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受河南鹤粮粮 (略) 委托,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将于2024年6月13 (略)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交易时间本次交易 (略) 上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 上午09:00前
交易时间:2024年6月13日 上午10:00
报名方式:会员通过(http://**.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选择本次交易会进行报名。
二、交易标的情况2020年产小麦2353.14吨,具体数量和质量以本公告附件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买方须在竞价交易前,提前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会员,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卖方出库的粮食品种以合同为准;粮食质量以公示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三、交易资格(一)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参与交易。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承储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价交易,也不得安排其关联企业参与。
(二)符合以上交易资格且已在国家 (略) 注册并年审有效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三)未办理注册企业,需在交 (略) 场办理会员注册手续。《交易授权书》等开户资料可 (略) 网站 (http://**)下载,或 (略) 场索取。
四、交易方式本次交易 (略) 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河南物流→选择本次交易会”参与交易。 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应遵守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场内交易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场内交易秩序。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交易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当期交易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符合以上交易资格的买方企业和卖方须在交易日前一个工作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略) 场账户为:
账 户: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六、出库费、水杂增扣量(一)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代储企业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买方要求在库内车板交货的,装车费用30元/吨由买方承担。实际承储库收取装车费用的,应开具发票。
(二)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订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相关法规提供质检报告,根据《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 号),对销售出库粮食进行水分、杂质等增扣量。
七、交割及结算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履约时间为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出库。
八、联系方式交易:(0371)* 交割:(0371)*
结算:(0371)* 商务处理:(0371)*
传真:(0371)*
九、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告附件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受河南鹤粮粮 (略) 委托,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将于2024年6月13 (略)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交易时间本次交易 (略) 上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 上午09:00前
交易时间:2024年6月13日 上午10:00
报名方式:会员通过(http://**.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选择本次交易会进行报名。
二、交易标的情况2020年产小麦2353.14吨,具体数量和质量以本公告附件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买方须在竞价交易前,提前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会员,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卖方出库的粮食品种以合同为准;粮食质量以公示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三、交易资格(一)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参与交易。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承储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价交易,也不得安排其关联企业参与。
(二)符合以上交易资格且已在国家 (略) 注册并年审有效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三)未办理注册企业,需在交 (略) 场办理会员注册手续。《交易授权书》等开户资料可 (略) 网站 (http://**)下载,或 (略) 场索取。
四、交易方式本次交易 (略) 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河南物流→选择本次交易会”参与交易。 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应遵守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场内交易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场内交易秩序。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交易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当期交易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符合以上交易资格的买方企业和卖方须在交易日前一个工作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略) 场账户为:
账 户: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六、出库费、水杂增扣量(一)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代储企业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买方要求在库内车板交货的,装车费用30元/吨由买方承担。实际承储库收取装车费用的,应开具发票。
(二)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订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相关法规提供质检报告,根据《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 号),对销售出库粮食进行水分、杂质等增扣量。
七、交割及结算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履约时间为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出库。
八、联系方式交易:(0371)* 交割:(0371)*
结算:(0371)* 商务处理:(0371)*
传真:(0371)*
九、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告附件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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