略)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实收资本(万元)

0

法定代表人

郭庆锋

员工人数

12人

经营规模

小型

股东个数

1个

序号

前十名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略) (略)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四、增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资产总额

-

-

210.55

负债总额

-

-

299.85

所有者权益

-

-

-89.31

营业收入

-

-

18.35

利润总额

-

-

-89.31

净利润

-

-

-89.31

审计机构

-

-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报表日期2024/3/31,未审计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1.74

300.12

-168.38

0

-79.07

-79.07

五、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10.52

299.85

-89.33

六、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增资企业决策

文件类型

郴州 (略) 股东决定

批准文件类型

党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名称

(略)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七、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投资方须提供追溯至其最终出资人的股权穿透说明;

2、投资方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等情况;

3、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被强制执行等情况;

4、投资方拥有完备的管理体系,内部制度健全;

5、投资方及其股东不得存在代替持股或委托持股行为;投资方资金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以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契约型私募基金等参与本次增资;

6、本次增资不接受单一新进投资方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7、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充分了解增资企业情况,在增资公告挂牌截止日2024年7月9日17:30前向郴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意向投资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同时,通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与意向投资方必须一致。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增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3、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意向投资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在郴州产权交易所查阅相关资料文件。经与增资企业协商并经增资企业同意,可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4、郴州产权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

5、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

6、本次增资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投资方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本次增资投资方如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经增资企业股东审议同意,并由股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投资方承担),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将增资产权转移至增资企业并完成交付。

8、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与增资方在郴州行政区域内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参与本次增资不会对增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如增资、上市、并购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9、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所持有的增资企业的全部股权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委托、信托等影响股权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如前述确认事项与事实不符,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增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本次增资后的增资企业及增资后的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依法享有。

11、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增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增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意向 (略) 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郴州产权交易所仅就增资企业委托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除披露的债务外,增资企业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利等情形;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仲裁或诉讼案件以及潜在的纠纷案件;合作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13、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须向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14、意向投资方参与本次增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八、交易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元

交纳时间

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挂牌截止日17:30前,通过 (略) 站(http://**)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交易保证金*元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法

1、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次日起 5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若非增资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报名时交纳的*元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的;

(2)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增资人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活动的;

(4)在遴选程序中提交的书面报价低于增资方的认购底价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

(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

(7)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增资的。

(8)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九、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增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2、共征集到2名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单一新进投资方仅产生1名符合条件意向投资方时,由该意向投资方直接与增资方及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3、当单一新进投资方产生2名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增资企业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4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综合能力(20分)

①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

②行业地位:意向投资方在增资方所处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实力的优先,具备专业技术条件、运营经验、行业资源、市场份额、产业规模、市场影响力等;

③意向投资方具备三架以上飞行培训飞机。

④意向投资方具有在增资方所处业务领域有投资经验,并对所投企业的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拥有较好的历史纪录,提供过包括业务资源、资金渠道等实质性帮助的优先。

(2)协同能力(20分)

①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是否有价值链、产业链的关联;优先考虑通用航空产业实力优秀,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与公司战略发展具备协同性、互补性的意向投资方;

②意向投资方能与增资方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能与增资方在业务上形成互补推动作用,为增资方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战略支持的优先;

③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的企业文化、战略发展、经营理念、价值观的契合程度以及对增资方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的支持度高的优先;

④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未来通用航空、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等业务发展的资源支持。

(3)资本运营能力(20分)

①意向投资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

②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股权投资情况或项目管理经验;

③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本次增资的支付能力和风险承受的能力;

④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未来资本运作、通用航空业务提升方面提供支持的能力。

(4)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及出资额度(40分)

十、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满足拟新增投资方数量的),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2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要求的),在取得增资企业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协议。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2名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由郴州产权交易所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得增资企业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协议。

十一、交易服务费

1、郴州产权交易所按《竞投文件》约定的比例收取投资方交易服务费;

2、 (略) (略) 收取投资方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

联系人

李女士 0735-*、*、*

咨询

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

地址

(略) (略) 城投大厦一楼

踏勘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

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 (略) 联系电话:*

本次企业增资的增资方,按规定依法进行增资。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增资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增资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企业增资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0735-*

负责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增资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增资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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