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号

出让公告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2024]11号)
珠自然资储[2024]11号 2024年06月1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储2024-11 宗地总面积: 7680.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湾区南 (略) 东南侧、南水大道西北侧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2.05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7680.5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1|*IA0055|*BA000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 (略) 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 (略) 。 3.上述地块用地面积7680.5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6平方米。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4—11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受让方须承接《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5.上述地块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元(不含地价款)。若上述地块竣工验收后未达到上述投资额的视为违约,自违约责任发生之日起30天内,竞得人须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实际投资额与*元之间差额占*元的比重乘以该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款。 6.上述地块用于建设安全实训基地和安全体验馆等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每年为周边化工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 7.上述地块项目应根据《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危化二〔2021〕1号)和《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储2024-11 号地块: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联 系 人:王鸿煜
联系电话:(075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珠海
出让公告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2024]11号)
珠自然资储[2024]11号 2024年06月1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储2024-11 宗地总面积: 7680.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湾区南 (略) 东南侧、南水大道西北侧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2.05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7680.5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1|*IA0055|*BA000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 (略) 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 (略) 。 3.上述地块用地面积7680.5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6平方米。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4—11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受让方须承接《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5.上述地块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元(不含地价款)。若上述地块竣工验收后未达到上述投资额的视为违约,自违约责任发生之日起30天内,竞得人须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实际投资额与*元之间差额占*元的比重乘以该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款。 6.上述地块用于建设安全实训基地和安全体验馆等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每年为周边化工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 7.上述地块项目应根据《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危化二〔2021〕1号)和《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储2024-11 号地块: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联 系 人:王鸿煜
联系电话:(075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珠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