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2022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号商服用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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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2022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号商服用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名称 蒙(2022)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3251号商服用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12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伊金霍洛旗阿镇纵 四路东、文昨 路南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6320.45 套内建筑面积(㎡) 请自行查询
土地使用权面积(㎡) *.00 使用期限 2010年3月20日起至2050年3月19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请自行查询 所在层数 请自行查询
房屋户型 请自行查询 房屋朝向 请自行查询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请自行查询 装修情况 请自行查询
抵押情况 请自行查询 配备电梯 请自行查询
欠费情况 请自行查询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请自行查询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12-09-27
评估机构 内蒙古诚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维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证号:蒙(2022)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号;面积:*.00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10年3月20日起至2050年3月19日止。

2、转让方承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前标的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已发生(产生)的费用、债权债务、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法律纠纷等责任、义务及赔偿。

3、该宗地建设项目已与第三方总包单位就在建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最终受让方需按照施工合同与第三方总包单位及现有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等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4、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报名时须上传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勘验表》。

5.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受让方可通过现金、房票、资产、本项目建设完成的房屋及地下车库等多种方式抵顶转让价款(受让方给转让方抵顶本项目房产时以受让方的开发成本单价作为抵顶房屋单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标的交割 交割事项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交易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或公告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

3、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公告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退还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转、受让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并将标的预告登记办理至受让方名下。标的完成投资总额的 25%后转让方负责为受让方办理在建工程的转让手续,办理权属证书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12 00:00:00 至 2024-06-25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意向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6-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中心收到交易合同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关仲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其 他

项目名称 蒙(2022)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0003251号商服用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12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伊金霍洛旗阿镇纵 四路东、文昨 路南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6320.45 套内建筑面积(㎡) 请自行查询
土地使用权面积(㎡) *.00 使用期限 2010年3月20日起至2050年3月19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请自行查询 所在层数 请自行查询
房屋户型 请自行查询 房屋朝向 请自行查询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请自行查询 装修情况 请自行查询
抵押情况 请自行查询 配备电梯 请自行查询
欠费情况 请自行查询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请自行查询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12-09-27
评估机构 内蒙古诚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维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证号:蒙(2022)伊金霍洛旗不动产权第*号;面积:*.00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10年3月20日起至2050年3月19日止。

2、转让方承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前标的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已发生(产生)的费用、债权债务、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法律纠纷等责任、义务及赔偿。

3、该宗地建设项目已与第三方总包单位就在建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最终受让方需按照施工合同与第三方总包单位及现有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等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4、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报名时须上传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勘验表》。

5.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受让方可通过现金、房票、资产、本项目建设完成的房屋及地下车库等多种方式抵顶转让价款(受让方给转让方抵顶本项目房产时以受让方的开发成本单价作为抵顶房屋单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标的交割 交割事项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交易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或公告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

3、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公告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退还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转、受让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并将标的预告登记办理至受让方名下。标的完成投资总额的 25%后转让方负责为受让方办理在建工程的转让手续,办理权属证书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12 00:00:00 至 2024-06-25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意向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6-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中心收到交易合同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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