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古树荔枝采摘权编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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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古树荔枝采摘权编号2

南山古树荔枝采摘权

标的名称

南山古树荔枝采摘权

项目编号

SZNC*

转让方名称

(略) 南山 (略)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转让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转让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交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转让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转让底价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docx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755-*

一、资产情况

标的信息

名称

南山古树荔枝(具体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docx

权益期限

2个月(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时间由转让方提前10天通知受让方

采摘范围

荔山工业园旁,具体标的以《标的资产明细表》为准

资产概述

采摘权指受让方在对应标的上和权益期限内的待采摘果实采摘权利及果实所有权。本项目采摘权按树单棵树木权益转让。

其他说明

1.采摘期内受让方可采摘果实不低于100KG/棵,低于100KG/棵的部分由转让方补足同类产品。

2.交割方式和时间:交割方式为田边交割,交割时间受天气和环境影响,由转让方提前10天时间通知受让方。

3.本项目标的可由受让方自行采摘,也可由转让方代为采摘,若受让方自行采摘,因采摘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代为采摘的而受让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4.转让方负责采摘期内荔枝的种植与养护,受让方仅享有在权益期限内的该标的的采摘权,不享有该标的的经营权。

采摘期内可采摘数量不足40KG的,采摘权益自动变更至下一年同时段采摘权益。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略) 南山 (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 (略) 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8.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本项目受让方无需缴纳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标的采摘受天气情况和环境因素影响,可采摘日期以作物实际成熟时间为准。受让方自行采摘的应遵守采摘规范,因标的作物为古树荔枝,采摘行为不得损伤作物枝干,不得破坏性采摘,不得破坏标的现场与毁坏种植条件,受让方若造成果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的,不得擅自对外转让采摘权,如发现转让行为,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没收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以及向其追究因此产生的损失。

7.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9时至17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

8.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设定

*/棵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本项目终结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现场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安排

拍卖时间

2024年6月21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

荔山工业园旁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 王经理

联系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

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南山古树荔枝采摘权

标的名称

南山古树荔枝采摘权

项目编号

SZNC*

转让方名称

(略) 南山 (略)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转让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转让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交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转让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转让底价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docx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755-*

一、资产情况

标的信息

名称

南山古树荔枝(具体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docx

权益期限

2个月(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时间由转让方提前10天通知受让方

采摘范围

荔山工业园旁,具体标的以《标的资产明细表》为准

资产概述

采摘权指受让方在对应标的上和权益期限内的待采摘果实采摘权利及果实所有权。本项目采摘权按树单棵树木权益转让。

其他说明

1.采摘期内受让方可采摘果实不低于100KG/棵,低于100KG/棵的部分由转让方补足同类产品。

2.交割方式和时间:交割方式为田边交割,交割时间受天气和环境影响,由转让方提前10天时间通知受让方。

3.本项目标的可由受让方自行采摘,也可由转让方代为采摘,若受让方自行采摘,因采摘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代为采摘的而受让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4.转让方负责采摘期内荔枝的种植与养护,受让方仅享有在权益期限内的该标的的采摘权,不享有该标的的经营权。

采摘期内可采摘数量不足40KG的,采摘权益自动变更至下一年同时段采摘权益。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略) 南山 (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 (略) 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8.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本项目受让方无需缴纳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标的采摘受天气情况和环境因素影响,可采摘日期以作物实际成熟时间为准。受让方自行采摘的应遵守采摘规范,因标的作物为古树荔枝,采摘行为不得损伤作物枝干,不得破坏性采摘,不得破坏标的现场与毁坏种植条件,受让方若造成果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的,不得擅自对外转让采摘权,如发现转让行为,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没收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以及向其追究因此产生的损失。

7.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9时至17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

8.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设定

*/棵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本项目终结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现场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安排

拍卖时间

2024年6月21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

荔山工业园旁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0755-* 王经理

联系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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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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