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废催化剂处置拍卖公告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废催化剂处置拍卖公告
吉林化 (略) 受委托, (略) (略) 废催化剂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有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6月21日 14:0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0日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6月17日 至2024年6月18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月6月17日前 (略) 并上传资质资料,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潇女士手机* 坐机0432-*,邮箱: *@*ttp://**)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等各项要求及管理,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略) 石油一厂厂区内。
六、参拍标的:
标的1: (略) 石油一厂催化剂及保护剂,合计预估重量为38.42吨,其中废剂预估重量32吨(不含瓷球重量),磁球混杂物预估重量6.42吨,规格型号及废剂重量详见废催化剂处置明细表。以打包方式出售。
废催化剂处置明细表(仅供参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废剂重量(吨) |
1 | 石蜡加氢催化剂及保护剂 | PHF-401 催化剂细条 | 27 |
PHF-401 催化剂粗条 | 3 | ||
PHF-P-05 保护剂 | 2 | ||
瓷球 | 6.42 | ||
合计 | 38.42 |
本项目报废催化剂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废剂实物为准,废剂清运出厂时检斤票不做为结算依据,只做为办理危废转移审批使用。买受人不得以检斤重量与评估重量不符提出异议或索赔,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石 (略) (略) 所有。
本项目收购地点为中国石 (略) (略) 石油一厂厂区内,施工区域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强等安全环保风险。
七、委托人要求: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勘验标的,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告资格条件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
2、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50 251-016-50,核准的经营方式包含处置或利用)。
竞买人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在2018年07月13日发布的《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细化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辽环发[2018]61号)文件和2022年05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辽环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于危险废物“坚持就近处置原则”。省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优先在省内安全利用处置,对省内利用处置能力及技术不能满足需要的危险废物,可按照程序申请跨省转移。故意向竞买人为辽宁省外企业,需提前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理允许跨省转移处置的函件材料,完成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买程序。
3、竞买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付款条件:先款后货,能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最终以委托人解释为准。
5、签订合同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委托人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要求2024年7月31日完成标的物自提外运工作。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清运作业的,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6、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将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一次性转入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待合同正常结算完毕,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结 (略) 无息返还。
买受人自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7、买受人在外运时必须进行遮盖,不得将杂 (略) 上。
8、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略) 及拍卖人无关。
9、所有进厂作业人员、车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
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委托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买受人所属运输车辆要严格遵守委托人的各项车辆驾驶管理规定;
10、本次转让的废催化剂以成交价格为准进行结算,买受人自提,各项费用自理。
11、为方便竞买人现场踏勘,委托人将集中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请竞买人按时委派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向拍卖人预约并准时参加,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现场踏勘,委托人和拍卖人均有权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自愿接受废催化剂的全部现状(包括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已对委托人现场讲解的内容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晓并同意。竞买人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整体打包出售,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等项目信息不向竞买人披露,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明细表》等资料不符提出异议,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解释义务和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竞买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实物展示。
2、由于竞买人须满足委托人现场清运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竞买人的清运效率可能较低,请竞买人谨慎考量清运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同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项目,委托人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物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物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及场地清理期间,需遵守委托人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相关事宜按出让方有关制度执行),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
5、竞买人拍卖成交成为最终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确认转让标的物现状并签署《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同时买受人须委派相关人员进厂保管转让标的物(原则上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每个存放地点进驻的保管人员不得少于1人)。自《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署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意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到相关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转移政策,承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资质及能力,能够在《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凭借《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至委托人。买受人在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具备提货条件,并按规定履约资产清运工作。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6、《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与委托人依次签订《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若非委托人原因导致《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委托人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交易保证金不再返还。
7、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在转让标的物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非委托人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委托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清运完毕。委托人有权对未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8、买受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9、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约定,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委托人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委托人的组织管理,遵守委托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域的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委托人有权将其清除出厂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人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委托人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1、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人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严禁夹带非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物资出厂。
12、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委托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视为承担拍卖行为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八、相关重要事项:
起拍价:*.62元(含税)
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人需要线下公对公账户汇款支付竞买保证金。
(付款备注标明: FSSH-0027 )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竞买保证金账号:*0163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
开户行号:*
九、提示:
1、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标的物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吉林化 (略) 受委托, (略) (略) 废催化剂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有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6月21日 14:0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0日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6月17日 至2024年6月18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月6月17日前 (略) 并上传资质资料,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潇女士手机* 坐机0432-*,邮箱: *@*ttp://**)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等各项要求及管理,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略) 石油一厂厂区内。
六、参拍标的:
标的1: (略) 石油一厂催化剂及保护剂,合计预估重量为38.42吨,其中废剂预估重量32吨(不含瓷球重量),磁球混杂物预估重量6.42吨,规格型号及废剂重量详见废催化剂处置明细表。以打包方式出售。
废催化剂处置明细表(仅供参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废剂重量(吨) |
1 | 石蜡加氢催化剂及保护剂 | PHF-401 催化剂细条 | 27 |
PHF-401 催化剂粗条 | 3 | ||
PHF-P-05 保护剂 | 2 | ||
瓷球 | 6.42 | ||
合计 | 38.42 |
本项目报废催化剂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废剂实物为准,废剂清运出厂时检斤票不做为结算依据,只做为办理危废转移审批使用。买受人不得以检斤重量与评估重量不符提出异议或索赔,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石 (略) (略) 所有。
本项目收购地点为中国石 (略) (略) 石油一厂厂区内,施工区域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强等安全环保风险。
七、委托人要求: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勘验标的,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告资格条件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
2、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50 251-016-50,核准的经营方式包含处置或利用)。
竞买人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在2018年07月13日发布的《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细化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辽环发[2018]61号)文件和2022年05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辽环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于危险废物“坚持就近处置原则”。省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优先在省内安全利用处置,对省内利用处置能力及技术不能满足需要的危险废物,可按照程序申请跨省转移。故意向竞买人为辽宁省外企业,需提前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理允许跨省转移处置的函件材料,完成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买程序。
3、竞买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付款条件:先款后货,能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最终以委托人解释为准。
5、签订合同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委托人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要求2024年7月31日完成标的物自提外运工作。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清运作业的,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6、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将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一次性转入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待合同正常结算完毕,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结 (略) 无息返还。
买受人自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7、买受人在外运时必须进行遮盖,不得将杂 (略) 上。
8、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略) 及拍卖人无关。
9、所有进厂作业人员、车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
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委托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买受人所属运输车辆要严格遵守委托人的各项车辆驾驶管理规定;
10、本次转让的废催化剂以成交价格为准进行结算,买受人自提,各项费用自理。
11、为方便竞买人现场踏勘,委托人将集中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请竞买人按时委派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向拍卖人预约并准时参加,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现场踏勘,委托人和拍卖人均有权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自愿接受废催化剂的全部现状(包括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已对委托人现场讲解的内容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晓并同意。竞买人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整体打包出售,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等项目信息不向竞买人披露,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明细表》等资料不符提出异议,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解释义务和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竞买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实物展示。
2、由于竞买人须满足委托人现场清运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竞买人的清运效率可能较低,请竞买人谨慎考量清运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同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项目,委托人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物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物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及场地清理期间,需遵守委托人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相关事宜按出让方有关制度执行),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
5、竞买人拍卖成交成为最终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确认转让标的物现状并签署《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同时买受人须委派相关人员进厂保管转让标的物(原则上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每个存放地点进驻的保管人员不得少于1人)。自《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署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意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到相关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转移政策,承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资质及能力,能够在《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凭借《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至委托人。买受人在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具备提货条件,并按规定履约资产清运工作。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6、《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与委托人依次签订《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若非委托人原因导致《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委托人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交易保证金不再返还。
7、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在转让标的物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非委托人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委托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清运完毕。委托人有权对未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8、买受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9、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约定,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委托人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委托人的组织管理,遵守委托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域的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委托人有权将其清除出厂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人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委托人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1、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人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严禁夹带非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物资出厂。
12、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委托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视为承担拍卖行为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八、相关重要事项:
起拍价:*.62元(含税)
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人需要线下公对公账户汇款支付竞买保证金。
(付款备注标明: FSSH-0027 )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竞买保证金账号:*0163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略) 支行
开户行号:*
九、提示:
1、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标的物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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