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土挂2024第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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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土挂2024第0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G(2024)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略) 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地块均设有底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5日,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报名,提出书面竞买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下午17时,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时确认资格。

五、本次出让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整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节假日不休息。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整。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建设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注: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地块出让须以“标准地”方式进行,“标准地”出让指标是指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坚持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原则,项目用地指标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容积率: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0;

2.投资强度及产出标准:(一) (略) 开发区、高铁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二)引进落户府城街道、南城街道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三)引进落户李店镇、陈店乡及其他乡镇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

3.建筑密度不低于40%;

4.绿地率不超过15%;

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联系电话:0712-*、*

联系人:李五

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

开户名: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帐 号:**(行号*)

九、 (略) 址

(略)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土地使用权出让栏目:http://**

(略) (略) :

http://**#/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加幅度(万元)

规划条件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计容建筑面积

G(2024)11号

(略) 开发区十塘村

*.0

工业

50年

388

388

1

不小于1.0

不小于

40%

不小于10%

不大于15%

不高于24米

不小于*.0平方米

2024年6月1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G(2024)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略) 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地块均设有底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5日,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报名,提出书面竞买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下午17时,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时确认资格。

五、本次出让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整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节假日不休息。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整。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建设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注: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地块出让须以“标准地”方式进行,“标准地”出让指标是指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坚持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原则,项目用地指标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容积率: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0;

2.投资强度及产出标准:(一) (略) 开发区、高铁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二)引进落户府城街道、南城街道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三)引进落户李店镇、陈店乡及其他乡镇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

3.建筑密度不低于40%;

4.绿地率不超过15%;

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联系电话:0712-*、*

联系人:李五

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

开户名: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帐 号:**(行号*)

九、 (略) 址

(略)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土地使用权出让栏目:http://**

(略) (略) :

http://**#/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加幅度(万元)

规划条件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计容建筑面积

G(2024)11号

(略) 开发区十塘村

*.0

工业

50年

388

388

1

不小于1.0

不小于

40%

不小于10%

不大于15%

不高于24米

不小于*.0平方米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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