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氮化钒北侧地块地块编号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氮化钒北侧地块地块编号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营自告字[2024]01号
(略)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 (略) 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设计要求 | 其他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2024】 01号 | 西至建龙钢铁, (略) ,东至框构桥,南至氮化矾厂区(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 6176.26平方米(合9.26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系数:≥30%; 容积率:≥1; 投资强度:≥*/亩; 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680平方米; | 以《规划条件》【2024】02号为准 | 50年 | *元 |
其他 | 亩均税收达到*元/年,单位能耗增加值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标准执行,环境标准在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该地块落地项目需为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 |
二、以下条款作为拍卖前置条件:1、该宗地罚没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连同土地一并出让,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地上建筑及附属物一并交付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处置。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款为*元,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另行缴纳至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人民政府,并持缴款票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 (略) 双 (略) 顺城大厦七楼703室 (略) 获取拍卖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9时至2024年7月3日16时(工作日), (略) 双 (略) 顺城大厦七楼703室 (略) 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略) 将在2024年7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拍卖 (略) 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 (略) 。
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0时00分。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鹰手营子矿区营子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 (略) 、 (略) 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保证金打款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账 号:*
十、拍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双 (略) 顺城大厦七楼703室
联 系 人:张秋红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略)
2024年6月13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营自告字[2024]01号
(略)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 (略) 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设计要求 | 其他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2024】 01号 | 西至建龙钢铁, (略) ,东至框构桥,南至氮化矾厂区(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 6176.26平方米(合9.26亩) | 工业用地 | 建筑系数:≥30%; 容积率:≥1; 投资强度:≥*/亩; 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680平方米; | 以《规划条件》【2024】02号为准 | 50年 | *元 |
其他 | 亩均税收达到*元/年,单位能耗增加值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标准执行,环境标准在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该地块落地项目需为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 |
二、以下条款作为拍卖前置条件:1、该宗地罚没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连同土地一并出让,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地上建筑及附属物一并交付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处置。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款为*元,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另行缴纳至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人民政府,并持缴款票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 (略) 双 (略) 顺城大厦七楼703室 (略) 获取拍卖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9时至2024年7月3日16时(工作日), (略) 双 (略) 顺城大厦七楼703室 (略) 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略) 将在2024年7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拍卖 (略) 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 (略) 。
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0时00分。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鹰手营子矿区营子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 (略) 、 (略) 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保证金打款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账 号:*
十、拍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双 (略) 顺城大厦七楼703室
联 系 人:张秋红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略)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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