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上地复星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丽江展华矿产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附件1、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版)附件2、专家组意见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888-* 联系人:沙志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上地复星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丽江展华矿产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附件1、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宁蒗 (略) 宁蒗县永宁镇拖枝村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版)附件2、专家组意见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888-* 联系人:沙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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