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开展《金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意达智数(浙江) (略) 负责开展《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发展,根据《 (略) 运输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浙江省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交强省办〔2022〕18号)等文件要求, (略) 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车辆技术标准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方案有任何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主体或评估机构反馈

(1)评估主体: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李路线,联系电话: 0579-*

(2)评估机构:意达智数(浙江) (略)

联系人:程燕,联系电话:0571-*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意达智数(浙江) (略) 负责开展《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发展,根据《 (略) 运输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浙江省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交强省办〔2022〕18号)等文件要求, (略) 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车辆技术标准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方案有任何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主体或评估机构反馈

(1)评估主体: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李路线,联系电话: 0579-*

(2)评估机构:意达智数(浙江) (略)

联系人:程燕,联系电话:0571-*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