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水利局关于公开选取宁明县寨安乡顺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公告
宁明县水利局关于公开选取宁明县寨安乡顺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公告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文件要求和《宁明县水利局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发〔2021〕6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宁明县寨安乡顺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前质量抽检单位进行报名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寨安乡顺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二、报价方式: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下浮报价。
三、检测费计取方式:以实际工程质量检测发生乘以下浮系数计取。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且出具的检测资料必须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归档备案等资料要求。
五、检测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资质的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工作日),现场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宁明县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农工0771-*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 (略)
宁明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文件要求和《宁明县水利局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发〔2021〕6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宁明县寨安乡顺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前质量抽检单位进行报名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寨安乡顺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二、报价方式: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下浮报价。
三、检测费计取方式:以实际工程质量检测发生乘以下浮系数计取。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且出具的检测资料必须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归档备案等资料要求。
五、检测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资质的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工作日),现场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宁明县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农工0771-*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 (略)
宁明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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