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号-出让公示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号-出让公示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北侧,昆仑道东,肖楼村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24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北侧,昆仑道东,肖楼村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24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 (略) (略) 或将外地 (略) 。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商品房销售 (略) (略) 场调控政策执行。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号宗地转征前地类为耕地,*号宗地转征前部分地类为耕地,建设项目均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4年07月04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05日 10时0 (略) (略) 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 (略) (略) 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三楼318室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317-*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北侧,昆仑道东,肖楼村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24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北侧,昆仑道东,肖楼村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24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 (略) (略) 或将外地 (略) 。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商品房销售 (略) (略) 场调控政策执行。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号宗地转征前地类为耕地,*号宗地转征前部分地类为耕地,建设项目均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4年07月04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05日 10时0 (略) (略) 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 (略) (略) 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三楼318室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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