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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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略) -GY-ZL[2024]269号
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132.*
挂牌期间 27
挂牌日期 2024-06-11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http://**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略) -GY-ZL[2024]269号

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略) -GY-ZL[2024]269号

披露公告期

2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5日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432-*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432-*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略) 址

http://**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新点技术咨询

电话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产权交易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项目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否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产权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1、租赁方依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实验林场林地租赁期内的经营权。2、租赁方有权制止破坏林地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3、租赁方应尽快办理各种相关林业经营资质。4、租赁方依法保护、管理好租赁的林地,合理利用林地。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不得毁林开荒、采石、采矿、取土,要依法经营。5、租赁方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租赁方依法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并履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义务。7、合同履行期内,林地因征收、征用、毁损或灭失等原因获得补(赔)偿时,该补(赔)偿归国有林总场所有。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

基本情况

住 所

(略) 龙 (略) 新工二条 (略) 内西侧楼

法定代表人

元立勋

注册资本(万元)

33.0

经济性质

11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nbsp

□其他: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略) 龙潭区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会议听取了龙潭区林业和畜牧管理局局长孙涛关于拟处置龙潭区实验林场资产进行处置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指出,化解地方债务是党中央、 (略) 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处置龙潭区实验林场是我区化债工 (略) 径, (略) 政府同意,经过了多方论证、反复研判,是符合龙潭区发展实际的,相关部门要充分抓好落实。会议要求,下步,一是区林业和畜牧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区财政局、税务分局要全力配合区林业和畜牧管理局,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确保资产处置流程合法合规;三是审计局要加强跟踪审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口是区司法局要提供司法支持;五是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以常委会意见为准。

四、交易条件

公 告 期

20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2132.92 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略) -GY-ZL[2024]269号001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640.0

保 证 金

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略) (略)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略) 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证载用途 森林经营
出租期限(年) 30年
挂牌价(万元) 2132.92
挂牌价对应租期(年) 30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640
租金交纳方式 一次性缴纳
租金调整约定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标的交付时限 15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万元) 0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2024-06-11 09:00:00到2024-07-09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7-09 09:00:00
限时报价周期(秒) 90
备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年)

挂牌价对应的租期(年)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备注

1

实验林场办公楼

江密峰镇永胜村

正常使用

200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2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卫室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9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4

正常使用

91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3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住宅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309号

江密峰镇8-6-22-3242

正常使用

106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4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土地

江密峰镇永胜村

正常使用

*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5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住宅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10号

江密峰镇8-6-22-3243

正常使用

104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6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仓库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7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5

正常使用

270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7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车库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6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2

正常使用

255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8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江密峰镇永胜村

正常使用

100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9

实验林场办公室

(略) 房权证龙字第XZ*号

(略) 龙潭区江密峰镇西三家子村

正常使用

221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10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宿舍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8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3

正常使用

91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略) -GY-ZL[2024]269号
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132.*
挂牌期间 27
挂牌日期 2024-06-11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http://**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略) -GY-ZL[2024]269号

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略) -GY-ZL[2024]269号

披露公告期

2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5日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432-*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432-*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略) 址

http://**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新点技术咨询

电话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产权交易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项目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否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产权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1、租赁方依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实验林场林地租赁期内的经营权。2、租赁方有权制止破坏林地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3、租赁方应尽快办理各种相关林业经营资质。4、租赁方依法保护、管理好租赁的林地,合理利用林地。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不得毁林开荒、采石、采矿、取土,要依法经营。5、租赁方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租赁方依法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并履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义务。7、合同履行期内,林地因征收、征用、毁损或灭失等原因获得补(赔)偿时,该补(赔)偿归国有林总场所有。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略) 龙潭区国有林总场

基本情况

住 所

(略) 龙 (略) 新工二条 (略) 内西侧楼

法定代表人

元立勋

注册资本(万元)

33.0

经济性质

11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nbsp

□其他: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略) 龙潭区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会议听取了龙潭区林业和畜牧管理局局长孙涛关于拟处置龙潭区实验林场资产进行处置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指出,化解地方债务是党中央、 (略) 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处置龙潭区实验林场是我区化债工 (略) 径, (略) 政府同意,经过了多方论证、反复研判,是符合龙潭区发展实际的,相关部门要充分抓好落实。会议要求,下步,一是区林业和畜牧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区财政局、税务分局要全力配合区林业和畜牧管理局,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确保资产处置流程合法合规;三是审计局要加强跟踪审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口是区司法局要提供司法支持;五是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以常委会意见为准。

四、交易条件

公 告 期

20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2132.92 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略) -GY-ZL[2024]269号001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640.0

保 证 金

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略) (略)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略) 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项目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实验林场房屋构筑物及34公顷土地三十年经营权整体出租
证载用途 森林经营
出租期限(年) 30年
挂牌价(万元) 2132.92
挂牌价对应租期(年) 30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640
租金交纳方式 一次性缴纳
租金调整约定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标的交付时限 15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万元) 0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2024-06-11 09:00:00到2024-07-09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7-09 09:00:00
限时报价周期(秒) 90
备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年)

挂牌价对应的租期(年)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备注

1

实验林场办公楼

江密峰镇永胜村

正常使用

200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2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卫室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9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4

正常使用

91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3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住宅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309号

江密峰镇8-6-22-3242

正常使用

106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4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土地

江密峰镇永胜村

正常使用

*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5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住宅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10号

江密峰镇8-6-22-3243

正常使用

104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6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仓库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7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5

正常使用

270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7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车库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6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2

正常使用

255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8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江密峰镇永胜村

正常使用

100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9

实验林场办公室

(略) 房权证龙字第XZ*号

(略) 龙潭区江密峰镇西三家子村

正常使用

221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10

永吉县江密峰苗圃门宿舍

永吉县房权证江密峰字第8-3228号

江密峰镇延江街8-6-22-3211-3

正常使用

91

森林经营

30年

30年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缴纳,中途不再调整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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