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DD875学
苏DD875学
项目名称 | 苏DA292学等25辆机动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ZZC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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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共*元(详见标的清单)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21 | ||||||||||||||||||||||||||||||||||||||||
评估机构 | (略) 天目 (略)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清单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转让方名称: (略) 公共安全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 3.注册地址: (略) (略) 330号 | |||||||||||||||||||||||||||||||||||||||
转让方承诺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机动车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产交所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4.竞买人必须充分 (略) 场风险,包括但不 (略) 场价变化、车辆交易规定调整、车辆多日停驶造成的故障等。 5.因车辆的特殊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时间较长,意向竞买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风险。 6.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7.竞买方须自备 (略) 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8.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间:受让方缴纳全部款项后与转让方办理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在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并于转让方通知时间内与转让方交割完毕。为确保车辆过户安全,本次竞价的车辆过户,由指定中介机构办理交割相关手续,受让方必须服从指定中介机构的安排,不可委托其他经纪人或中介机构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通知受让方配合办理手续的,受让方应准时到场。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手续无法及时办理的,受让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标的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交割完成后双方签订《机动车交割书》。 (2)受让方在办理车辆过户时应提交车辆过户所需的材料。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车辆过户材料如下( (略) 车管所要求为准): ① 受让方为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公章。 ② 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略) 外,只代 (略) 车管所车辆档案。转入外地登记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本地档案一律不得返回。竞买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转入区域入籍手续的要求及车辆有关使用年限等规定,竞价成交的车辆一旦办理完转出手续后发生不能入籍的情况,涉及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应支付下述款项: ①车辆过户发生的所有交易费(具体以 (略) 场办理为准)。 ②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支付的车辆相关过户费用,包括牌照号费、评估手续费、市场服务费、刮号费、脱牌费等。 (略) 内过户服务费200元/辆或转籍服务费300元/辆。 ④车辆办理过户或转籍必须由展示地点拖车至指定交易地点,所涉及的拖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车辆过户时,原车牌号码一律收回,不随车转让。 (5)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取得相关证件后,如车辆有随车保险,则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从单位过户至个人还需补交相关差额费用)。 (6)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取得相关证件后,在指定中介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受让方自行提取车辆,受让方逾期提车的,应当按停车场规定承担停车费。受让方取得证件后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车船税等)由受让方承担。过户完成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鉴于车辆转让的特殊性,竞价成交的车辆如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等政策变更、黄标车辆,已披露的除外),致使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受让方有权要求退还车辆成交款及服务费,但不得要求转让方和产交所承担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邓先生 *) 2.展示地点:溧阳上黄科目二考场。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6-05 09:00:00 至 2024-06-12 23:59:59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 (略) 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6-12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6-05 09:00:00-2024-06-13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服务费金额详见标的清单。 | ||||
附件下载 | 标的清单(仅供参考).pdf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张先生 常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 (略) 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苏DA292学等25辆机动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ZZC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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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共*元(详见标的清单)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21 | ||||||||||||||||||||||||||||||||||||||||
评估机构 | (略) 天目 (略)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清单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转让方名称: (略) 公共安全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 3.注册地址: (略) (略) 330号 | |||||||||||||||||||||||||||||||||||||||
转让方承诺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机动车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产交所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4.竞买人必须充分 (略) 场风险,包括但不 (略) 场价变化、车辆交易规定调整、车辆多日停驶造成的故障等。 5.因车辆的特殊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时间较长,意向竞买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风险。 6.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7.竞买方须自备 (略) 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8.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间:受让方缴纳全部款项后与转让方办理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在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并于转让方通知时间内与转让方交割完毕。为确保车辆过户安全,本次竞价的车辆过户,由指定中介机构办理交割相关手续,受让方必须服从指定中介机构的安排,不可委托其他经纪人或中介机构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通知受让方配合办理手续的,受让方应准时到场。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手续无法及时办理的,受让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标的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交割完成后双方签订《机动车交割书》。 (2)受让方在办理车辆过户时应提交车辆过户所需的材料。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车辆过户材料如下( (略) 车管所要求为准): ① 受让方为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公章。 ② 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略) 外,只代 (略) 车管所车辆档案。转入外地登记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本地档案一律不得返回。竞买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转入区域入籍手续的要求及车辆有关使用年限等规定,竞价成交的车辆一旦办理完转出手续后发生不能入籍的情况,涉及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应支付下述款项: ①车辆过户发生的所有交易费(具体以 (略) 场办理为准)。 ②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支付的车辆相关过户费用,包括牌照号费、评估手续费、市场服务费、刮号费、脱牌费等。 (略) 内过户服务费200元/辆或转籍服务费300元/辆。 ④车辆办理过户或转籍必须由展示地点拖车至指定交易地点,所涉及的拖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车辆过户时,原车牌号码一律收回,不随车转让。 (5)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取得相关证件后,如车辆有随车保险,则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从单位过户至个人还需补交相关差额费用)。 (6)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取得相关证件后,在指定中介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受让方自行提取车辆,受让方逾期提车的,应当按停车场规定承担停车费。受让方取得证件后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车船税等)由受让方承担。过户完成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鉴于车辆转让的特殊性,竞价成交的车辆如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等政策变更、黄标车辆,已披露的除外),致使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受让方有权要求退还车辆成交款及服务费,但不得要求转让方和产交所承担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邓先生 *) 2.展示地点:溧阳上黄科目二考场。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6-05 09:00:00 至 2024-06-12 23:59:59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 (略) 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6-12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6-05 09:00:00-2024-06-13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服务费金额详见标的清单。 | ||||
附件下载 | 标的清单(仅供参考).pdf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张先生 常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 (略) 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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