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二次竞价公告
滁州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二次竞价公告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定于2024年06月24日10时至2024年0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_CZ/memberLogin)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6月24日10时至2024年0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略) 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共计10套房屋。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2-1-301,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3-2-203,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5-101,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5-202,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1-1-301,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1901,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1902,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2001,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2002,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2102,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拟出租房屋,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卡拉OK、棋牌室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装修须服从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纳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一年度租金在规定的时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在租赁期内, (略) 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订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竞得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三年租期内如提前退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9、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 (略) 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54.00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00元/年,保证金为*,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4年06月24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转账时备注: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二次)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 (略) 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直管公房房屋征收工作中,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6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略)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 (略) 诚信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7.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 (略) 。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方培伟 *
招租单位:张辉 *
招租单位: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代理公司: (略) (略)
2024年06月13日
租赁合同
出租资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商铺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个人):
*方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
1、合同标的物:*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方使用。
2、*方以合同标的物现状进行移交;移交使用后,房屋设施的修缮、更换一律由*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相关约定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方需完整无偿归还*方。
3、签订本合同之前,*方已告知*方有关该资产未设定抵押等情况。
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方时的现状为准。*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
5、使用用途:*方租用合同标的物的用途为: ,*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
1、租金标准:*方使用合同标的物的租金为(大写) /年(小写 元/年)由*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年缴纳给*方。
2、租金缴交时间:先付后租,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合同签署当日足额交纳;后期租金每次按年缴纳,在租期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以此类推。
3、*方负责收取租金。*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方按欠交租金1%向*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 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16天开始,*方每天向*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200%的房屋占用费,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方时结束。
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的规定
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方必须先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方不计息退还。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方无违约情形下,*方按*方提供的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方承担的费用。
*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等。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方支付。
第五条物业管理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由*方负责,发现房屋结构等由不归责于*方的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隐患问题,*方应及时向*方报告,由*方负责维修。如果出现归责于*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结构等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由*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当*方出现拖欠缴交租金现象时,有权向*方追缴拖欠租金及逾期违约金。
2、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方。
3、负责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以保障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有效期内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对*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4、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
5、租赁期满,如*方房屋不再出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通知*方,*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2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方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另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200%向*方收取房屋占用费,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方时结束。
第七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
2、按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3、合同有效期间,一切维修及费用均由*方负责,即在合同标的物使用期间,室内设施(含水龙头、灯管、卷闸门等)的维修及费用由*方负责;同时,有关的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各种需要支付的费用也由*方自行负责。
4、合同有效期间,*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方的损失;*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如装修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方负责,*方不承担*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方。
5、*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6、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7、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资产治安、消防、环保等的办证事宜和有关费用。
8、禁止*方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
9、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方的资产,因*方的责任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方对合同标的物周围卫生环境有管理的义务,做好门前“三包”、文明创建工作。
11、合同标的物外立面等共用部分,非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使用。
12、承租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让),特殊情况下确需转租(让)的,须经*方书面同意并由*方和*方共同商定转租(让)相关事宜。否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13、*方如需设置任何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2、*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应尽义务,经*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行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或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
(2)损坏合同标的物,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水电气费、管理费等各项经营费用或累计拖欠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各项经营费用达(大写) 元或以上的;
(5)逾期15日未按时交纳租金或累计拖欠租金达(大写) 元或以上的;
(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租赁期满后,*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方同 (略) 公管局、市财政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参加公开竞价招租,在房产出租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有效期间,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出租的资产,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方不负责赔偿。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方违约*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原因*方提出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方书面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送达*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方应该在*方书面通知两日期内自行搬迁并将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给*方。*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的,*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方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租金额200%另向*方支付标的物占用费,直至标的物交付*方时止。
第九条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合同标的物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参与。*方接受标的物钥匙后视为*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方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
2、*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方;*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方所有并且*方不得要求*方给予*方任何补偿。若有*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方应无条件根据*方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方应当恢复原状。*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方,不予退还。对于该标的物内*方未经*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日租金1%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合同标的物的,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每逾期1日*方应按欠交租金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方承担责任。如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2、合同有效期间,*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4项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间,*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如果擅自退租,*方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需补齐合同剩余租金。若因擅自退租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赔偿*方全部损失。
4、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将自有物品、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方没收*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处置相关物品,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保管费等)由*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按*方要求搬出该房屋,或者不按*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方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方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方室内装修补偿的归*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方如能及时返还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方二份、*方一份,报主管单位备案一份,副本若干份。
4、其他有关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如果*方有偿转让标的物,*方不得阻止,除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原因外租赁继续有效。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办理人: 身份证号(自然人):
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定于2024年06月24日10时至2024年0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_CZ/memberLogin)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6月24日10时至2024年0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略) 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共计10套房屋。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2-1-301,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3-2-203,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5-101,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5-202,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卫校巷6号1-1-301,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1901,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1902,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2001,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2002,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略) 琅琊区泰鑫现代城4-1-2102,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拟出租房屋,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卡拉OK、棋牌室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装修须服从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纳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一年度租金在规定的时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在租赁期内, (略) 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订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竞得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三年租期内如提前退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9、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 (略) 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54.00平方米,*.00元/年,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00元/年,保证金为*,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4年06月24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转账时备注: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二次)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 (略) 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直管公房房屋征收工作中,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6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略)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 (略) 诚信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7.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 (略) 。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方培伟 *
招租单位:张辉 *
招租单位: (略)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代理公司: (略) (略)
2024年06月13日
租赁合同
出租资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商铺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个人):
*方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
1、合同标的物:*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方使用。
2、*方以合同标的物现状进行移交;移交使用后,房屋设施的修缮、更换一律由*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相关约定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方需完整无偿归还*方。
3、签订本合同之前,*方已告知*方有关该资产未设定抵押等情况。
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方时的现状为准。*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
5、使用用途:*方租用合同标的物的用途为: ,*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
1、租金标准:*方使用合同标的物的租金为(大写) /年(小写 元/年)由*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年缴纳给*方。
2、租金缴交时间:先付后租,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合同签署当日足额交纳;后期租金每次按年缴纳,在租期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以此类推。
3、*方负责收取租金。*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方按欠交租金1%向*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 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16天开始,*方每天向*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200%的房屋占用费,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方时结束。
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的规定
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方必须先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方不计息退还。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方无违约情形下,*方按*方提供的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方承担的费用。
*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等。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方支付。
第五条物业管理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由*方负责,发现房屋结构等由不归责于*方的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隐患问题,*方应及时向*方报告,由*方负责维修。如果出现归责于*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结构等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由*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当*方出现拖欠缴交租金现象时,有权向*方追缴拖欠租金及逾期违约金。
2、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方。
3、负责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以保障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有效期内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对*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4、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
5、租赁期满,如*方房屋不再出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通知*方,*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2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方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另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200%向*方收取房屋占用费,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方时结束。
第七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
2、按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3、合同有效期间,一切维修及费用均由*方负责,即在合同标的物使用期间,室内设施(含水龙头、灯管、卷闸门等)的维修及费用由*方负责;同时,有关的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各种需要支付的费用也由*方自行负责。
4、合同有效期间,*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方的损失;*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如装修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方负责,*方不承担*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方。
5、*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6、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7、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资产治安、消防、环保等的办证事宜和有关费用。
8、禁止*方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
9、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方的资产,因*方的责任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方对合同标的物周围卫生环境有管理的义务,做好门前“三包”、文明创建工作。
11、合同标的物外立面等共用部分,非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使用。
12、承租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让),特殊情况下确需转租(让)的,须经*方书面同意并由*方和*方共同商定转租(让)相关事宜。否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13、*方如需设置任何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2、*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应尽义务,经*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行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或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
(2)损坏合同标的物,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水电气费、管理费等各项经营费用或累计拖欠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各项经营费用达(大写) 元或以上的;
(5)逾期15日未按时交纳租金或累计拖欠租金达(大写) 元或以上的;
(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租赁期满后,*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方同 (略) 公管局、市财政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参加公开竞价招租,在房产出租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有效期间,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出租的资产,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方不负责赔偿。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方违约*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原因*方提出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方书面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送达*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方应该在*方书面通知两日期内自行搬迁并将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给*方。*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的,*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方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租金额200%另向*方支付标的物占用费,直至标的物交付*方时止。
第九条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合同标的物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参与。*方接受标的物钥匙后视为*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方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
2、*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方;*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方所有并且*方不得要求*方给予*方任何补偿。若有*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方应无条件根据*方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方应当恢复原状。*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方,不予退还。对于该标的物内*方未经*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日租金1%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合同标的物的,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每逾期1日*方应按欠交租金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方承担责任。如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2、合同有效期间,*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4项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间,*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如果擅自退租,*方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需补齐合同剩余租金。若因擅自退租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赔偿*方全部损失。
4、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将自有物品、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方没收*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处置相关物品,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保管费等)由*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按*方要求搬出该房屋,或者不按*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方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方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方室内装修补偿的归*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方如能及时返还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方二份、*方一份,报主管单位备案一份,副本若干份。
4、其他有关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如果*方有偿转让标的物,*方不得阻止,除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原因外租赁继续有效。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办理人: 身份证号(自然人):
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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